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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源溪镇(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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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有海边渔村一老伯,不知年岁几何。

须发皆白,面容枯槁,身材黑瘦,好似一病重之人。

可这老伯不仅不是将死之人,更是他们那个渔村最最著名的捕鱼高手。

他不织网,不补船,这些都是村里小辈们做的事情,而他老人家只需要每次出海打鱼前,端坐在穿上,手持一黥黑鱼竿,顶着炎炎烈日,只待海风一起,老人便大喝一声:撒网!

说来神奇,那大海深不可测,纵使从海面望去也只能看清不到一臂长的水下世界,可只要老伯每次大喝一声,渔网洒下,必定能捞上大批大批的鱼来,不仅够全村十余户人家吃饱肚子,更能将鱼卖到城里,换一些银子,让渔村里的每一户人家的男人都穿的了好草鞋,每一户人家的女人都用得上好布料,每个孩子都买得起墨水纸笔,读得起圣贤书。

就这么过了一年又一年,当年老伯不知从何处来,他衣衫褴褛,全身肮脏不堪,还沾满了血迹,身上的苍蝇落了一层又一层,可渔村里的人们都不嫌弃他,给他麻衣,与他饭食,老伯沉默不言,却狼吞虎咽的吃着粗糙的稻米和有些腥臭的咸鱼干。

他吃完了,吃饱了,吃好了,打了个同样有些腥臭的咯,再喝下一大碗水,然后便直挺挺的站在村长与全村人的面前,扑通一下跪倒在地上,磕了三个响亮的头。

头顶触地,是大礼,三个响头,更是如同父母再造之恩一般,有难必相帮,生死绝不辞。

众渔民不懂这是何理,只知道磕头是天大的礼节,吓得他们赶紧要搀扶起他。

只有衰老的村长懂得一些,他先是用拐杖挡住了要上前搀扶的人们,然后一手扔掉拐杖,整个人颤颤巍巍的走到他面前。

他抬起头,一双闪着精光的眼睛看着村长混沌的双眼。

“........”

“刺眼。”

村长沙哑的说道。

像龙眼一般刺眼,像正午的太阳一般刺眼。

说罢,村长两手重重的拍在他的肩膀,然后一点点的将他托起。

“你.....甘心吗?”

“我是快要死的人了,你不要骗我。”

村长此言一出,他身后的小辈们纷纷变了脸色,大呼小叫的喊了起来,生怕村长听不清自己的话。

村长没有理会身后的小辈们,他直直的盯着他的双眼。

“甘心。”

他说道。

村长年轻时曾在中原走镖,知道这三个响头意味着什么。

那是救命用的礼,也是一个江湖人最大的承诺。

“你不是条小鱼,你可能会淹死在我们这个浅水滩里。”

“我这条鱼真的很小,给点水就能活。”

他坚定却又带着颓废的语气,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老村长往后迈了一步,双手抱拳,一点一点的给他弯腰拜谢。

“我替我们村,十几户人家,四十余口人,谢你大恩。”

老村长刚说完这句话,一个没站稳,整个人就往前倒了下去,吓的身后的小辈们忙得跑向前,只瞧得老村长直接栽到了他的胸口,他将老村长牢牢抱住。

“拐杖!”

他大声喊到。

一位小辈连忙将拐杖拾起,一个劲往老村长手里塞,可老村长就是握不住。

老村长像是晕过去了一样,整个人两眼不睁,嘴闭不上口水一个劲的往外面流。

当夜老村长就去世了,老村长的妻子在灯下给老村长纳了一夜鞋垫,第二天一早也没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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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村长是海葬的,村子里的习俗,死去的人要魂归大海,变成海底最深处的大鱼,再来滋养他们在岸上生活的可怜儿孙们,年复一年。

“你.....会什么啊?”老村长临死前问他。

“我眼睛好使,我会找鱼。”

“好.....好.....”

