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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 种田第一步,先夺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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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救救我们吧。”

两位老者颤颤巍巍跪下,东汉末年遍地奇能异士,官方称之为妖人,寻常百姓却把他们当仙人,各种神奇异象大家早已习以为常了,见怪不怪。

刘元想了想,计上心来,“老人家,此去樊城尚有百里,路途崎岖,曹军又残暴不仁,是去不得了,我看啊还不如回朱雀。”

老人一愣,“可是……朱雀已经落入曹贼之手了啊。”

刘元大手一挥,“无妨,那就夺回来。”

两个老人顿时不言语了,朱雀是偏城,曹军不会很多,但也不是他们这群老弱病残能打下来的,莫非四位仙人都是万人敌?打算四人夺下一座城池?

这话两个老人当然没说出来,刘元也用不着征求他们的意见,让郭雄和李东来将这群难民组织起来,稍微强壮的男人和女人都被挑选出来,分列两侧,护卫居中的老幼,四个仙人打头阵,集体转向,几百号人浩浩荡荡往朱雀城方向而去。

郭雄挠了挠脑袋,“我们过江之前,看到北方虽然也有战乱痕迹,但百姓生活基本平稳,足以见曹操不是残暴之人,怎么到这里就变成这样了?”

刘元哼了一声,“那是肯定的,北方已经是曹操的囊中之物,真正的子民,当然待之宽厚,至于荆州,你没听他们刚才说的,居然集体投奔刘备,对于这种人,以曹操的性格,肯定是杀了作数。”

被穿越者打散的逃兵窜回朱雀城禀告主将,领军的曹将大怒,认定是逃兵打了败仗,信口胡诌,掩饰己过,于是把逃兵全砍了示众,自己擂鼓点兵,亲自率军前往围剿。

这边刘元带着大群难民往回赶,双方不出意外在原野上碰撞到一起了。

两军隔了三百步站定,摆开阵型准备开战。

这是一场东汉末年典型的剿匪战争,一边是三千朝廷官军,一边是流民组成的草寇,大战在即,双方都在打量着对手,估算着待会儿要发生的事情。

汉代末期的军队,装备的是中国传统型铠甲,样式比秦始皇兵马俑里的甲略微进化,基本上以黑色为主,长条形铁片用红色的丝绦编缀起来,头盔同样用小铁片编缀,有资格穿成套铠甲的都是军官,士兵身上只有类似于护住上身的坎肩式步兵甲,兵器基本以戟和戈为主,长杆足有三米以上,远远看去,如同一片小树林。

曹将本来如临大敌,因为自从张角黄巾起义以来,各种身怀绝技的妖人辈出,他们往往都有鬼神莫测的手段,碰上了非常棘手,可是今天跟他对垒的居然是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人数只有己方的十分之一不说,连兵器都凑不齐,总共几十把环首刀而已,看着还是从自己那里缴获的,其他人拿的都是削尖的木棍,镰刀和草叉子,天知道他们怎么有这么大胆子,敢和全副武装的军队对垒,难不成真的因为有那4个妖人助阵?

曹将心里笃定,妖人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以一敌千,于是下令擂鼓前进。

鼓声响起,旗帜挥舞,前军向前移动,但并未倾巢而动,作为前锋的只是一个百人队,杀鸡蔫用牛刀,一百人够用了。

一队手持长戈的军步卒排着整齐的步伐向前开进,长戈如林,步伐坚定,刘元这边没经过战阵的老百姓早就吓破了胆,腿肚子转筋,但却迈不开腿,因为连续的奔逃已经耗干了他们的力气,就像待宰的鹌鹑一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郭雄,你去,好好露一手。”

刘元语气淡然,这个时候他们都骑在缴获的战马上,方便节省能源,外骨骼装甲看起来厚重邪恶,其实重量很轻,因为使用的都是复合钛合金材料,因此骑在马上不会把战马压垮。

郭雄点点头,沧啷一声弹出用高分子复合材料制成的长剑,这是装甲的近战武器。

郭雄本想学电视剧里那样骑马冲锋,没跑几步发现战马跑得踉踉跄跄,比电瓶车还慢,索性跳下马步战。

超级电池提供澎湃的动力,让郭雄眨眼间掠过几百步的距离,曹军也不含糊,长戈啄下来,郭雄一声怒喝,长剑劈出,几十根断杆飞上半空,长剑去势未绝,将拦在前面的曹军步卒劈成两半,冲开一个缺口,朝曹军主将冲去。

郭雄来得太快,曹军将领还没来得及下令放箭,郭雄的剑已经过来了,一道寒光闪过,曹将的脑袋飞上半空,落下的时候被郭雄一把薅住,死不瞑目的眼睛里满是讶异,嘴里兀自喃喃道:“好快的剑。”

作为特种兵出身,郭雄深知斩首行动的重要性,再说了,这也算是过一把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的瘾。

