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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血的较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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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战斗之六:穷追猛打惩顽凶

买买提明,男,出生于1968年月,小学文化程度,新疆伊宁县吐鲁番圩孜乡人。暴力恐怖团伙骨干成员,系1997年8月18日被抓获的伊犁地区暴力恐怖团伙头目伊布拉音的保镖和联络员,多次参与非法组织和暴力恐怖活动。

1998年6月6日,买买提明等7名暴力恐怖团伙骨干成员在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某村密谋暴乱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围捕,暴乱指挥者吐尔逊买买提被当场击毙,买买提明在其同伙掩护下乘乱逃走。

1998年6月6日发生的枪战,是伊犁地区公安机关向暴力恐怖分子发起的又一次主动进攻。此次战斗,击毙了两名暴力恐怖分子,抓获了6名涉枪犯罪嫌疑人,但是买买提明等暴力恐怖骨干分子在逃。

6月7日,伊宁县公安局组织力量突审抓获的涉枪犯罪嫌疑人,同时抽调精干民警组成追捕组,全力追捕漏网的买买提明。6月8日,伊宁县公安局通过调查、审讯得知,某村的吐尼亚孜系暴力恐怖团伙成员,有偷运入境的制式手枪。据此,县公安局分析认为该村是暴力恐怖团伙头目伊布拉音的老家,其在此经营时间长,培养同伙多,6月6日的战斗虽然击毙了暴乱指挥者吐尔逊买买提,但恐怖团伙的主要力量还没有完全暴露。买买提明很有可能躲藏在该村的同伙处。吐尼亚孜也极有可能知道买买提明的藏身之处。为不惊动买买提明和其他的恐怖分子,县公安局追捕组决定密捕吐尼亚孜。

6月8日中午,县公安局一名侦查员前往该村了解吐尼亚孜有关情况,得知吐尼亚孜每天下午要到村外承包地里干活,快下班时返回。根据侦查员反馈的情况和吐尼亚孜承包地的地形,县局制定了一套密捕方案。吐尼亚孜承包地离国道18线通往农四师70团的柏油路不远,路口有商店、食堂、加油站,比较热闹,整个路上来往行人较多,行动时路上停一辆车,布置几个人守候不会引人注意,等到吐尼亚孜返回时,只要行动迅速,动作快,可以一击成功。指挥员同时强调吐尼亚孜可能随身带枪,抓捕时一定要小心,要想法先控制其双手,绝不让他有任何机会反抗。

6月8日下午,县公安局密捕组一行5人按预定方案赶到守候地点,几名乔装民警散坐在路边休息,不远处一辆地方牌照的吉普车停靠在路边“修车”。柏油路两边是庄稼地,吐尼亚孜的承包地离路有00米,种的是玉米。晚上1时0分,吐尼亚孜骑着自行车,晃晃悠悠地从地里返回,当他骑车行至县局民警身边时,一名民警猛地扑过去,将毫无防备的吐尼亚孜连人带车扑倒在地,吐尼亚孜先是一愣,接着便大喊大叫起来,两手拼命往腰里掏,其他民警迅速赶上,控制住其双手,将吐尼亚孜制服,接着从其腰上搜出一支苏制9mm口径手枪,子弹已上膛。

吐尼亚孜被抓区后,县公安局连夜组织力量审讯,经面对面的较量,顽固的埕尼亚孜直到深夜才交代出漏网的买买提明的下落。6月6日枪战发生后,买买提明一直躲在他家里,当晚公安民警、武警官兵撤走后,吐尼亚孜又将买买提明悄悄转移到自己承包的玉米地里躲藏,由他专门给买买提明送饭。6月8日下午,他给买买提明送完饭返回时被抓获。当时买买提明正在玉米地里躲藏,他大喊大叫就是为了给买买提明报警。

6月9日凌晨,根据审讯情况,县公安局会同伊犁地区公安局等开展联合搜捕行动,出动各警种兵力数百人,对暴力恐怖分子可能隐藏点和暗藏的恐怖分子进行清查,一举抓获5名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缴获一支带消声器的苏制5.9mm口径手枪、9mm口径子弹48发、小口径子弹950发,军用反坦克地雷一枚,爆破筒引信一个,急救绷带40个以及一些用于教授怎样进行恐怖活动的笔记。一连串的的击,使各地的暴力恐怖分子纷纷落网,剩下的也东躲西藏,恐怖分子在“七一”进行大规模破坏活动的图谋被粉碎,但是买买提明仍然在逃。

买买提明在逃,是一个重大的隐患。伊宁县公安局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两个组进行工作。外调组搞社会调查,审讯组对已抓获的在押恐怖分子“回炉”突审,进行深挖。

7月日,县公安局获悉在伊宁县县城附近有一个暴力恐怖团伙,买买提明经常和他们联系,并很快摸清了几名恐怖分子的基本情况。

7月日,县公安局针对县城范围小,几名掌握的恐怖分子之间又大都来往密切的情况,为了不打草惊蛇,指挥员决定用秘密手段将他们分别抓获。7月日下午,追捕组民警根据掌握的情况,下午19时,马合木提被追捕组抓获。经审讯,马合木提交代买买提明是他们的直接领导,给他们安排的主要任务:一是密切注意伊宁县公安局的活动情况,主要是有什么行动、行动方向、出动警力情况、抓捕对象以及防范措施等等。为此他们专门安排了一个人在公安局门口租了一间房子,以卖馕为掩护,搜集有关公安局的情报。二是监视警察个人,观察民警的活动规律,什么时间上班、家住哪里、随身是否带枪等等。马合木提还交代,6月0日,是他把买买提明、吐尔逊买买提、苏里堂等4名恐怖分子藏在家里,6月日将他们送到愉群翁回族乡斯拉甫力家中。6月9日凌晨,买买提明在吐尼亚孜被抓后,自己跑到马合木提家中,当晚被县城的同伙迪里木拉提接走。

7月4日下午,追捕组在伊宁县粮食局门口发现了正同别人闲聊的迪里木拉提,城镇派出所户籍民警以为其换户口本为由,将其带到公安局。经突审,迪里木拉提交代:他接回买买提明后,7月1日晚,买买提明又被吐鲁番圩孜乡的同伙沙德克接走。

7月4日晚,追捕组民警再次出击,密捕了沙德克。经审讯。沙德克交代7月1日晚他把买买提明接回后,另一同伙奴尔买买提用毛驴车把买买提明拉回家中,隐藏在羊圈内,现买买提明仍在奴尔买买提家中,且持有一只微型冲锋枪,两个0发子弹的弹夹。