老村长连说了两个好,就没了呼吸。

那天正午,村民们用在两艘渔船上铺上了一层筏子,将老村长夫妇的尸体放在筏子上。

“魂归于苍天兮,身归大洋。”

“念我子辈于苦悲兮,佑我兴旺。”

“着神路于远方兮,忘难忘忧。”

“愿君诞于高山兮,远看故乡。”

“且叮咛于白袍兮,不忘邻里。”

“此苦酒于君共饮兮,再无来日。”

“...........”

不知道是镇子里的秀才还是村里祖辈相传的粗糙丧曲,就这么在冰冷大海与无云苍天之间唱着。

出海的小辈们穿上了他们不能称之为白色的白衣,船桨上系着白布,就出朝着海天一线划去。

然后砍断绑着筏子的绳子,看着村长夫妇的遗体一点点沉入大海,消失在众人目光之下。

他们看不见了,便要离去。

他还站在船尾,一点点的看着他们的遗体越来越模糊。

就这么看了十多年,直到今年,村子里最大的那个孩子考上了县里的童生秀才。

不只是村子里的人们都乐坏了,就连四周村子的人们都纷纷提着鱼竿扛着稻米前来庆贺。

而那个孩子,就在全村人与所有前来庆贺的人面前,跪在他父母与老伯的前,就像老伯当年在全村人前一样,头顶朝地,磕了三个响头。

四周的村民们都不识得这老伯是谁,可新进秀才居然朝着他磕头,使得人们不禁疑惑的问道。

“他?”

“他是我们村子的大恩人啊。”

村民兴奋的说道。

人们一听更觉惊奇,这个渔村从十年前还是个穷的叮当响的地方,可这十年后居然成了孩子们都读得起书的村子,整个县里的渔村都没有他们这个村子富裕,就是草鞋都没有几双,更不用说是读书识字了。

就这么着,老伯的名声从整个县里都穿了开,说是某某村来了一个高人。

于是有一天,有一位操着北方口音的年轻人来到渔村。

他不多说话,提着一把刀,说是要见老伯。

村民们看他带着兵器,想来必定是城里某些有钱人,但是又看他一身麻布衣与风尘仆仆的样子,村民拿不准主意,于是便告诉老伯。

“那就见吧。”

老伯说。

“为何要见这个外乡人?”

村民问道。

“人家是来找我的,为何就不能见?更何况......”

“他带着刀呢。”

老伯说道。

于是老伯提着他那根用来钓鱼的鱼竿,走到外乡人面前。

“你找我?”

老伯说。

“我想请您去北方。”

外乡人说。

“请我做什么?”

“客卿。”

老伯笑了,他咧开嘴,一口烂牙是那么脏。

“我人老了,走不动了。”

“算了吧。”

说罢,老伯提着鱼竿转身就往回走。

“您要是走了,我就杀光这一村子的人。”

“.......”

外乡人的话是那么刺耳,老伯可以不在乎他的鱼竿,但是他真的很在乎一条命。

“这一村子六十一口人,你一个人行吗?”

老伯将鱼竿扛在肩上,他头也没回,问道。

“我一个人肯定不是您的对手。”

外乡人说:

“可我带来了一百余名荡雪骑。”

“这个名字,您可曾听说过?”

老伯转过身来,他右手握紧了鱼竿。

“霜剑含银锋,白马荡红雪。”

老伯压低了嗓子,念出这十个字。

“你是谁?”

“在下姓朱,名灿,字青釭。”

“好字,想必令尊是想你如青釭名剑一般,催刚断骨,势不可挡。”

“您说的对,在下父亲确实是这么想的。”

“可最锋利的剑,也最容易折断。况且你不是剑客,你是个军人。”

外乡人笑着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佩刀。

“这是军刀,盾卫的单手刀。”

“您说的不错,我家祖先就是行伍出身,在下也投身行伍。”

“........”

