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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鬼子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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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子母神,梵文音译为“河梨地母”,是护法二十诸天之一,又被世人称为欢喜母或爱子母。

传说古代王舍城有佛出世,举行庆贺会。五百人在赴会途中遇一怀孕女子。女子随行,不料中途流产,而五百人皆舍她而去。女子发下毒誓,来生要投生王舍城,食尽城中小儿。后来她果然应誓,投生王舍城后生下五百儿女,日日捕捉城中小儿喂之。释迦闻之此事,逐趁其外出之际,藏匿她其中一名儿女。鬼子母回来后遍寻不获,最后只好求助释迦。释迦劝她将心比心,果然劝化鬼子母,令其顿悟前非,成为护法诸天之一。

鬼子母神虽为神坻,可其本性说起来并不算好。不然也不会去王舍城日日捕食城中小儿了。可其之所以会成神,是因为她的母爱。世间至爱,除了母爱子,怕没有第二个情感可以敢这样自封了。而母爱可以让人成神,也同样能让人成魔。

2013年4月,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找到我,她是黑龙江省Y市人,叫朱英。

朱英在找到我的时候,有些风尘仆仆,更有些憔悴。但看得出来,她的憔悴是因别事而起,与旅途并无关系。她找我的目的是要我杀三个人,价格是五十万。

五十万,不算小数目,算到三个人头上每个人头也有近二十万的价格,倒还算是很合理的。可问题是,一次性杀掉三个人,风险实在太高,如果这三个人之间要是有一定联系的话,那估计朱英很快就会被警察盯上,而我也自然要承担一些不必要的风险。所以,在做了片刻的思想挣扎之后,我便开口对朱英说:

“对不起,我只能接一个单子。”

朱英似乎没料到我会这样回答她,在犹豫了好一会儿她才给了我一个确切的答案,那就是十六万,杀掉一个叫冯彩桦的女人。

在朱英走之后,我便去了Y市找了赵老虎,让他去查朱英和冯彩桦的相关信息,几天之后,我便掌握了这两个女人之间的全部恩怨。

大概在半年之前的一个周末,朱英如每个周末一样,去接她年仅十岁的儿子下兴趣班,然后在路过小区门前的超市的时候,再去买一些水果蔬菜和日用品。在朱英结账的时候,她儿子便自行一个人跑到超市的自动门前,进进出出的跑着开关门玩。朱英当时看儿子距离自己虽然有六七米远,但孩子在自己视线里,她也就只是叮嘱孩子别跑远,就没当回事儿。可就在她伸手接收银员找回的零钱的时候,超市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惊呼。朱英转头去看,就看到一辆三系宝马轿车冲出了马路,斜刺里冲着超市的位置冲了过来,电光火石之间宝马车一头便从超市的门口扎进了超市里面,直到撞翻一片柜台、撞上一面承重墙之后,才停住去势。超市门口附近的绝大多数人,在看到宝马车的时候,就已经先行做出了躲避动作,所以几乎没有人被这匹脱缰的宝马撞到,但这仅仅是几乎。宝马车最后还是把一个人碾在了车轮之下,这个人就是朱英年仅十岁的儿子。朱英看到宝马车轮下不断流出的血水之后,当场就晕了过去……

朱英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里了。醒来后的她第一时间就抓住了身边老公的手,近乎哀嚎一样的问“儿子怎么样了”。可回答她的只有老公的眼泪。随后她从前来问询的警察口中得知,她儿子,当场毙命。而那个开车撞死她儿子的肇事司机,叫王鑫,是个90后的大学生。在驾驶宝马车的时候,王鑫涉嫌酒驾、超速,致使朱英的儿子丧命。

之后,躺在医院里的朱英几次醒来,又几次哭晕过去。而针对这起恶性的交通肇事案,警方很快对王鑫提起了公诉,同时也几次对王鑫和朱英进行了庭外调节。朱英丧子,根本不是调节赔偿之类就能弥补的,她根本不愿意接受王鑫家给出的任何赔偿条款,只希望法律给她一个说法,给她十岁的儿子莫名殒命一个说法。可让朱英没想到的是,法院开庭之后的审理结果却是一个让人脑洞大开的结局。

庭上,传召了很多证人,而作为第一目击证人的超市售货员,却声称自己当时忙于工作,并没有看清完整的事发经过,法院方面居然以第一证人证词不详为由,借坡下驴,弱化了部分其他证人的证词,并作出了这样的宣判结果:

被告人王鑫,涉嫌酒驾肇事,吊销驾驶执照,但因适当驾驶致人死亡证据不足,且其本身为在校大学生,为天之骄子国家未来栋梁,不应就此毁其一生,所以法院决定酌情量刑,判处王鑫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这样的判罚,于法律而言,说的过去。可对朱英而言是不公平的。王鑫是大学生,是天之骄子国家栋梁,可朱英的儿子难道不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么?以此为借口轻量化量刑,是不是和2010年被哄传一时的药家鑫“激情杀人”的说法如出一辙呢?王法不外人情,可却因人情而针对性的改变司法量刑的公正性,实在让人有些无语。更让人心寒的是,作为第一目击证人的超市收银员,居然说自己并没有看清。其中原因,没人知道,可即便是单纯的麻木,不想惹麻烦上身,就足以让人觉得难以接受。十岁的生命就此殒逝,难道作为目击者,就真的可以漠然以对么?