7月5日上午,伊宁县公安局将买买提明的情况向伊犁地区公安局作了汇报,同时通知吐鲁番圩孜乡派出所拿来了辖区方位图,标出了奴尔买买提居住的方位,县公安局民警按照《围捕暴力恐怖分子行动预案》,组成了四个行动小组,每组配备支“五六”式冲锋枪和4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分乘两台车,就地待命。为摸清奴尔买买提一家的准确情况,县局追捕组的民警在村干部的配合下,以土管所干总后身份,借划分承包地为由,对奴尔买买提家周围的环境进行了仔细观察。一切准备完毕,但是奴尔买买提却失踪了。

奴尔买买提把买买提明已接回去4天了,中间他是否会将买买提明转移到其他地方,谁也无法肯定,已作好准备的追捕队伍也不敢冒然行动。县公安局追捕组民警派出侦查员通过奴尔买买提的邻居、朋友等关系,四处打听奴尔买买提的下落,但直到天黑也没有结果,为防止一击不中而使买买提明的线索从此中断,经请示地区公安局,行动取消。但所有行动小组成员仍集中待命。

7月6日上午,行动组成员仍全体在伊宁县公安局待命,追捕组侦查员继续寻找奴尔买买提的下落。上午11时0分,到亲戚家办事的奴尔买买提终于返回家中,追捕1组监控民警发现后,马上让村干部以商量承包地的事情为名将其调出,秘密抓获了奴尔买买提,并迅速组织民警开始审讯。奴尔买买提顽固异常,一点不提买买提明的事,一直拖到下午0时50分,他才交代出买买提明现藏在他家的羊圈里。

县公安局追捕组立即把情况向伊犁地区公安局作了汇报,地区公安局指示,县局行动组立即出发,路上与地区公安局应急分队会合。下午19时,县局行动组四个分队分乘8台车出发,武警县中队0名官兵作为增援力量乘一台解放车紧跟在最后。19时10分围捕队伍行进到目的地村口时,同地区增援队伍会合。为防止车声惊动买买提明,车队在村口停下,现场成立了临时指挥部,并迅速作了安排:武警控制外围,防止有人外逃;县局行动组按预定方案,控制奴尔买买提家的四周;完成布置后,由奴尔买买提喊话,最后由特勤中队进行突击。

奴尔买买提的家是一个独院,院门朝西开,正房坐北朝南,院内杂草较多,西南是一个羊圈,北面、东面、南面是邻居房屋、院子,大院门前有一条南北走向的小巷。

19时15分,指挥员一声令下,各小组跑步奔向预定位置,按计划布置上去,东、南、北面的制高点迅速被控制,院门外布置了交叉火力,目标四周的房子、院落一个个被清理过。19时5分,追捕组民警开始用维吾尔语喊话,命令里面的人全部出来。5分钟以后,一名妇女抱头走出,经询问,此人为奴尔买买提的亲戚,她说:院内没有他人。为慎重起见,指挥部命令奴尔买买提喊话,此时的奴尔买买提吓得魂不附体不肯过来,他说买买提明有枪,心狠手毒,一定会打死他。追捕组民警反复做工作,保证不会有事,他才走过来开始喊话,但是没有动静。10分钟后,特勤中队的5名战士组成一个小组,开始进行突击,他们交替掩护进入院内,控制住门窗后,农屋搜索,5分钟后,搜索完毕,没有发现任何人。院子西南角的羊圈有一个极隐蔽的藏身处,里面有被褥、碗等生活用品,如不仔细搜索很不容易发现。奴尔买买提6个多小时没有回家,引起了买买提明的警觉,他提前逃走了。

根据奴尔买买提的交代,追捕组在另一处将暴力恐怖团伙的一名重要联系人抓获,此人代号为555,1998年1月,由买买提明介绍正式将其发展成为恐怖团伙的成员,此次行动抓获了555,也算有收获,但是买买提明的线索却断了,以后抓他将会更加困难。

买买提明的线索断了之后,伊宁县公安局追捕组于7月7日、7月8日连续两天召开了案情分析会,研究买买提明的去向和可能的隐藏点。追捕组通过认真讨论认为:目前,全地区到处都在开展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行动,一般的群众通过耳闻目睹和亲身感受,对恐怖分子恨之入骨,买买提明在这种形势下,不会逃远,他很可能隐藏在我们没有发现或没有打击过的联系点。经研究分析,胡地亚圩孜乡的吾斯曼落入追捕组视线。根据追捕组掌握的情况,此人住处为暴力恐怖分子活动的一个重要联系点。1997年以来,暴力恐怖分子伊里亚斯、胡达拜尔地、买买提明都在他家躲藏过,县局从“放长线,钩大鱼”的目的出发,一直没有惊动过他。从地理位置上看,吐鲁番圩乡和胡地亚圩孜乡是近邻,从奴尔买买提的家到吾斯曼的家只有几公里。由此推测,买买提明从奴尔买买提家逃走后,很有可能跑到吾斯曼家躲藏。最后,追捕组确定;第一,通过村干部或吾斯曼的邻居朋友了解吾斯曼的近况及家中人员情况。第二,马上密捕吾斯曼。

7月9日,星期四,伊宁县县城是“巴扎”日(集市),通过侦查,追捕组了解到吾斯曼去县城赶“巴扎”(赶集)了。追捕组民警马上分散到“巴扎”,寻找吾斯曼的踪迹。赶“巴扎”的人很多,“巴扎”上人挤人,人挨人,要想找到吾斯曼很不容易。中午1时0分,有人在车站发现了准备乘车回家的吾斯曼,追捕组民警迅速将其密捕,并马上组织突审。

7月9日中午15时50分,吾斯曼交代:他与买买提明1995年就相识,来往密切,买买提明在逃期间多次到吾斯曼家躲藏,并向他灌输暴力恐怖思想。1998年1月经买买提明介绍,暴力恐怖团伙骨干提义甫江(1998年4月0日在与公安机关对抗中被击毙在他家躲藏,其后,他还多次接待过其他的恐怖分子。7月8日凌晨6时,买买提明来到他家躲藏。吾斯曼还交代,买买提明现在身体不好,带有一只小冲锋枪和44发子弹。审讯中,追捕组民警详细询问了吾斯曼家的房屋结构,周围环境以及买买提明躲藏的准确位置。

得到买买提明的准确情报后,伊宁县公安局追捕组民警迅速按《围捕暴力恐怖分子行动预案》集结成4个行动小组,每组10人,配备了支“五六”式冲锋枪和4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16时10分,胡地亚圩孜乡派出所的民警带着辖区方位图赶到。根据吾斯曼家的方位,指挥员进行了警力布置:第一,由装备好、人员精干的第一行动组负责大门正面,担负主攻任务;第二,第二、三行动组占领大院南北两边的制高点,居高进行火力压制;第三,第四组从西面邻居家进入,防止买买提明翻墙西逃;第四,指挥车带卫生员和联络员在现场附近指挥,调集兵力。追捕组把情况向地区公安局作了汇报,地区公安局指示:按行动方案立即出发,后援随后就到。

