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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计划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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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计划成功

之后一段日子,我又渐渐了解到她和她现任的男朋友每一个月的最后一天都会去一个小餐馆吃饭,据说是因为一次浪漫的夏雨,她和他才走到一起。我不想当什么灯泡去听他们的浪漫故事,我现在想的,是如何才能把他们拆散。我找到老大,要他帮我。老大听了我的请求后,情绪是相当的激动,当即挽起袖子嚷嚷要带人去砍了那小子,我提拳给他捶上:“我们是文明人,文明人知道不?文明人的事就要用文明的手段解决。”

当然,偶尔野蛮一下也是可以的

在执行计划之前,我大体了解了一下那个男生的情况,嘿,别看他平日里斯斯文文的,来头却不小,他老爹竟是XX局长,官职不小。但这却更坚定了我的决心。所以说,虽然我们是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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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下着雨,很早我就埋伏在那家餐馆里面,穿上花了老大半个月工资换来的黑色劲装。我没有让老大亲自行动,一来是那家伙的后台太硬,再者,我也不想让这世上多出一个冤魂。

那天餐厅的生意很冷淡,外边下着雨,没什么人有那份闲心来吃饭。除了那对回味浪漫的情痴和我这个跟老板娘海阔天空拉家常的白痴。

可是,我并不认为我是白痴,而他们两个,从明天起,也不会再是情痴。

淡蓝色的雨伞徐徐谢幕,看着他们进门,我侧过身,三根手指拈起桌上的茶杯,品尝老板娘特地为我沏的苦茶,当我把视线投向她时,她一汪水眸竟也望向我这边,看见我在看她,她朝我微微点了一下头。

陈祥表现地极为绅士,他为她扶正椅子,用纸擦净桌子,然后与她对视而坐,在此期间,他的目光曾在我身上作过短时间的停留,那是不屑、藐视,还有极度的自负,对此,我冷笑置之。我在等待,等待最具有戏剧性一幕的上演。

不久,染着白头发抢我钱的混混带着一帮乌七杂八的人冲进了餐馆,个个嘴里叼着烟,全都一副欠扁的样子,他们哄闹着围绕一面圆桌坐下,嚷嚷着要点菜,老板娘一脸嬉笑地迎上去,殷勤地端茶抹桌,这种人她见得多了,知道还是筐着点为好。陈祥望向餐厅里的人,表情十分厌恶,甚至有些鄙视。

这群流氓逐渐停止了喧闹,一个个贼眉鼠眼地窥视着她,悄悄议论着什么,有的还一脸恶心的奸笑,我只顾喝茶,对这群流氓的到来充耳不闻。

时机到了,白毛得意地看了我一眼,踏着八卦步走向他们的桌子,,陈祥警惕地看着白毛,而白毛为了衬托气氛,故意满脸淫笑地走近,还啪嗒啪嗒打着响指,白痴也看得出这是坏蛋的经典动作。果不其然,白毛立刻便露出坏蛋的本色,尖声尖气地说,“小姑娘挺漂亮的,交个朋友怎么样?”一边说,一边朝陈祥挤眉弄眼。看他这德行,估计像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没少干过,要是早知道,当初老大就该把他揍死,也算是为民除害,不过我又要感谢老大没把他揍死,否则就不好实施我的计划了。放下茶杯,我索性全身心地投入我导演的这出好戏。白毛吸了一口烟,眉头一皱,白茫茫的烟雾喷在陈祥脸上。这下可使那小子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了,忍了吧,这脸未免丢的太大,况且自己女朋友还在场,可要是真的打起来,恐怕后果……

我暗暗朝白毛伸出大拇指,并观察陈祥有什么反应。陈祥一脸愤怒地看着她,经过权衡,还是觉得应该忍了,于是他站起身,拉起她准备离去。白毛朝众人丢了个眼色,一群人立刻接到命令似的围了过来。个个不怀好意。