人性,其实真的很可怕。而可怕的人性,则彻底摧毁了朱英心里最后的一点光明——相信公益的光明。

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朱英紧锁了儿子的房间,不让任何人出入,即便是自己老公也不行。她则在每天下午孩子出事儿的那个时间,自己一个人去儿子的房间里打扫卫生,然后对着儿子的衣服、玩具等等遗物,不停的自言自语。就好像是她的孩子从未离开过这个房间一样。而当朱英在外出时看到别人家母子同游的时候,就会投去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目光,那目光里似是饱含羡慕,又像是分外的怨毒……

年初,不知道朱英从哪里得知世界上有“点子”这一号人,便起了买凶杀人的念头,进而便在四月时,找到了我。而她要我杀掉的三个人,分别就是肇事大学生王鑫,当庭断案的法官,以及第一目击证人超市收银员冯彩桦。

我当然还是在朱英那坚持自己的原则,我不会一并把三个人的生意都接下来。只是,在了解这一切之后,我还是很诧异于朱英的选择。三人即便只可以杀一个,她的首选也应该是凶手王鑫,其次至少也是断案不公的法官,完全没想到的是她居然会选择仅仅是一个证人的冯彩桦。我想了许久之后,终于得出了一个比较牵强的答案,那就是朱英可能是像鬼子母神一样,要杀的并非是仇人,而是世间的冷漠!

又过了一周左右的时间,赵老虎给我找了一个爪子,这个爪子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Y市下属一个镇子里的老实人,名字叫王坤,职业是个杀猪的。对王坤其人做爪子,我并没有意义,不过我还是忍不住去问了赵老虎,为什么他找的爪子十之八九都是杀猪的呢?上一个是,这一个仍旧是……

王坤的事儿,要从2007年开始说。王坤本身是个杀猪匠,每天杀猪,每天卖肉,日子过的很不错。可2007年起,Y市及周边各乡镇都相应国家法令法规的号召,统一规范化国家生肉市场,取缔所有私屠滥宰,所有屠户必须统一将牲畜托运到固定的屠宰场所,进行检疫,并交纳一定费用之后才可以进行宰杀。往好的方向说,这无疑让一些病死肉类在市场上的生存空间变小,可问题在于,这样强制性的收费性法规,无疑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屠户的贩卖成本。从缴费、到运输,无一不要人工,无一不要钱。而这部分钱,最终都由屠户来承担,进而就被消费者承担了。夸张一点说,猪肉价格正是因为国家有此举动而大幅上涨,好多人也真的就此吃不上猪肉了……

对王坤而言,他原本的日子是比较殷实的。可07年的这一变化,他一家老小的生活就此变得开始有点紧巴了。日子勉强撑到了2012年冬,王坤家撑不下去了。原因是他老爹老娘同时住院了。那是一个晚上,王坤老爹起夜上厕所,没想到的是一个没注意,起得太猛中了风,直接瘫倒在地上,而起身去扶王坤老爹的王坤老娘,竟也脚滑摔了一跤。人上了年纪,骨质疏松很正常,对年轻人不怎样的一跤,王坤老娘却是直接摔裂了骨盆。

二老住院之后,王坤一次性就花掉了自己家本就为数不多的积蓄。为了继续给二老治病,他便偷偷的拖一些生猪回家,自己私屠然后贩卖。结果,这事儿他还没干上两个月,就被检疫部门找上门儿了,一句废话没有直接罚了王坤一个五千元大钞。当时的王坤,一个四十多岁的大老爷们儿,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一边哭一边狠抽自己大嘴巴子……

没错,根据我国法令法规,私屠滥宰犯法。可在一切强制性共有化管理的背后,隐含的到底是便民,还是一些见不得人的利益呢?记得多年前我曾看到过一个德国人在一本杂志上吐槽中国的车辆年检问题。他说,在德国车辆是没有年检的。在中国,国家强制性车辆收费年检,难道不包含一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利益么?

答案,显而易见。而王坤,就是这个“答案”里的一个受害人。

王坤在抽了自己一顿大嘴巴子之后,被赵老虎找上了。赵老虎当然是带着我的条件去的,条件的内容是——四万块,杀个女人。对于这个条件,王坤只做了片刻的挣扎,便接受了。大概,他心里想的和上一个屠户爪子想的一样——杀人和杀猪差不多……

我给王坤制定的动手方案是埋伏。他在深夜埋伏在冯彩桦家附近,等着下夜班回家的冯彩桦出现,便趁机靠近,用事先准备的美工刀,从背后割断冯彩桦的喉管,然后趁夜色离开现场。冯彩桦在超市工作,下班时间都是在晚上十一点之后,街上自然几乎不会有什么行人,对王坤动手,也是个很有力的条件。

动手那天,大致情况和我设定的计划相差不大。王坤潜藏在冯彩桦家胡同附近的一个阴暗角落里,等冯彩桦出现的时候,王坤便迅速出现在冯彩桦身后,一只手抱住冯彩桦,一只手推出美工刀,在冯彩桦的喉咙位置狠狠的划了一刀。不过,让我们都没预想到的是,在王坤动手的时候,马路对面真的有一个女人看到了王坤动手的全过程。不过,最终这只是有惊无险。因为那女人在警方调查的时候,她的回答是:

“没看清……”

大概,她和冯彩桦当初的想法一样,不想惹麻烦上身。可她这样的做法,代表的同样是人性的冷漠。

不过请不要忘记,在佛经中的那个鬼子母神食尽王舍城中小儿的原因,也是因为人性的冷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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