下午16时0分,伊宁县公安局追捕组出发。行进途中,追捕组指挥员一面指挥各行动组跟上,不要掉队,一面用车载电台和伊犁地区公安局联系,不断向增援部队报告我们的进程方位。16时45分,追捕组到达距目的地只有40米的路口,指挥员一声令下,各小组迅速按预定的方案展开队形,快速奔向预定地点。16时48分,第一组报告:已封锁大六,做好准备;同时,第二、第三、第四组分别报告:已占领制高点和西面院落。刚刚报告完毕,突然响起“叭、叭”两声枪响,接着四面响起密集的枪声。行动组民警报告,一年轻人向西墙草棚下跑去,我民警命令他抱头出来,他向我民警连开两枪,我四面民警一起开火还击,将其压制住。现场指挥员马上将情况向地区公安局作了汇报,同时用手提电话接通县公安局,要求他们马上通知县医院,赶快派救护车来。17时,枪声停止,行动组民警报告:院内现在没有动静,西墙边草棚下躺有一个人,估计已被击毙,但草棚内堆放的木堆后有一管状物,像冲锋枪的枪管。指挥员命令:注意隐蔽,注意观察,同时喊话让屋内的人抱头出来。经喊话,一男一女两名少年从院内跑出。

此时院内仍没有动静,经喊话也没有人回应。行动组民警叫来从院内跑出的少年,反复询问院内的地形和人员情况,两人都说院内没有其他人,为保证万无一失,防止恐怖分子使许,17时4分,指挥部命令伊宁县公安局行动组对院内实施两次火力侦查。18时14分,特勤中队一个6人突击小组交替掩护行进。发现现场留有一支军用手枪,经追捕组民警辨认,草棚下躺着的恐怖分子确为潜逃多年的暴力恐怖团伙骨干买买提明,其所持手枪为9mm口径,装弹量为0发,有四种标尺和单连发装置,同时缴获子弹7发。经吾斯曼辨认,此枪就是他们所说的微型冲锋枪。草棚下木堆后像冲锋枪枪管的物品是自行车的车把。远看不易看清,确实和枪管相似。至此,围歼买买提明的战斗胜利结束,恐怖分子买买提明被击毙,我方无一伤亡。

八、战斗之七:咬定青山歼恶魔

1998年7月1日至7月18日,在伊犁地委、伊要市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指挥下,伊宁市公安局各警种协同作战,发扬连续作战敢打敢拼的优良作风,运用各种侦查手段,主动出击,快速反应,穷追猛打,经过“7·1”和“7·18”两次激烈的战斗,将自治区公安厅通缉的在逃暴力恐怖团伙首要分子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和阿力木江·胡达拜尔地击毙,捕获了其骨干分子苏尔坦·努拉合买提,缴获苏制手枪支,自制左轮手枪1支,子弹49发,自制炸弹4枚。狠狠打击了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彻底粉碎了敌人企图在伊宁市实施暗杀、爆炸、纵火、枪击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阴谋。有效地维护了伊宁市社会政治稳定,保护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1998年4月6日下午17时许,伊犁州公安局通报:当日上午我公安、边防、海关联检人员在霍乐果斯口岸查获大批境内外暴力恐怖团伙由境外偷运入境的武器弹药。伊宁市公安局立即与州、地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展开调查,并很快查明该武器偷运案系海米提·买买提、阿力木江·胡达拜尔地等为首的一批境外受训派遣回来的暴力恐怖分子与境外暴力恐怖组织相互勾结所为。同时查清,该团伙自1998年初以来,先后多次偷运入境大批武器弹药,现分别掌握在以伊里亚斯·左尔墩为首的伊宁县和以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为首的伊宁市两地暴力恐怖团伙骨干成员手中,预谋进行武装暴乱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对伊犁地区社会政治稳定和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海米提·买买提(男,8岁,伊宁市人)于1997年初在境外参加暴力恐怖组织并接受军事技术、爆炸、暗杀、破坏等暴力恐怖技能训练后,于1998年初被境外暴力恐怖组织派遗入境,系伊犁地区暴力恐怖团伙头目。海米提入境后先后在伊宁市、伊宁县等地秘密建立多个暴力恐怖团伙,发展训练暴力恐怖骨干分子数十名,并与境外暴力恐怖组织相勾结,多镒偷运武器弹药入境。在其指挥下,暴力恐怖团伙公然持枪与我公安机关武装对抗,制造多起暴力恐怖流血事件。

阿不都外力·阿瓦克力(男,7岁,伊宁市人)于1996年参加暴力恐怖组织,系伊宁市1997年“·5”打砸抢骚乱事件骨干分子,于当年月被我公安机关教育释放后不思悔改,再次参加暴力恐怖团伙并在伊宁市积极发展团伙成员。1998年以来,阿不都外力在海米提·买买提的指挥下先生在伊宁市秘密建立了多处暴力恐怖训练点,训练暴力恐怖分子数十名,并担任伊宁市暴力恐怖团伙一号头目。在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的指挥下,1997年10月以来,伊布拉音·买买提(该团伙二号头目,在1998年5月8日枪战中被我击伤捕获)和依那木·依明(该团伙三号头目,在1998年4月5日枪战中被我击毙)及苏里坦·努拉合买提(该团伙骨干成员)等一批骨干分子先后在伊宁市建立暴力恐怖行动小组6个(已摧毁),训练点10个(已捣毁),发展成员多达80余人(绝大部分落网),且都进行了射击、爆破等破坏技能训练。1998年月以来,他们在祖鲁甫哈尔、阿力木江·胡达拜尔地等境外受训人员的教授培训下,学习制作爆炸、燃烧装置,先后制作炸弹0余枚,燃烧瓶40余个(均缴获)。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为树立其组织权威,于1998年5月6日晚亲自带领7名抓牙残酷地将两名维吾尔族群众以违反教规、教仪为名秘密杀害(此案已破,犯罪分子全部落网)。

为维护祖国统一和伊犁地区的稳定,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伊犁各级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和前线指挥部的领导下,广大民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英勇无畏的精神同持枪暴力恐怖团伙展开了殊死的斗争……

在驻伊武警各部队的配合下,我各级公安机关连续不断展开清剿行动,历经“4·0”、“4·5”、“5·8”、“6·6”、“7·9”等数次坚决果断的捕歼战斗和一系列强有力的打击行动,绝大部分持枪暴力恐怖分子或被击毙或被捕获归案,绝大多数武器弹药及爆炸装置被缴获,暴力恐怖团伙组织系统被基本摧毁。到7月妆,伊宁市的暴力恐怖团伙仅剩海米提·买买提和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等极少数首要分子漏网潜逃。他们此时虽已成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但仍贼心不死四处流窜与我周旋,妄想伺机卷土重来,并将实施暴力恐怖破坏的目标盯在8月初在伊宁市召开的“全国小城市经济社会问题研讨会”上。为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公安厅下令:“组织力量,限期缉捕”。