陈祥有些急了,厉声问白毛想干什么,白毛吐掉烟头,盯着他说:“刚刚已经说过了,就想和这们妹妹交个朋友而已。”他特别把朋友二字拖很长,味道十足地欠打。我摇摇头,心想你白毛如果把她吓着了我就让你好看。不过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事实的严重性,只是紧紧靠在他身后,腿没有发抖,看来,她真的太幼稚了,可能认为在这个年代不会有像电视里的那种坏人,认为他能够在这种情况下保护她。但陈祥却已经害怕了,看他的腿就知道,抖得跟地震了似的,虽然形势不利,他仍然打起最后一丝勇气说道,“你以为你在跟谁说话啊?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我爸可是XX局长!”

终于使出撒手锏了,等的就是这句话。白毛清清嗓子,满眼蔑视和凛然,“你爸爸是局长?呵呵,知不知道我是谁?告诉你,小子,爷姓本,叫本拉屎,**是我表哥!”一席话出口,我刚喝的茶全吐了出来。陈祥的脸开始泛青,能忍到现在,已经很是厉害了,要是我,拼了命也要宰了这小子。

陈祥挽起袖子,指着白毛的鼻子,大声质问是不是故意讨打。白毛脸一黑,手一挥,一拳顶了上去,砸在他鼻子上,砸了他好几个趔趄,鼻血溪水一般爆淌。众兄弟也围了上去,做出群殴他的动作。白毛挥挥拳头:“得意道,识相的就滚,爷今天心情好,不想杀人。”

听了白毛的话,陈祥开始做出抉择。经过一场艰难的思想斗争,他终就是走了,垂头丧气像只狗一样走了,就那样忍气吞声抛下自己的女友走了。他有着接近老大的个子,有着贵族一般的气质,有着绅士一般的风度,还有张东健般的帅气。可是这个集无数男人优点于一身的人,现在却没有一个男人的血气,没有一点男子豪迈的气概。她不可思议地盯着他,目视他一步一步离自己而去。似乎很伤心,却没有哭,眸中的依赖转为悲凉,然后是仇恨。他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时候抛她而去,就这一点,她的心已降至冰凉。我不免有此悲凉,为他,为她,也为我自己。换个角度来反思,我还不如他,就凭这点卑鄙。

老板娘一直惊愣地观看这场闹剧,她没敢报警,她明白那将会带来什么,她只能祈求他们别打起来砸坏了桌子。

放下早已冰凉的茶杯,我抖抖雨伞,站起身,弄倒了凳子,于是,整个餐厅的人都把注意力放到我这边,似乎遗忘了这里竟然还有一个人,在片刻的惊愣之后,白毛凶神恶煞地朝我挥动拳头,“滚你的路,别碍爷的事!”我镇定而平静地盯着她,尽量让她看不透我在想什么。逐渐地,她绝望的眼中重新有了一点希望之光。我向她走近,没有半点畏惧。

白毛冲来蹬了我一脚,他的力度把握得很准,不会对我造成什么伤害,却让我摔倒在地,旁人觉得这一记踢得不轻,摔倒后,我摸摸胸部,站了起来,继续向前走。白毛一愣,对着我的腹部又是一脚,于是我又摔在地上。头朝下趴在磁砖地板上,顺势摸出口袋里准备好的假血球塞在嘴里。当我第二次站起来时,嘴角已经出现了血丝,我看看她,她流泪了,也许,她是因为害怕才哭的。

我朝白毛点点头,示意他可以动手了,白毛心领神会,朝众人一挥手,兄弟们,“上,灭了这小子!”接着他们一群人全冲了上来,死死将我围在中间,拳头在我眼前挥来舞去,还伴着打死你,打死你的恶吼。一堆人纠缠着假打了半分钟,我把嘴里包住的假血全吐了出来,红色的唾沫滴在磁砖上,制造了无比真实的假象。然后,众人就此打住,全都望向白毛。白毛显得无比惊慌,不安道,“没想到遇到一个不怕死的,八成今天要出人命,兄弟们,快走!警察来了一定是死刑。”