外乡人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老伯猜不出他的底细。

“我肯定不走。”

“您走不走您自己决定,但是您不走,这百余名荡雪骑要是屠光这个只有七十余口人的小村庄,怕是连您拿下我的时间都不够吧。”

“在下虽然功夫不及您,但是凭我这把刀,我应该能拖住您三招。”

您不杀我,我就能拖住您三招。

外乡人右手握在刀把上说道。

“.......”

老伯一阵沉默。

“你就那么自信能挡得住我的鱼竿?”

“您那不是鱼竿,您那是马枪。”

“是您在大荒门中的马枪。”

“真是知根知底.......”

老伯叹息到。

“你姓朱,也不知道是哪家王爷的人。”

“在下,靖王之子......特来此处,请将军回营。”

“将军离营数十年,也太久了。当年人人盛传将军战死十五胡大帐之中,不仅家父,朝中谁不曾唏嘘不已......”

朱灿慢慢说道,他一边说一边打量着老伯的面色。

“可如今将军,是否也该回营了呢?”

老伯面色如常,他依旧冷眼看着朱灿。

“回营?”

“郑鱼已经死在那年的十五胡大帐之中了,现在只剩下一个糟老头子,苟活在这个小渔村里。”

“将军这话....可不像是一名军人所说......”

“您难道就想丢了国公爷的脸吗?|”

“脸?呵.......”

“朱灿,你既然是靖王世子,你就该回去问问你那个爹,到底是为什么!当年赵将军会战死在十五胡大帐之中!为什么十余万帝国儿郎会孤苦无依的死守雁门黄海两关两年却毫无增员!”

“郑鱼已经死了,遗体在乱军之中被砍成了碎块。”

说罢,老伯转身就走了。

“我知道你要什么,如果你真的是靖王世子的话。”

“我可以把我的枪法给你,但是我绝对不会跟你走。”

“我给村子磕了三个响头,天朝地。”

“.......您就不怕,我是假的吗?”

“无所谓,谁要学我就教给他。”

“但是你一定要把村子外的荡雪骑给撤了,不要伤到村子里的人,他们一个个都傻得可怜,没见过世面。”

郑鱼沙哑着说道,他将鱼竿扛在肩头,朱灿跟在他身后,往村子里走去。

“您放心。”

朱灿说罢,从怀中掏出用牛皮纸包裹着防潮的千里火,他拉响千里火,拳头大的火焰腾地一下就窜到了天上,然后轰的一声炸开。

“千里火啊....”

“您这回放心了吧?”

朱灿说道,这时他看见一个扛着木头从他身边走过的年轻渔民,他正在搭木架,他将木头用手腕一甩,一根木头老老实实的搭在已经成型的架子上。

肩膀与右臂同时用力,并不是用的手腕力量。

这时花枪的发力方式.....

朱灿猛地回头,他看见郑鱼正盯着他。

“我的枪法给了你,学多少在你自己。”

“以后别再来了。”

倏地!鱼竿好似长枪一样,被郑鱼我在手中,他双臂一抖,枪杆夹在腰间。

“哈!”

郑鱼大喝一声,好似当年戈壁滩上金甲金盔的将军一般,红缨枪在手。

粉身碎骨终不悔,直捣黄龙定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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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光乍现,就如同流星一般划过天空。

草原上的长生天也会瑟瑟发抖。

曾经不可一世的蒙古人也会瑟瑟发抖,他们引以为豪的马刀与弓箭曾经在哪个人的长枪之下不堪一击。

如果说赵元赵大将军就是十五胡的梦魇,那他就是蒙古人是死神。

那个人姓洪,他麾下的军队被蒙古人命名为“死神的铁骑”