为彻底粉碎敌人的阴谋,确保即将召开的“全国小城市经济社会问题研讨会议”的安全,伊宁市公安局全体动员,展开了一场穷追猛打落水狗的追逃战役。一张恢恢天网再次迅速张开。

1998年7月9日上午,伊宁市公安局获密报:通缉在光的重大暴力恐怖分子海米提·买买提和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等人于近期潜入伊宁市巴彦贷镇和英也尔乡活动,很可能藏匿在巴彦岱镇的阿布都克尤木·依提达吾提、阿布都瓦依提·依米提或与这相邻的英也尔乡的塔吉拜克、阿布都吉力力等几名团伙成员家中。

此时的在逃暴力恐怖分子已成惊弓之鸟,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逃之夭夭。为严格保密,避免走露风声,市公安局局长亲率一名副局长前往巴、英两地进行侦查。通过两地派出所户籍调查,于当日下午0时即查清上述人员的身份及住址。为查明每名嫌疑人所住房屋的结构、院落内部情况和周围地形环境等详情,给捕歼战斗部署创造条件,打有把握之仗,两位市公安局领导又于7月10日再度前往巴、英两地秘密进行产地踩点踏看。对其他嫌疑人住所的侦查很快即在各管区民警的配合下顺利完成,唯有阿布都克尤木·依提达吾提的住处侦查难度较大。阿布都克尤木·依提达吾提居住在干沟村外北山坡下,背依山坡,周围约1公里范围均为开阔地,人员难以接近,给侦查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加之阿家离村庄较远,且仅此一户人家,平时极少有人从其门前经过,如盲目派人接近侦查,必会打草惊蛇引起怀疑。而根据以往暴力恐怖团伙头目选择藏身点一般都具有周边居民稀少,住地比较偏僻,隐蔽条件较好,便于外出活动,便于迅速逃离等特点分析,海米提·买买提和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等极有可能就隐藏在阿布都克尤木·依提达吾提家中,因此此处被列为重点。

如何才能做到既能派人顺利进入阿布都克尤木·依提达吾提家中侦查,又不会引起其家人怀疑呢?7月11日上午,当侦查工作举步维艰时,巴彦岱派出所提供:阿曾于数日前与本村农民打过架,此案尚未处理。听到这一情况报告后,市公安局局长当即与副局长乔装抢成镇上派来的民事调解人员与管区民警一同进入阿家以找阿谈话、调解处理其与人打架一事为借,顺利完成了对阿住所内部情况的侦查。

7月11日晚时,伊宁市公安局作战指挥室根据局长的指示,向巡警大队、刑警大队、政保科、治安科和两个专案组下达了集结待命的通知。

7月1日凌晨时,指挥部在市公安局召开捕歼作战会议,各参战单位指挥员全部准时到达。会上通报:根据线索和侦查,在逃暴力恐怖团伙头目海米提·买买提和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等分别潜藏在巴彦岱镇和英也尔乡等村庄的5个窝点。其特点:一是不甘心失败,仍在继续活动,并制定有一个疯狂的暴力恐怖破坏活动计划,为此他们重新建立组织,发展成员,秘密训练,伺机杀害公安民警、武警执勤人员,抢夺武器,暗杀进步民主宗教人士,爆炸重点要害目标;二是阴险狡诈,单线联系,常以-人为一伙进行活动,行踪诡秘,窝点较多,快聚快散,不断转移,从不在一处久留;三是持有武器,凶狠残暴,遇到围捕必殊死抵抗;四是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及反侦查和脱逃技能。据此,“总批”决定乘这伙暴力恐怖分子立足未稳,尚未察觉我行动的有利时机,连夜行动,采取集中优势警力、火力,隐蔽包围,同时出击,出其不意掏窝点的奇兵空袭战术,力争将海、阿等暴力恐怖团伙首要分子一网打尽。

为保证集中绝对优势警力对敌作战,根据各窝点相距较无的情况,“总指”决定组建两个捕歼分队,采取先重点后其他,先难后易的步骤分别在巴彦岱镇、英也尔乡两地逐个实施秘密围捕。由巡警大队、刑警大队民警组成三个战斗编组的第一捕歼分队先打掉阿布都克尤木·依提达吾提窝点,然后回兵围堵阿布都瓦衣提·依米提窝点。由治安科民警、“5·0”专案组民警及英也尔乡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第二捕歼分队,先打掉塔吉拜克窝点,然后再围堵阿布都吉力力和塔依尔窝点。

为确保做到既迅速突然,又尽量避免我方人员伤亡,“总指”同时决定,各捕歼分队于凌晨时0分出发,4时到达攻击出发地,4时0分前完成对各自目标的围堵,5时整(即指晓时分)同时发起攻击。攻击程序按市避“预案”规定为:喊话(5分钟)——命令屋内非武装人员抱头走出(10分钟)——命令武装人员缴械投降(5分钟)——非杀伤性武器(催泪弹)攻击——杀伤性武器攻击。

7月1日凌晨时0分,各捕歼分队均完成战斗编组并准时出发。

4时整,第二捕歼分队到达英也尔乡派出所,详细了解核实各窝点嫌疑人住址及有关情况。

4时10分,第二捕歼分队抵达目标区后勘察地形情况。

4时0分,第二捕歼分队指挥决定对一号目标实施主攻,即命令第一小组占领西北两侧高地,以林木为掩护控制制高点,封锁通道出口;第二小组沿南侧围墙一线组织火力点,封锁塔吉拜克家门窗,担任正面攻击任务;两名民警负责对其邻居家进行警戒、监控。

4时0分,各战斗小组迅速进入指定位置,完成了对目标的包围。

前往巴彦岱镇执行围捕任务的第一捕歼分队民警亦于4时10分抵在目标区。为隐蔽接敌,他们将车辆隐蔽于1公里外的林带中,三个战斗编组分别从东西南三个方向利用地形地物掩护徒步前进,迅速接近目标。

4时5分,根据指挥员命令,担任正面主攻任务的巡警迅速占领了阿布都克尤木·依提达吾提住房的制高点和正面围墙一线掩蔽物,组成交叉火力点,对其住房所有门窗进行火力封锁,另外两组刑警分别沿东西两侧设置警戒点,封锁控制中心现场,形成外围包围圈。