白毛一群走后,老板娘满脸大汗地扶住我,扶摸我的后背说:“唉呀,小伙子英雄救美也要看看自己的能耐呀,刚刚那阵势可把我吓着了,那些人杀人可不眨眼哩,要是你死在我的店上,我可就遭了……”

我知道,最后一句才是她的肺腹之言。可我并不想计较这些。

她有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苍白的脸色久久恢复不了平静。呆了半晌,她跑过来关切地问我有没有事,要不要送我上医院。我摸摸嘴,挺起胸脯,平静地对她说,“这点伤就要让我进医院,好像我还没有阳痿到这个地步。”说完,我离开餐馆。走进濛濛的细雨中,她追上来问我去哪儿,我说我要回家。

走出了半条街,一辆警车从我身旁呼啸而过,我暗暗唾了一口,马后炮。透过车窗,我看见陈祥竟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焦急和高傲的神情溢于言表。就在我寻思他为什么会坐在那里时,突然明白他是局长的儿子。

在家里舒服地享受了两天,月假之后,学校到处都有人在谈论那对金童玉女分手的大事。而且,作为当事人的我还亲眼目睹了这盛况空前的大事。不止是我,整个一层楼的人都看见了。阿杜在《他一定很爱你》中说分手也只用了一分钟而已。但他们的分手,远短于一分钟。

她站在他面前,青着脸重重地说:“在我的眼里,其他男生都是一堆垃圾,但他们的地位远不如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是两堆!”

她一般不骂人,所以大家都觉得她很高雅,不俗气。虽然这次她骂人了,但没人认为她庸俗,反倒觉得她骂的对。

他们分手后,我很长时间没有找她,后来一次偶然相逢,她吞吞吐吐地问我受的伤怎么样了。我看了她半天,开玩笑说:“你要感谢我么?我还没女朋友。”她皱着眉看着我,没再说话,直到我走出几步之后,才听见她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当时就懵了,感情她还不知道我的名字?郁闷了半天,我摇头离开,出去找老大喝了一下午闷酒。

又过了一段日子,我们再次相遇,我问她:“你有男朋友了吗?”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我:“那你呢,有女朋友了吗?”对视半晌,我们都“扑哧”一笑。我笑着说:“你做我的女朋友,我就有了。”她渐渐收起笑容:“我考虑一下。”她这一考虑,半个月都没了下文,半个月之后,她问我:“你还会吹除了《白月光》以外的曲子吗?”我点头说可以。她又说:“那等你会吹贝多芬的《第四交响曲》之后再说吧。”

之后的事情就不说了,我终就还是得到了自己企盼很久的女孩,虽然得的不是很光彩。轩明一直不知道事情的内幕。于是整日地对着月亮狼嚎,怨天尤人地感叹:“唉,天瞎矣,像他那样的人都能够找到这么好的老婆,而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潇洒帅气的我却至今单身……”

不多久,校刊上刊登了一则征友启事,还附带有一帅哥照。

姓名:轩明

年龄:17

血型:AB

性别:男

本科(差几分)

拥有双人局漏雨瓦房一间,凤凰牌生锈非机动车一辆,在政府部门进行清洁工作。现本人欲寻一女友共渡黄泉,错了,是共渡爱河。

征友启事刊登之后,轩明的名气大了许多,身边的女孩子也渐渐多了起来,可就是一个都没谈成。要么就是轩明瞧不上眼,不想要,要么就是轩明很想要,对方却瞧不上他。当然,也有互相瞧不起的例子。譬如一次老大给轩明介绍了一女孩,还是比较漂亮,就是个子矮了些,轩明当面没怎么说,私下却埋怨老大介绍给他一株儒,一点激情都没有,而那女孩子更直接,当着老大的面数落轩明说,“瞧他那猴样儿,还是一混混。”

他们的分手是在某个星期天的下午,轩明给他买了一朵几近乎枯萎的玫瑰,意在指自己和她在一起饱受催残,一朵娇艳的玫瑰就被这样给毁了,那女孩手握玫瑰到山上转了一天,恭恭敬敬地把花插在牛粪上。轩明见后,如获大释,说她终于明白自己和她交住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分手之后,轩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继续找GF,就这样悬着僵持了三个月,他终于妥协,在日记本上的末页写上:我想当和尚。

