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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冤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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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央卓玛曾唱过一手《呼伦贝尔大草原》,把那块世界上最美的草原唱进了每个人心里。王鹏就是来自呼伦贝尔大草原上的一个牧民家庭。

王鹏的家境,并不算太好。所以,十七岁的时候王鹏走出呼伦贝尔,来到了吉林省B市,并在一年之后进入工厂上班。刚进场的时候,他跟着一位老师傅学手艺,半年后就凭着自己的勤奋成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成手,也是当时他们同期那批年轻学徒工里活最好,成型最快的一个。但这并没让他觉得有什么骄傲的,相反,在工作上,他却比以往更努力了。很多人都问过王鹏说:

“你这么拼,不累么?”

每每说起这个话题,王鹏都会说:

“俺家是牧农,啥苦活累活俺都干过。这不算啥。”

面对王鹏如此回答,有人笑他傻,有人则感慨他是个好人。

王鹏拼命工作,几乎厂子里所有人都是看在眼里的,从上到下对王鹏也都是称赞有加。饶是如此,王鹏在厂子里拼命的干了五年之后,工资居然一毛没涨。原因在于,王鹏这个实在人有点太实在了。

2000年初,二十出头的王鹏在车间里已经称得上一把好手,人长得虽然黑点,可穿得干净得体,也称得上是英俊帅气了。于是,一次当地电视台来采访该工厂的时候,厂长特意点名要王鹏配合记者拍一组工人工作的画面。这样的采访,我们在幸福的新闻联播里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无非就是宣扬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大家庭里的人都活的无比幸福,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营企业蒸蒸日上。我们也都清楚,这样的采访所有的画面几乎都是摆拍。被拍摄的人只需要应记者要求,摆出优美的姿势配合拍摄,脸上再洋溢出幸福的笑容就行了。至于真假,全都次要。而领导要王鹏来配合这样的采访拍摄,算的上是对王鹏的格外照顾,也更是给他一个顺杆往上爬的好机会。

当领导找到王鹏说这个事儿的时候,王鹏似乎并不大关心,只含混其词的答应了。随后记者跟着他们厂长、车间主任来到王鹏所在机床的时候,王鹏竟脸头都没抬一下,自顾干着自己的活儿。等记者指手画脚的要王鹏摆出各种各样姿势的时候,王鹏竟冷冷的对记者说一句:

“你们耽误俺干活了!”

记者们被王鹏这一句话呛得够呛够呛的,脸当场拉得比驴都长。厂长那边更是被王鹏气得手直哆嗦,瞪大眼珠子看了王鹏好一会儿,最终拂袖而去。

说到底,王鹏并没有错,他是实在人,实在得不懂人情世故,只知道干活。如果非要说他有错,只能说他不给领导面子。可面子这东西,你说它值钱,它比钱还值钱,说它不值钱,它还真就是屁用没有。当然,王鹏这个“错误”,倒没真让他觉得怎么样,真正让他陷入尴尬境地的是另外一件事儿。

05年前后,王鹏凭借自己卓著的业务能力,也开始带新人教徒弟了。前前后后半年多的时间里,他也陆陆续续的教出了七八个小徒弟。可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个人却在王鹏耳提面命之下,磨了小一年的时间,却还是什么都没学会,上班时能干的活儿,竟只有给王鹏提工具箱。在王鹏看来,这小伙儿倒也不是学不会,只是好像心思完全没在干活上。王鹏教他的时候,他哼哼哈哈的答应,回头自己一动手,则仍旧抓瞎。终于有一天,王鹏在下班之后叫住了这个小徒弟,很实在、很语重心长的对他说:

“你要是想干这一行呢?师父肯定还好好教你。你要不想学,趁早想想别的辙!省着浪费时间。”