5时整,两地捕歼行动同时展开。

经我民警喊话动员,阿布都克尤木一家于5时10分逐一双手抱头走出院外,经搜身确定无危险物后,巡警大队数名民警逐房逐屋进行搜查,从其中一卧室床下抓获一名嫌疑人,经现场审查此人名叫吐尼亚孜·达吾提(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人,于1998年初从南疆流窜来伊参加暴力恐怖活动)。5时0分,经对阿家房屋及院内棚圈、草垛、地窖彻底清查后,均未发现拟追捕对象。就在此时,阿布都克尤木的弟弟突然转身窜入西侧林带逃跑,我民警立即鸣枪令其停止脱逃无效。根据指挥员的命令,负责外围堵截任务的刑警开李击伤其腿部将其捕获。

经对阿布都克尤木及其家人分头突击审讯证实,被我追捕的重大暴力恐怖分子海米提·买买提和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二人确曾在此地隐藏,阿家仅是其窝藏点之一。为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他们每日都更换两三次落脚点,行踪不定。为保证安全,他们也从不将落脚点和去向告诉他人。11日晚,海米提于零时离去阿布都外力约于次日时左右也悄悄离去。5时40分,指押员决定留下0名刑警对其全家人就地隔离审查,以阿布都克尤木为重点,继续进行突审,其余人员立即围堵二号目标阿布都瓦依提·依米提家。

应第一捕歼分队展开搜捕的同时,第二捕歼分队也以同样的方法先后对塔吉拜克和其邻居家进行了彻底的搜查。窝主塔吉拜克不在家,追捕对象当日也未来此处过夜。5时40分,两捕歼分队指挥员用手机互通了两地搜捕情况。此时,英了尔乡派出所民警报告说:据当地群众反映,住在距我第二捕歼分队搜捕的一号目标约百余米处西北面山坡上的该村农民阿布来提·布苏哈尔的家常有外人停留住宿。经详细询问,派出所对阿布来提·布苏哈尔现实表现情况不掌握,亦未曾发现其有其他疑点。5时55分,为抓紧实施原定围捕计划,第二捕歼分队指挥命令第一小组9名民警由派出所民警和联防队员为向导前往阿家查看情况,相机行动。由乡派出所领导组织力量对塔吉拜克家属实行留置审查,追查塔吉拜在去向及海米提、阿布都外力二人在当地的其他落脚点。其余民警前去围堵阿布都吉力力和塔依尔窝点,继续完成对二、三号目标的搜捕。

6时许,第一小组沿小路行进至北山坡口处时,发现一人从阿布来提有小果园内窜出,绕过西侧住房逃跑,第一小组指挥员遂令三名民警追击,其余民警迅速散开。阿布来提的住房建在坡顶(坐北朝南间,坐西向东1间),院子在坡下洼地,没有围墙,周围树木环绕,我民警迅速沿东西两侧林带告诉其住房,占据了两边扇墙为依托的有利位置。一名民警与联防队员边喊话,边由东向西侧住房接近,行至门前时,隐藏在室内的暴徒突然向民警连开两枪,其中一枪击中一名民警或腹部,民警边开枪还击,边撤至南侧扇墙外。此时,暴徒亦从屋内窜出,边向民警射击边沿两幢房之间的夹道逃窜。民警开枪还击,击中暴徒左臂,暴徒带伤强行突围窜入房后果园,在成片大躺林区的掩护下逃跑。

6时0分,带队执行搜捕三号目标任务的第二捕歼分队指挥员途中听到枪声后立即率队赶来支援,到达现场后一边组织抢救伤员,一边指挥围堵追击。

6时15分,第一搜捕分队70余名民警赶到。根据暴徒受伤后流血较多的情况,指挥员判断其很可能会在途中利用复杂的地形,潜藏在果园、林带、玉米地中包扎伤口,躲壁搜捕,待天黑转移。指挥部决一由一名指挥员负责组织对阿布来提之妻审讯,由另外三名指挥员分别指挥我民警沿山坡、林带和田地分三路成扇形向暴徒逃跑方向展开追击搜捕。同时派出三个堵截小组分别乘车赶到巴彦岱干沟村和铁厂沟村一带沿公路设卡堵截,防止暴徒越过公路窜入村庄。

6时0分,审讯组报告,阿布来提之妻交代:1日凌晨4时许,其丈夫阿布来提将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领到家中安排在西偏房内睡觉,阿布来提本人始终站在院内为其放哨,6时许发现我民警接近其住所时便弃家逃跑。开枪击伤我民警的正是持枪暴力恐怖团伙头目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

8时许,我各路民警完成对南北宽约1公里,东西长� �5公里范围的拉网式搜索,未获战果。沿歹徒血迹追踪的中路民警报告,暴徒突围后始终在果园和林带中逃窜,在林带中一水渠边发一处成片血迹,距现场约1000米左右,过水渠后再未发现血迹。指挥部判定是暴徒在此处清洗包扎伤口时滴落形成,从其逃跑方向判断是向市区潜逃。

8月50分,根据地委“前指”的命令,州、地区公安局领导率领00余武警战士抵达后重新部署警力,展开地毯式搜索。至下午16时,除执行守候、堵截任务人员外,其余公安、武警全部撤回。

7月1日中午14时许,市公安局审讯组对现场抓获涉嫌人员的审讯工作取得突破。据阿布都克尤木·阿瓦克力及其同伙司拉吉丁1998年6月以来一直在巴彦岱乡和英也尔乡一带活动。藏身于阿布都克尤木和阿布来提等骨干成员家。并交代,1998年6月8日,在阿布都外力等人的密谋下,司拉吉丁和塔吉拜克等(该团伙骨干分子)二人藏在拉运木板的车上潜逃至乌市活动。经工作,得到了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派其联络员×××转送其本人的亲笔信交给A。为进一步确认是否确系阿的亲笔信,市公安局领导决定将在押嫌疑人中认识阿笔迹者找来辨认。经多次识别,确系阿本人亲笔信无疑。猎物撞网,令连续追踪了几个昼夜的猎手们振奋不已。侦查员们把敏锐的目光紧紧盯在×××的身上,根据“总指”的指示,各警种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各路人马集结待命。

7月18日上午11时,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两次派出联络员×××出面联系。

狡猾的狐狸终于在沉寂了两天后露出了尾巴。总指挥部立即紧急召集会议。研究决定,乘×××出面之机密捕,突审×××以获取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的藏匿点,并制定了详细的密捕方案。

下午14时0分,市公安局5个行动小组全部进入接头点一带潜伏位置,约会点在我全方位的密控之下。15时整×××准时到约定地点,在现场指挥的指挥员用对讲机命令一、二小组尾随跟踪至×××在汉人街摆的西瓜地摊处后,将×××与在那里等候的一青年一并密捕带回,分头进行突击审讯。