郭雄的凶猛表演让三千曹军全部当场懵圈,现场一度十分尴尬,双方都鸦雀无声,愣愣看着他,只有战旗在风中猎猎飘扬。

突然之间,流民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刘元趁机振臂高

呼,难民们手中拿着简陋的武器,悍不畏死地向三千铁甲兵发起冲锋。

曹军上下弥漫在巨大的恐惧中,郭雄示威性般将曹将的脑袋举起来,再次发动,以一往无前的气势将曹军打穿,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胡同,俗话说将为兵胆,遇到这么猛的主将,还打个锤子。

短暂的迟疑后,三千曹军掉头就跑,难民们更加信心满满,刚才还像淋过雨的鹌鹑一样瑟瑟发抖的难民现在像勇猛的下山猛虎,几百号衣衫褴褛拿着镰刀木棍的草民竟然追着全副武装的曹军跑,也算奇观了。

这边追的越急,那边跑的越快,曹军的兵器早就扔了,身上的铠甲拖累了逃跑的速度,直接扒下来扔了,生动的诠释了“丢盔弃甲”这个成语,刚才是败退,现在已经是溃散了。

李东来启动火箭喷口,飞到曹军奔逃的前方上空,打开外置的扬声器,一阵炸雷一般的尖啸从曹军头顶滚滚而过:“降者不杀!”

曹军早就跑的上气不接下气,见退路被妖人封死,有人索性跪地投降,一个两个三个……片刻间就跪倒了黑压压一片人,除了少数有马的跑得飞快之外,这场战斗以刘元这方毙杀敌军十来人,逃散几百人,生俘两千余人告终。

人这种动物真是说高级也高级,说低级也低级,就算是两千多头猪,活抓也要好久,两千多士兵,瞬间就乖乖放下武器投降了,令人在欣喜的同时也感叹不已。

难民们和曹军有血海深仇,一个个跃跃欲试,眼看就要动手屠俘,却被刘元喝止,笑话,这可是专业士兵,收编了就是起家的本钱啊。

郭雄不解,“老板你不需要收买民心么,就算收编,也得挑几个罪大恶极的杀头吧。”

刘元哼了一声:“民心?这一仗俘虏的曹军比难民还多,我难道为了几百人的民心伤了两千多人的军心?罪大恶极?这些人都是奉曹操之命行事,算起来每个人都干过祸害百姓的事,我杀谁,难不成全宰了?”

郭雄哦了一声,觉得老板说得好有道理,竟然无法反驳。

刘元亲自出面,安抚俘虏,大兵们满世界捡盔甲兵器,重新武装起来,检点完毕,天色已近黄昏,刘元做事干脆,今晚是不想在野地里宿营的,决定趁热攻下朱雀城,于是点起松明火把,大军呈四列纵队,在新任命的军官带领下开拔。

这些降军士气低迷,忠诚度也很成问题,但也没啥,士气和忠诚度都会上升,毕竟是军阀混战嘛,跟谁不是吃粮。

当然了,为了警告某些有小心思的人,表面工作还是要做的,郭雄飞到半空,朝空旷地发射了一枚榴弹,爆炸的威力把降军吓得噤若寒蝉,能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就是猛将,还能施展雷击法术,这可是天上武神下凡啊,想搞小动作的也只得先老实下来。

一行人开到朱雀城下,城头灯火通明,本想学三国演义中写的那样去赚开城门,但还没开口就被强弓劲弩一阵猛射。

刘元找来降军一问,说此次出战,曹将带走了大部分士卒,眼下朱雀城内只有百余留守,说不定还有下午战斗逃散回去的溃兵,但总数顶天了几百。

“东来,这次你去。”

刘元道,杀鸡要用牛刀,虽然朱雀城只有几百守军,但据险而守,想要赢攻下来也要损失不少,他可不想做无谓的浪费。

李东来得到命令,飞上半空,守军看得贴切,箭矢雨点般射来,李东来不为所动,慢条斯理抬起机枪开始扫射,哒哒哒,机枪子弹像暴雨一样倾泄过去,城墙头弓弩手顿时死伤惨重,血流成河,剩下的发一声喊,一哄而散。

另一边,郭雄两枪将吊桥铁索打断,沉重的吊桥重重砸下,砸得地面一颤,冒起一阵烟尘,跟着一发火箭弹带着尾焰撞到城门上,木质城门被炸得四分五裂,木屑横飞,城破了。

一套组合拳快如闪电,守军被打得晕头转向,临时推举的首领也被炸死,守军再无斗志,纷纷作鸟兽散,从其他城门逃走,刘元诸人顺利收复朱雀城,无一伤亡。

破城之后,刘元命令郭雄和李东来带兵在城内搜索曹军残余,敢于趁乱抢掠百姓者当场格杀,同时找了几个写得一手毛笔字的文书,出榜安民。

两人得令而去,忙碌了一夜,喧闹的朱雀城终于安静下来,刘元瞪着熊猫眼,听取汇报,缴获辎重战马兵器无数,城内粮库完好无损,存粮食足够吃上一年半载。

此外朱雀城也并非空城,虽然大部分百姓在郡守带领下,追随刘使君去了,但也有部分舍不得家业没跑的,作为配合的顺民,曹军自然不会对他们大开杀戒,加上被带回来的难民,朱雀城又恢复运转起来。