王鹏这话,说起来一点毛病没有,更是为了他小徒弟好才说的。可没想到的是,就这样一句话,让王鹏把人给彻底得罪了。而且,他得罪的,是比他们厂长更大的干部。

原来,这小伙子是他们厂长老婆的侄子,来这工厂里上班,无非就是为了混日子混工资,跟干不干活完全没关系。而王鹏,却完全不知道这点。他那一番话,在他小徒弟那看来,就是有点撵人的意思了。在厂长夫人看来,那就纯粹是给脸不要脸了。

当然了,即便他知道,以他的性格,可能还是会说这一番话的。但这一番话,也让王鹏差一点在王鹏在他们厂子里没了立足之地。

从那以后,他们厂长有事儿没事儿,就到王鹏他们车间视察,更经常性的随便找个理由就把王鹏臭骂一顿,更是几次扬言要开了王鹏。王鹏呢?从大草原里走出来,一路凭着自己的勤奋有了稳定的生活,可现如今这份稳定似乎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边缘。终于,他也感到了惶恐。

好在,王鹏曾经的师傅找到了王鹏,跟他好一通讲为人,讲做人。王鹏这才算多少开窍。于是,在王鹏师傅的安排之下,王鹏足足掏出了自己一个月的薪水,好好的请了他们厂长和厂长夫人,以及他小徒弟喝了一顿。

酒桌之上,开席之前,厂长那边三人,全都是冷着脸看着王鹏。王鹏在菜上齐之后,则红着脖子端起酒杯,连干了三杯五十六度的纯粮白酒之后,憋出一句:

“我错了!”

酒桌上的气氛才算缓和下来,而王鹏也在喝到第五杯的时候,终于摔到了桌子底下,不省人事。

那顿酒之后,王鹏小徒弟依旧跟着他拎工具箱,屁正事儿不干。而王鹏在厂里的工作状态也慢慢好转,地位收入,渐渐都有了不小的起色。他本人,更是在2009年的时候竟厂里大妈介绍,和一个姑娘接了婚,两年后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至此,他的生活也算得上是完美了。

可老天爷向来喜欢折腾人!2014年,王鹏女儿3岁。王鹏心思再过两三年,女儿就要到了上学前班的年纪,而为了方便女儿上学,他决定努力一下多攒点钱买辆车。为此,他们夫妻俩还特意抽出俩月时间一齐去驾校考了驾驶本。可没想到的是,车轮子钱还没攒出来,王鹏的女儿被诊断出得了脑瘤……

这是噩耗,更是晴天霹雳。

对王鹏来说,他的女儿是他生活的希望,更是他的未来。他当然不会就此让自己的未来断送掉。车可以不买,但女儿,必须活着。只是,他为了买车攒下的那一点点积蓄,根本不够给他女儿治病。因为,根据医生的诊断,王鹏的女儿通过手术治愈的希望很大,可是费用也不低。算上术后恢复治疗,足足要三十几万才够。以王鹏现有的经济实力,把房子卖了倾家荡产,仍旧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也就在这种情况之下,孙大炮找上了王鹏,根据我给孙大炮的指示,他开出了十万元的高价。王鹏面对这个价格,也只是犹豫了一根烟的时间,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另一面,如今的寇征已经贵为市局的副局长了。以这样的角色地位,想要做掉,并不算太容易。不过,寇征好像也因自己的地位而觉得特别的安心,所以平日的生活并不是特别注意,什么地方都敢去,什么样的人都敢应付,什么样的邀约也都是敢接。甚至连他家住的房子,都只是一个监控安保都不太健全的中档社区。而我给王鹏安排动手干掉寇征的地点,就是在寇征家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里。

动手的时机,是晚上十点多。我事先得到了消息寇征当晚会出去赴一个饭局。在寇征出门之前,我就让王鹏去了寇征家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用锤子提前敲碎了寇征小车的后玻璃,并藏身在寇征小车的后面。等寇征出门,上了汽车之后,也就发现了自己车玻璃被敲碎了,等他下车到车后检查的时候,王鹏则从后面闪出,直接用锤子去砸寇征。