而那个人很多年前消失了,据说他因为要救他的那个皇帝而死在了大山的那一边,那里是悬崖和雪山,渺无人烟,还有凶猛的野兽。

可即使是这样,只要蒙古人听到他的名字,还是会吓出一身的冷汗。

可是蒙古人不知道,他的名字其实听起来很温柔,还有些水墨画风。

他是名字是由他的那个爱着的女人给他取的,取名叫留雨,要留住春时那阵小雨,第一次遇见她的那一刻悸动。

悸动就像流星一样,划过天际,杳无音信。

大将军洪留雨也杳无音信,他的威名消失在赵元的战死于陶白白的消失之间,也只有几个老兵才会想起那个将军。

可如今,每个人顺天府的人都会记起他,那个大太监,权倾朝廷的大太监,残忍无比的大太监。

他的名声再也没有好过。

不过他不在乎,他能一直陪着她,她在宫里,他也能自由自在的出入宫闱来看她。

于是他今夜来看她,还带了一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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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瓶乍裂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唯见这皇宫之上,黑云过去,漫天夜空中,如同江心秋月白。

刘红玉犹记她当年登天之时,看见了什么。

她看见了自己用六枚没有作弊的骰子掷出了六个六点,从此以后,人们皆称呼她为大宗师。

可她到了今日才知道,即使是大宗师,也无法在生死之刻作弊。

因为这世上,连神仙在将死之时,都会哭泣。

幸运的是,她今天掷出了六个六点。

洪留雨的银枪就像银龙一样咆哮着刺穿了刺客的胸膛,将他的枪尖生生的往左挪了两寸,只划伤了朱煜的一点脸颊。

可是这位二十四万两价格的刺客就像是被砸烂了全身上下的骨头一般,被洪留雨一枪挑飞了出去,像烂肉一样堆在墙角。

骰子擦过了洪留雨的袖子,砸进了宫殿里。

刘红玉到最后一刻慌了神,她甚至丢歪了自己最后一枚骰子。

黑剑刺穿了她的锁骨,她却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的样子,傻傻的看着手持银枪,身披黑袍的洪留雨一枪挑飞了那个刺客。

等到反应过来,一切将息,风也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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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刺客到底还是跑了。”

“玉儿,你没事吧。”

刘红玉的肩头还在流血,她却没有回话,忙将还在沉睡的朱煜抱在怀中,直到血流到了他的衣服上,刘红玉才反应过来。

“没事。”

她轻轻擦干朱煜脸上的血迹。

“看来是黑罗刹的刺客,应该是皇后娘娘找到。”

洪留雨说道。

“玉儿,咱们得让康王殿下成为太子,不然他还不知道承受多少这样的刺杀.....”

“黑罗刹失了手,只要雇主不要求终止刺杀,他们肯定还会回来......你不能每天都守在康王殿下的身旁。”

“我.....我也不能每次都这么巧。”

刘红玉没有回答,她只是抱着朱煜。

“刚才我去找二哥去了,让他帮我将康王殿下抬到太子之位上,二哥居然给我讲了个故事。”

“他跟我说,从前他们在讨伐叛贼的时候,大哥在营帐中问他与小六,什么是这个世上最好的职业。”

“大哥说,他认为是当个富家翁,二哥说是当大官,只有小六说,种地是这个世上最好的职业。”

“当时大哥还笑话小六,问他怎么会这样想。”

“当时这小子用这老成的语气跟已经四十多岁的大哥说,等你在老几年你就明白了。”

“小六当时才二十出头......唉.....”

洪留雨笑着说道。

“我知道二哥跟我说这件事是个什么意思.....我也不是不明白,可是他到底还是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觉得我要是再去啊,他肯定不会回答我。”

“玉儿,你明天替我去劝劝他,让他帮我。”

说罢,洪留雨转过身来,对着刘红玉说道。

刘红玉只是抱着怀中的朱煜,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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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地这段是我之前在一个叫《悬崖》的电视剧里看到的,任长春刚枪毙完地下党,回去的路上在车里发呕,周乙问他之前是干什么的,任长春说之前是农民,周乙说:你不该来当警察,种地是这个世上最好的职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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