刘元在郡守衙门的大堂上召集大家开会,煞有介事道:“诸位,咱们好歹也是一方诸侯了,以后凡事要立起体统来,不能学那些

网络小说里的傻逼,穿越到古代搞什么民主。”

郭雄和李东来毫不犹豫,同时举手,“我们同意,老板你就是我们的主公。”

苏羽是自己老婆,自然不会反对,于是全票通过,刘元自封朱雀侯,自称中山靖王之后,因为中山靖王这个种、马光是儿子就生了近百个,后代无数,冒认他的后人不易露出破绽。

而且刘元刚好也姓刘,只不过名字要改一下,刘元想了想,去无加十,对外称刘丰。

朱雀侯刘元将原郡守衙署改成侯府,派出骑兵到临近乡里发布征兵告示。

俗话说的好,竖起招兵旗,就有吃粮人,战乱年代遍地是流离失所的流民,吃粮当兵是最好的选择,虽然士兵的死亡率极高,但好歹在活着的时候能混个肚圆。

短短三天时间,朱雀就征募了三千壮丁,加上原本的两千降军,军队的班底有了,刘元将原降军打散,按照能力分别任命为各级军官,郭雄和李东来分别挂左将军和右将军的头衔,各自统领两千五步骑,同时兼任总教头。

苏羽也不想闲着,于是刘元又从从难民中征募了五百健妇组成女营,由苏羽统领,负责缝洗急救等后勤事务。

搞定了军事,文官队伍还得建设,刘元派出人马,对避而不出的本地官吏幕僚和读书人威逼利诱,要求他们出来为自己效力。

一开始这帮人还对突然冒出来的野狐禅朱雀侯抱有抵触,找各种理由闭门不出,刘元也不含糊,让士卒们把他们“请”很到朱雀江边,现场表演了一把五雷轰江的法术,当看到江面在火箭弹轰击下腾起十米高的水柱,一群群鱼虾翻白浮上来的场景后,这帮人都尿了,个个跪在地上,口称愿为主公效劳。

有了这帮人配合,很快近江的基层政府就建立了,案牍工作交给文官处理,刘元既当朱雀侯又当郡守,同时还兼任大都督,真正的军政一把抓。

某日清晨,朝霞照耀下,一面红旗在朱雀城头升起,旗面上斗大一个隶书“漢”。

完成基本的势力建设,刘元开始遣人外出四处打探消息,不久探子回报,曹军已经在当阳地区撵上刘备,双方爆发大战。

“当阳?”刘元眼睛一亮。

“这么说我们可以一睹赵云七进七出的风采了?”

旁边苏羽露出花痴脸,郭雄和李东来不敢接话,刘元干咳了一声,“还有张飞长坂坡吓退曹军呢。”

两人老夫老妻了,苏羽丝毫不管刘元吃醋的表情,满眼小星星,

“一起去看看呗。”

刘元和苏羽一直相敬如宾,当然不会拒绝这个要求,正准备吩咐郭雄和李东来留下一个看家,一个穿着号衣的健妇神色匆匆地跑进来,村野妇女不懂什么规矩,也不行礼,直接大声喊道:“夫人,城西王员外的小妾难产了,人快没了,你看……”

刘元眉头一皱,“城里不是有郎中么?接生婆呢?”

“郎中……郎中都被曹贼捉走了。”

苏羽毕竟是个心地善良之人,叹了口气,“我去看看吧。”

刘元抱住她,在她额头吻了一下,“我用全景摄像头拍下来给你看。”

于是刘元吩咐李东来留下领军,自己带着郭雄过去看当阳大战,苏羽却坚持刘元带上两个人,原因是城里有五千守军,足够自保了。

“再说了,我还有机甲呢。”

当阳长坂坡乃荆州南北要冲,南下攻略江南的必经之路,刘备裹挟着新野、樊城的十余万军民逃难,每天只能前军十里,很快被曹军撵上,对于这些“附逆”的军民,曹军自然不会手下留情,一通屠杀,军民死伤不计其数,整个长坂坡成了血腥的杀戮场。

半个时辰的极速飞行后,刘元三人终于抵达长坂坡战场,放眼望去遍地烽烟,方圆几十公里的地面上到处是零星战斗,一股股军队往来冲突,曹军把这里变成了狩猎场,可怜百姓们一心跟随刘使君,却逃到了砧板上任人宰割。

刘元在空中看的分明,一将带领三十余名骑兵在乱军中杀来杀去,看服色与曹军不同,想必就是传说中的常山赵子龙了,三人控制机甲落到地上,启动3D激光伪装装置,身边一阵波动,三个人充满现代工业美感的机甲都是变成和这个时代类似的全身甲,只见满地尽是百姓尸体,哭声震天,甚是凄惨。

一个背上中箭的小卒冲刘元招手:“快救夫人。”

经过伪装的机甲是银白色,和曹军的黑甲是两个极端,小卒以为是支援过来的友军。

“你是何人?”刘元问道,查看小卒伤势,他失血过多,嘴唇都变白色了,已经是没得救了。

“我乃刘使君账下护送车仗的军士,被箭射倒了,恰才见甘夫人随着一伙百姓妇女,投南而走,快去救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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