老大呢,迷上了网恋,虽说现在这玩意儿有些过时,不过对于老大来说还是比较新鲜的,想当初他连打字都不会,我给了他一个QQ号后,他甚至连怎么用都不知道,有几次连号码都搞忘了,还弄得我去给他输号。不想他竟抱怨号码太长不好记。

虽说如此,他入门还是挺快的。和大多数网虫一样,经过一段时间对网络的认识,就迫不急待地沉沦下去,他给自己起了个充满佛家思想的妮称:“傲世红尘”。听起来以为是个和尚或者是陶渊明那样的隐者,可一看他的头像,却是一个戴了墨镜的愤青,与傲世红尘四个字相去甚远。有时我就笑话他说:“你把名字改成傲世狂屠算了,这样还比较适合你的头像”。不想他却郑重地说:“名字是爹妈起的,我们怎能说改就改?”

他认识一个叫他啼笑皆非的女孩,叫小鸟依人,咋听之下好像是一个十四五岁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所以,老大的表现特别兴奋,不上课不睡觉不吃饭也要跟她聊一会儿,谈了大半个月,估计已经打得如胶似漆了。那个女的终于给老大开了视频。从此以后,老大将她永久删除,没再说一句话。可能大家都已经明白视频那头是什么了,一个叼着烟的又老又丑的大娘。

这次事件让老大恶心了好一阵子,却并没有打击他对上网的热情。很快,他又遇见了第二个女孩,叫做美女MM,那女孩在那头把自己吹得天花乱坠,说她如何漂亮,有多少追求者,瓜子脸,白皮肤,身材匀称,稀里咕噜说得老大口水直流。当老大知道她是本地人后,立马要求见面,要她到邮电大厦底下等着,自己即刻就到,出了网吧,老大招了一辆的士,嘴里一遍一遍地重复她的外貌特征:“上身白色,下身黑色,头发黄色,皮鞋蓝色,左手拿一红色的玫瑰。”远远地,车还未到邮电大厦,老大便看见一恐龙站在大门口等着,装束跟上边说得一模一样,老大眼睛一闭,喃喃道:“瓜子脸也就罢了,怎么瓜子尖朝上啊?”随后,他拍拍司机,指着那恐龙说:“看见那女的没有,给我撞死她!”

连续两次打击,老大对网恋有些失望了,此后他每遇见一女的就让她开视频,恐龙就删,美女就追,玩了大半学期,不玩了。

他在现实中找到了一个女朋友,不需要再去过那些虚幻的日子了,女孩不是本校的,而是在三中读高一,长得挺漂亮,没少让轩明和我流口水。虽然这样,但老大比较了很久以后对我感叹:“唉,还是没你那标致!”

认识那个女孩纯属偶然。老大上网上到半夜,实在抵挡不住浓浓的睡意,拖着疲劳的身子往学校走,走过一条小巷时,突然发现两个流氓正在欺负一女孩,他一个激灵,顺手捡了一块砖头冲了上去,差点没把两人打死,演义了一场英雄救美的故事后,那女孩跟了老大。

有了女朋友后,老大终于完成了由哥们向朋友的转变,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没收了我手中的银行卡,私下里把密码由1456改为了6541。我和轩明每月的经济来源也双双折半,卡里的钱,多半花在了那女孩身上,虽然我和轩明对此提出抗议,但老大以抗议无效驳回了我们的不满。

我说:“见异性没人性。”

轩明说:“0819(重色轻友)”

好说歹说,高一生活结束了,或许因为有爱,动力充足,或许下学期学得踏实,或许……诸多的原因,我竟奇迹般杀入全年级前百名,得了两百块奖学金,于是一大帮人抓着我要我放血,无奈之下只好请客,二十几个人吃了五百多,全是老大结的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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