15时0分,市局总指挥作战室几巡警、刑警、“5·0”、“5·14”专案组下达紧急作战命令。15时5分,突审攻破,×××和男青年交代,他们二人均系暴力恐怖团伙头目阿布都外力·阿瓦克力派出的联络员。阿与其团伙骨干分子苏里坦·努拉合买提和海米提暴力恐怖团伙骨干分子阿力木江·胡达拜尔地三人现隐蔽在一叫迪力夏提的同伙为其租赁的胜利街18巷×××号院内。

情况十分紧急,战机稍纵即逝。15时0分,指挥部紧急召开围歼作战会议,具体部署作战任务:由巡警队担任主攻任务,占领×××号院前后邻居屋顶,组织火力点封锁门窗及院内,由刑警大队及“5·14”专案组封锁18巷东北两侧巷道及出口,由0名刑警及“5·0”专案组直接插入18巷封锁西南两侧巷道及出口,对×××号院形成全方位包围。

15时50分,捕歼分队在指挥员的指挥下,分乘10余辆车直赴目标区。

16区10分,完成了对×××号院的合围。与此同时我各组民警快速登房抢占前后制高点的行动也惊动了隐藏在屋内的三名暴力恐怖分子。我捕歼民警刚刚占据前后两房制高点,就发现阿布都外力和阿力木江二人持枪从房屋西侧越墙而出,企图沿墙脚强行从西面的空院突围。占领北侧制高点的我捕歼民警首先发现二人的企图,鸣枪警告,阻止外逃,二名暴徒转身举枪欲射击我民警,前后制高点上捕歼民警们的10余支冲锋枪先敌开火,将二人当场击毙于围墙下。

就在我捕歼民警围歼逃出院外的二名暴徒之时,我占据××号院住房对面制高点的捕歼民警也与仍躲藏在室内的另一名暴力恐怖分子苏里坦交火,在我居高临下的强大火力压制下,苏里坦仅开了一枪后就再未敢露头。经过数轮猛烈射击和喊话,屋内始终没有反应。16时0分,总指挥下令向室内连续发射6枚催泪弹,意欲迫使苏缴械投降。观察喊话约半小时过去后,仍不见室内有动静。17时整,总指挥命巡警大队队长率一突击小组向室内发起试探性攻击。当我名民警刚接近其住房时,苏里坦便投出二枚自制炸弹,早有所备的我攻击民警迅速撤至院外,一枚炸弹在院中爆炸,另一枚未爆。我占据对面制高点捕歼民警见状立即开枪射击,子弹狂风骤雨般从每个门窗射入,催波动弹爆炸声震耳欲聋。在我强大的火力攻击下,苏里坦惊恐万状,被迫交出手枪及4枚炸弹,举手投降。

17时0分,战斗结束。此战共毙敌人,捕获1人,我民警无一伤亡。

十、血战阿克苏

阿克苏地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东经78°0′至84°07′,北纬9°0′,至4°41′间,总面积1.万平方公里。东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西北同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交界,南隔塔克拉玛干沙漠与和田地区相望,西南连接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北以天山为分水岭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相连。

???阿克苏地区地处新疆南北疆交通要冲,是南疆重镇和交通枢纽,国道14线贯通全境,17线独库公路连接南北疆,县、乡公路已基本柏油化,形成国道、省道和县、乡公路纵横交错的公路交通网络。全地区总人口14万人,其中少数民族155万,占总人口的75.5%。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8个民族聚居的地区。全地区辖库车、新和、沙雅、拜城、温宿、阿瓦提、乌什、柯坪8个县和阿克苏市,8个乡(镇),45个地方农林牧场,117个行政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所属的17个农垦团场分布在阿克苏地区境内。阿克苏市与库车民航机场与乌鲁木齐有定期航班。阿克苏市是全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地区党政军和农一师领导机关所在地。

阿克苏地区长期受到恐怖分子的危害,这里我,记述的是新疆公安和武警打击恐怖的故事。

十一、血战之一:杀人案侦破日记

1996年4月9日,星期一。

今天是穆斯林群众的盛大节日——古尔邦节。各族人民群众喜气洋洋,杀牲宰羊,用各种喜庆的方式欢度佳节。我准备下午到民族民警家去作客,如此盛大的节日,理应普天同庆。

下午4点,厅长办来电话:立即赶到厅长办公室。

当我赶到时,几乎所有的厅领导都在那儿了。陈厅长正在自治区党委王乐泉书记报告:今天凌晨库车县发生一起疯狂报复基层干部的特大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采用爆炸、枪击、刀捅等暴力手段系列作案,杀害阿拉哈格乡基层干部,四处现场共有四人被杀害,三人受伤。受害人全是中共党员,其中有村支部书记、原乡党委副书记、副村长、村支部委员、计划生育员……

陈厅长在电话里最后对王乐尔书记说,公安厅即将派员前往库车坐镇指导破案!同时马上派人到看守所提审在押的有关犯罪嫌疑人。陈厅长放下电话和其他副厅长交换意见,制定侦查方案,望着这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高级指挥员,看来又一场硬仗要打了。

4月0日,星期二。

经过通宵夜审,天亮时,负责提审的战友们交给我们一个重点缉捕阿克苏地区暴力恐怖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15人名单。

今天,在区公安厅一名副厅长的带领导下,我们出征了,与我们随征的还有两条警犬“老虎”和“黑熊”。从乌鲁木齐到库车750公里路,越野车跑了9个小时。当晚,在库车县公安局会议室,带队的区厅副厅长听完库车县局关于“4·9”案情介绍后,明确指出:此案是阿克苏地区温宿、新和、沙雅三县“·10”、“·”、“·4”、“·7”暴力恐怖案件的继续,是一个新的犯罪动向,是对我警方沉重打击的疯狂反扑,妄图通过制造系列恐怖案件达到割断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罪恶目的,预示着我们今后的对敌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残酷性。在这一点上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以地委领导、公安厅、地区公安局、县公安局指挥员组成的专案指挥部为侦破“4·9”系列案件立即作出布置:一是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新和、沙雅、库车同时动作,围绕案件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二是在三县境内交通要道设卡,造成围追堵截的声势,阻止犯罪嫌疑人逃窜外地;三是细致做好现场勘察,特别是对有关犯罪物证的提取,不能漏掉微量物证;四是深入细致地调查访问,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扩大线索来源;五是对掌握的暴力犯罪分子立即动手搜捕。

5月1日,星期三。

今天是全世界劳动人民的节日,大家都在休息,但我们不能停止工作。

上午,专案指挥部召集了库车、沙雅、新和三县党政领导及公安局长会议,对实施整体作战做了具体部署。指挥部定于当晚4时在三县进行大清查。对库车县的阿拉哈格乡、齐曼乡、沙雅县的红旗乡、新和县的依奇力克乡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清查,因为发案现场是三县四乡的结合部,我们分析这伙恐怖分子作案后还没有走出这个圈子。

