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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寡妇再嫁乃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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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董卓被杀,蔡邕下狱,眼看要掉脑袋!

当时蔡邕的名声在士大夫中相当大,为蔡邕求情的人多的不得了,但是王允为了立威,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

愣是谁劝都不听,一定要杀蔡邕!

蔡邕一死,长安朝野上下士大夫人心皆散,王允的悲剧命运就此注定。

李傕郭汜们原本都已经要投降朝廷,只求朝廷赦免!

王允却不赦免,要吕布去赶尽杀绝,结果被贾诩用计,李傕郭汜樊稠张济一起领西凉主力造反!

最后吕布兵败出奔关东,王允被杀,皇帝落入李傕郭汜之手,天下才真正大乱起来!

当然,如今这个汉末时空,也许一切都不相同。

叶林带着徐庶刘备去隔壁大帐见袁绍,手里拿着那卷木牍,便是曹操的求亲信。

“子豪,吾真要找你,刚才孟卓说,孟德找他做媒人,要娶汝的寡姐?!”

袁绍的脸上的表情古怪,有点不好琢磨,边上谋士许攸已经嚷嚷起来,

“主公,子豪,孟德此乃胡闹!方太守尸骨未寒,留下的未亡人岂不是要守孝,如何就能谈婚论嫁!”

叶林深知,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

这是说寡妇这个特殊的女性群体,在一般的男权社会中,处于比一般女子还要低下的地位。

谁如果招惹了寡妇,就会成为是非的焦点,就会招来满天口水,这无形中关闭了寡妇再接触和进入社会的大门,更使许多男子望门止步。

因此,在男权社会中,寡妇再嫁是十分困难的事情。然而,在大汉朝,寡妇却不愁再嫁,这是由于什么原因使然呢?

大汉王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时期,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基本形成,并且经历了多次社会动荡的历史考验而更为完备。

其女子的地位,女子的作用,女子的权利保障,与其他若干历史时期,在某些方面有明显的不同。

说到女子的地位,不能不说如今早已家喻户晓的吕后**故事。吕后多谋而果断,汉并天下后,曾经努力协助刘邦翦除异姓诸侯王。

吕后处死韩信,力促刘邦夷灭彭越宗族,汉惠帝死后,吕后临朝称制八年,擅权用事。

汉朝这种所谓“母党**”,“权在外家”的情形屡有发生,从而大大提升了女子的社会地位。

于是,就出现了汉朝女子尊贵的特殊的历史文化现象。

在汉朝,有名的女子不但可以封侯,还可以拥有爵位和封邑。如汉高祖刘邦就曾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当政后,也曾封萧何夫人为酂侯,樊会妻吕媭为临光侯。

汉宣帝刘询赐外祖母号为博平君,以博平、蠡吾两县户万一千为汤沐邑。

汉朝女子尊贵现象也使女子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占据较高地位。

汉朝的公主蓄养面首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比如说,汉武帝的姑母馆陶公主刘嫖寡居,宠幸董偃,一时“名称城中,号曰‘董君’”。

即便是汉武帝还要尊称董偃为“主人翁”,一时“董君贵宠,天下莫不闻”。

由于皇帝的姑母寡居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蓄养面首,因而使当时寡妇再嫁成为自然而合理的事情。

所谓“其后公主贵人多逾礼制,自董偃始”。

在叶林前世,据史料记载:

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初嫁曹时,再嫁卫青;

汉宣帝的女儿敬武公主初嫁富平侯张临,再嫁临平侯赵钦,赵钦死后,又嫁给高阳侯薛宣;

汉元帝的冯昭仪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

汉桓帝刘志的邓皇后之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等等。

可见,在汉朝的皇家内院,寡妇再嫁犹如家常便饭。

另据《后汉书·宋弘传》记载,汉光武帝时,湖阳公主新寡,刘秀便问起心中可有中意郎君。湖阳公主说:“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

表示对大司空宋弘德才与仪表的爱慕。刘秀尽管愿意谋求撮合,但宋弘则以“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加以拒绝。

湖阳公主的婚事虽遭夭折,但她敢于主动追求有妇之夫的行为,真实反映了当时寡妇追求幸福婚姻生活的社会风尚。

汉朝寡妇不愁再嫁的风习,至汉末仍然多有史证。

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揭开《三国志》的妃后列传,最令人注目的便是魏、蜀、吴三国的第一个皇帝,都曾娶过再嫁的寡妇。”

如曹丕的皇后甄氏就是一位历史上着名的寡居美女。

由于寡妇不愁再嫁,因而也出现了女子主动要求离婚的现象。

据《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家贫,卖柴为生,常担柴道中,诵书歌讴,“妻羞之,求去”,“买臣不能留,即听去。”

后来前妻与其夫家一同上坟,见朱买臣依然饥寒,还曾经“呼饭炊之”。

后来唐朝着名诗人李白曾有《妾薄命》一诗:“雨落不上天,覆水难再收。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说得就是朱买臣夫妻离异故事。

这种贫家女子主动提出协议离婚的情形,反映了当时女子善于主张自己婚姻权利的社会风尚已经从上流社会蔓延到了民间的街头巷尾。

许攸说叶林的姐姐需要喂方悦守孝,所以孟德在人家热丧期间谈婚论嫁是胡闹!

这话其实很对,虽然曹操向寡妇提亲,在汉朝没什么出奇,但是人家还没服丧,不是讨论这个事情的时机好吧!

为去世的亲人守孝,乃是儒家礼制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袁绍为父母各守孝三年。

比如叶林亦为父母守孝六年,守孝期间,不得娶妻生子,不得饮食男女,不得穿华服,不得纵情娱乐!诸如此类等等。

在叶林前世,当初儒林学桉中,就有宰我论礼这么一个名篇。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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