这样的突袭手段,对付普通人,是很好得手的。可我终究忽略了一点,寇征是个警察。当王鹏突然窜出来用锤子砸向寇征的时候,寇征居然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条件反射一般的抢上一步,抓住王鹏的胳膊,直接就来了一个过肩摔。等王鹏倒地之后,寇征更是跳起来骑在了王鹏身上,对着王鹏的脸好一顿暴揍。

不过,王鹏最终还是得手了。因为,当寇征把王鹏揍得鼻青脸肿之后,就骂骂咧咧的起身去打电话报警了。王鹏虽然早已经被打得动弹不得,但大概王鹏心里想的全是他的女儿,竟真的支撑着身子站了起来,捡起榔头大喊一声,就朝寇征冲了过去。这次,寇征没能躲开王鹏的奋力一搏,被一锤子砸在了太阳穴上,当场倒地,抽了两下,就撒手西去了……

完事儿之后,王鹏连锤子都忘了捡就离开了现场,还是负责接应的孙大炮铤而走险回去了一趟,才了了王鹏留下的一些痕迹。再之后,王鹏虽然没被警察抓到,但他女儿是否获医得救,我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话最终要说回来,寇征还真算不得罪有应得。当年的寇征,凭借绝强的刑讯手段,造就了自己快速破案的传奇故事,却了不知道坑了多少无辜的人。张仁财一案,寇征当时得了一张奖状和两千块的奖金,张仁财却付出了十六年冤狱的代价,这算公平么?即便寇征在最后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可我仍旧觉得不算公平,因为张仁财付出的十六年,是人生中最好的十六年,是人原本应该感受生活的十六年,更是一个男人原本应该打拼生活的十六年……

社会上,凭借暴力手段将无辜的人提陷冤狱,进而满足自己升官发财私欲的人民警察,何止寇征一个?如果有人说我是在胡扯,那寇征何来?张仁财何来?冤狱何来?那些所谓的中国“传奇捕快”,“第一女神捕”之类的故事,又从何来?即便,我们欣欣向荣的社会给了那些受不白之冤的无故人一定经济上的补偿,可他们的青春,谁来买单?由国家少数不法公职人员造就的冤假错案,补偿费用又为何要让国家来买单?要让广大的纳税人来买单呢?

我不知道。

这个问题,我倒也问了狗王。狗王给我的回答只有四个字,

“狗仗人势!”

……

对了!在故事的结尾,我不得不说一下狗王这个外号的来历。狗王之所以被称为狗王,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养狗的。而是源自一个故事。

在几年之前,狗王穿着背心裤衩出门买东西,刚一出就碰上门口有一群十八九岁的小年轻在打群架。其中一个不长眼的小伙子,看到狗王晃晃荡荡的从他们身边过,以为是对面的帮手,上去就给狗王脑袋上来了一棒子。这一棒子,狗王当场就被打倒在地,那个拿棒子的年轻人,则也想痛打落水狗,继续对狗王进行灭绝性的打击。可要知道,狗王是养藏獒的,他家一楼的小院里,就养着四只纯种的藏獒。狗王的家,距离狗王挨揍的地方,直线距离更是只有十七八米。而藏獒这东西,向来是最忠心护主,又是最凶悍的大型犬。自己主人在眼皮子底下让人打了,四条藏獒当场就疯了。几乎在同一时间,四条藏獒齐齐挣断拴在脖子上的拇指粗细的铁链,以雷霆之势朝还在互殴的人群当中冲去。片刻之间,七八人就被咬翻在地,其余人更是四散开去。事情了解之后,狗王虽然赔了不小一笔钱出去,但他也在我们老家,得了狗王这样一个外号。可我要说的是——

在狗王的故事里,有狗也有人,更有狗仗人势!只是谁是狗,谁是人,谁又在仗谁的势,那就要分怎么看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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