现场勘查且的工作卓有成效,区厅十五处负责尸检工作进展顺利,他们根据二号现场的成趟血迹,推断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手部或臂部受伤,为侦破工作又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

痕迹物证组从现场收集了弹壳、弹头、哑弹、匕首、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皮鞋、打火机、火柴、电筒等一批物证,为下一步确认犯罪嫌疑人打下了基础。

爆炸装置组根据爆炸现场提取的爆炸残留物得出准确的结论: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爆炸装置是二个导火索引爆的水壶炸弹。

负责理化化验的区厅十五处化验室从爆炸现场收集的尘土中,快速、准确地检验出炸药成分是不含梯恩梯的硝铵炸药。

区厅四处警犬所的民警带着警犬“黑熊”、“老虎”从作案现场追出两公里,找到一颗犯罪嫌疑人掉落在逃跑线上的子弹,为确定犯罪嫌疑人逃跑、藏匿的方位、路线提供了有价值的意见。

下午,在发案现场,库车县公安局副局长介绍了受害人的一些情况。

今年7岁的卡吾力托卡,是中共党员,曾任库纳斯村支部书记,乡党委副书记,库车县政协委员、自治区第五届人大代表,全国第六届政协委员。现在的库纳斯村,刚解放时是个盐碱滩,卡吾力托卡领着几家人成立了库车县第一个合作社,在盐碱滩上种树改土,使昔日的蛮荒之地变成果木成林、丰产粮棉的金银滩,他也成为西北农业战线的一面红旗。“文革”期间搞极左的那一套,其他生产队一天的工分只有几分钱,而卡吾力托卡领导的库纳斯村一天的工分元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搞土地承包责任制,库纳斯村仍要求走集体化道路,后来还是领导多次做工作,村民们才分了土地。就是在今天,卡吾力托卡离开了基层领导岗位,村里有了大小难事,大家也仍愿意去找他来解决。现在库纳斯村生产及各项工作领先,是全县最富裕的地方这一。就是这么一个带领群众艰苦创业,走共同富裕的好带头人,却遭到暴力恐怖分子如此忌恨。在这次施暴中,歹徒把两颗炸弹从天窗扔进他的家中,炸伤他和老伴,又用枪击、刀捅残杀了他的儿子和儿媳、弟弟和弟媳,此外,还把现任库纳斯二村的支部书记加热甫买买提明拖到院外连开枪带刀刺造成重伤。歹徒残暴的罪行,激怒了全村的人。人民群众希望公安机关能尽快破案,严惩暴徒。

下午6点,阿克苏公安局副局长带队,我们从发案现场赶到齐曼乡,根据现场访问组摸上来的线索,在乡派出所的配合下,我们端掉了两个窝点,抓获两名涉案窝主,其中一个安×,一被带到派出所就浑身发抖,他承认自己曾盗窃、吸毒,也承认过去他家一直是个讲经点,经常有个聚会,但却一口咬死,古尔邦节前后没有人到他家。

当时,库车县公安局局长正带人搜查安×的住处,我站在院门口看到路对面站着六七个年轻人虎视眈眈地望着我们,但是没有引起我们的特点注意。我们定于今晚4时再杀一个回马枪,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可能落脚点,进行彻底清查,我们就不想念这些家伙还有上天入地的本领不成。

5月日,星期四。

凌晨时许,我们正在阿拉哈格乡库纳斯村进行搜捕行动,突然听到一声闷响,由于距离远,听不清是枪声还是爆炸声。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比西巴格乡派出所长对南边传来的这一爆炸声听得很真。他立即带6名治安巡逻人员顺省道947线由北向南驾车巡查,当吉普车驶到1公里处,他们发现公睡上有散落的尸块。下车观察时,前方0米处的路基下,突然有人向他们连开三枪,派出所长随即拔枪还击,当时只有派出所长一人有枪,治安巡逻人员则抓起路边的石头,砸向路基下晃动的人影。

4时许库车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县公安局局长在带领县局民警赶赴现场时,向指挥部报告:齐曼乡与比西巴格乡交界处发生爆炸、枪战!

在指挥部坐镇的区公安厅副厅长在电台里询问我们在哪里,此时我和区厅及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的几位同志正在越野车上,驾车全速奔往10公里外的现场。

县公安局民警一赶到,就用火力封锁把武装歹徒压制在路基下的树沟,歹徒再不敢抬头,我们火速赶到,与县局民警一行会合,完成了对持枪歹徒的包围。

由于天黑,敌情不明,现场气氛异常紧张危险,我和另一位同志率先下到路基下的树丛里开始短兵相接的搜索,在手电筒的照射下,我们看到路基下一溜趴着4个人,右边第一个被炸飞了大腿,已经没气了,另外个受伤的看业也被炸得不轻。我们准备上前缴了他们的械,给予抢救,尽量抓活的。我左手拿电筒,右手握“七七”式手枪上前,就在我们距他们只有两步之遥时,我身边的同志大喊一声“大中,炸弹!”我也看得真切,两个活着的家伙,每人胸前的衬衣里都塞得鼓鼓囊囊,右边第二个是个大个,敞着怀,肩上背着牛皮快枪套,胸前挂着个军用水壶,水壶口伸出两根细线,身旁有一支左轮手枪。这家伙斜眼瞪着我们,双手在身上摸索。我的同伴在旁边又急喊一声:“大中,当心,炸弹!”这时,这家伙双手已举在腹前,可以看到手中有两根导线,正哆哆嗦嗦地往一块对,这家伙是要跟我们玩命,同归于尽!我不敢再犹豫,抬手一枪敲在他天灵盖上。站在我左边的库车县局刑警,扣动“九七”微冲,跟着也是一梭子,打进那家伙的脖子里,那家伙的双手停止了动作。

这些家伙如此顽固,我没想到。望着那两个怀揣炸弹躺在那儿哼哼的家伙,考虑到既要留活口,又要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我决定设置警戒线,等天明视线条件好后再做处置,至于他们能否活到天亮,那也只好听天由命了。

我们回到公路上,比西巴格乡派出所所长过来告诉我们,刚才还有几个家伙越过林带向东逃窜了,这时,区厅的几名同志驾车带着“老虎”、“黑熊”两条警犬赶到。来的正是时候,我下了用犬搜索的命令,名训犬员带着两条警犬跑下路基,穿过林带,只见训犬员一挥手,“老虎”、“黑熊”竖起耳朵冲向黑暗,两条警犬一冲出去,就听一声巨响,爆炸的烟尘中,几缕布条挂在路边棉花地里电线杆上的电线上,空中飘过一股肉的糊焦味,“老虎”、“黑熊”从烟尘中跑回训犬员的身边。训犬员蹲在爆炸扬起的尘地中,又一挥手,两条犬再次冲上,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爆炸后,挂在电线上的是人的肠子,满身是土的“老虎”、“黑熊”回到训犬员身边安静地卧倒。训犬员搂住他的“老虎”,却感到手中湿漉漉的,“老虎”的耳朵正在流血,头上、身上也多处被弹片击中炸伤。天亮后,我们才看清楚两具被炸得支离破碎的尸体被抛在棉田里,一具完整的被抛到田边的水渠中,脖子上仍挂着一个水壶炸弹。显然这三个家伙中有两个见警犬扑来引爆了炸弹,自爆身亡,同时炸死了身边的同伙。警犬,我们无言的好伙伴,在黑暗中利用超人的视觉和嗅觉完成了人力不及的搜捕任务,“老虎”则用它的鲜血和躯体替代我们的流血、受伤。对此,所有参战民警都向“老虎”致以深深的敬意。

黑暗中有两名民警分别踩上中心现场的水壶炸弹,在警犬冲上去的两声爆炸之后,我更感到现场形势的严峻,和几位现场指挥一碰头,决定由已赶到的县武警中队扩大现场封锁范围,禁止公路南北两侧车辆通行,调动进入现场的4辆车头向东,打开车灯,照射恐怖分子藏匿区域,等待天亮。

5时40分,中心现场又是一响,我们感到炸点近在咫尺,震动特别大,站在车边的一名民警是当兵出身,训练有素,立即卧倒,爆炸的烟尘把他连人带车吞没,万幸的是没有受伤。后来才知道,沟里的一个家伙把一颗水壶炸弹扔到了距我们仅数米的00吉普车下,车被炸坏。

5时50分,区厅副厅长带着阿克苏公安局防暴队赶到现场指挥。

6时0分,天色放明。7时0分,在正式勘查现场之前,我们几位现场指挥员把整个现场巡视了一遍,不知怎么搞的,夜里路基下一溜趴着的那四个家伙,不知什么时候少了一个,其余三个都死了。我正疑惑是不是我们记错了,那边阿克苏地区公安局新O·N0001号车驾驶员却跑过来说,有一个家伙钻进了他的后车厢里。驾驶员去车里取东西,发现后排坐位的白色坐垫头套上有血迹,他拉开后门一看,那家伙坐在后车厢抱着炸弹望着他。

我越过林带,绕到车后,那家伙果然缩在后厢内,看到我在观察他,探身伸手关上了被打开的后车门。这家伙关车门的动作非常利索,一点也不像受伤的人。我又绕到车头前通过前挡风玻璃观察。

指挥部决定抓活的。库车县公安局一名民警坐在警车内用扩音喇叭开始实施政策攻心。喊话的40分钟,那家伙无动于衷,对天鸣枪警告,那家伙仍不动弹,在距车0米处用防爆枪发射了两枚瓦斯弹,效果不理想。两名防暴队员从路基下匍匐前进贴近那辆车,然后跃身而起,一扬手,把一颗催泪瓦斯弹从驾驶座摇下的边门玻璃窗口投进车内,一声轻微的炸响,顿时车内瓦斯气弥漫,就在两名防暴队员准备再投一枚瓦斯弹时,车内一声闷响,碎铁皮、玻璃渣飞出0米开外,那家伙引爆了炸弹。我和另一位同志上前查看,那家伙看样子是把水壶炸弹夹在两腿之间引爆的,腿和胳膊上的肉全部炸翻,一个眼窝也炸塌了,虽然还活着,但只见出气,不见进气。我们让县医院组织的医疗队上前看了看,医生一看,说没救了。只可惜那辆阿克苏公安处的第一号警车,价值几十万,才跑了不到1万公里,也被炸得彻底报废了。

8时0分,现场勘查开始,排爆、尸检、痕迹物证均由公安厅技术人员负责。只见排爆民警头带钢盔,身穿防弹衣,卧倒在炸弹旁,凭着严谨的科学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很快就将散落在现场内的电引爆装置的水壶炸弹拆除。经法医把散落在500平方米内的尸块清理排列后,确认现场共有9具尸体。从现场提取小口径左轮手枪支,仿“**”小口径手枪1支,小口径子弹11发,匕首14把,斧头把,长刀1把,未爆的水壶炸弹个。

5月日,星期五。

9具尸体,经辨认有8具得以确认,其中有三人在15人名单上。这些人年龄最大的7岁,最小的19岁,这9人都穿着相同的解放鞋,每人身上至少有一个水壶炸弹,用黄色粘胶带固定在胸前,根据9具尸体穿着、身上物品,可以确认这是一伙有组织的武装犯罪集团。

从“4·9”、“5·”现场物证入手,全体参战的刑事科学技术人员整整忙了一天,认定“4·9”系列暴力恐怖案件系5月日晨被围歼的武装暴力团伙所为。其依据是:

1、“4·9”爆炸现场与“5·”爆炸现场的炸药成分相同,均是不含梯恩梯的硝铵炸药;

、两个爆炸现场的炸药包装物相同,均是自制的水壶炸弹;

、“4·9”现场提取了两个一次性打火机与“5·”现场提取的6个一次性打火机同类;

4、“4·9”现场一受伤犯罪嫌疑人初定为“5·”现场的四号尸体,该犯罪嫌疑人右手四指均有刀伤,其中小指、无名指伤及骨头,符合“4·9”现场犯罪嫌疑人逃跑路线有大量滴状血迹的状况。

最有力的证据是枪弹痕迹的鉴定结论:“4·9”现场提取的三枚哑火小口径子弹和二枚弹壳、一枚弹头,是从“5·”现场缴获的一支仿“**P”式手枪和两支左轮手枪发射的。

5月4日,星期六。

从齐曼乡抓的安×交代了:5月1日凌晨,买×领着8个人到他家,他们每个人身上都绑着炸弹,言谈中也流露出是他们杀了阿拉哈格乡的干部,现在末路穷途,暂时到他家避避风光。安×自己也害怕,找了个借口说今天家里要请客人吃饭,把他们又安排到他的邻居阿×家。这些人临走时,凶相毕露,威胁说谁要是背叛了他们就杀了谁全家!如果警察抓住他们一个人,他们就全部与警察同归于尽。他们前脚走,我们后脚到,从他们的眼皮下,带走了安×,惊得他们连夜出逃,三更半夜,自制的炸弹又没有保险装置,慌乱中碰响了炸弹,死到临头,还充硬汉,口袋落个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可耻下场。

5月5日,星期日。

今天,我在库车县公安局的黑板报上看到公安部陶驷驹部长签署的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公安机关侦破“4·9”系列暴力案件毙敌9名的嘉奖令……

如此一起特大案件,仅用70个小时告破,取得毙敌9人,我方无一伤亡的战绩,堪称是一场漂亮的歼灭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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