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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1 To Ail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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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铭,你让我一个远道而来的客人来学校等你,你好意思吗?”一见面,我又开始了和卢铭互掐起来。

卢铭嬉皮笑脸,“我是让你来好好感受大学氛围的好吗。”

“我谢谢你,我高考都考完了,还需要感受什么氛围?我现在智商是负数都没关系了。”

“好啦好啦。”艾莎挤到我们中间,拉起我们两个,“边走边吵行不行?”

我和卢铭相视一笑,任由着艾莎将我们左拥右抱地带出北大校园。

其实,我叫上黎麦齐和我一起吃饭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不想老是以一只单生狗的姿态被卢铭和艾莎的花式秀恩爱虐毙。有了黎麦齐,至少有个人一起陪我吃下这漫天飞舞的狗粮。可我今天发现,卢铭和艾莎这两个人,相敬如宾地像是不打算再当虐狗达人,而是转而成了保护动物大使了。想想他俩在一起也差不多快10个月了,难道是已经过了热恋期了?

请原谅我这个只有暗恋经验没有恋爱经验的情感小白,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换算情侣之间**的热恋期到底有多久。

我由艾莎和卢铭带路,又一次东拐西绕,钻进了一条小巷子。哦,不对,在这里,应该叫做小胡同。

北京的胡同也是一大特色,虽然它跟巷子是一个意思,但就是因为它叫胡同,所以总有一种不一样的韵味在里头。就好比同一条连衣裙,被一个美女穿着和被一个普通人穿着,那就是不一样的,然而说白了,它仍然还是那条连衣裙而已。

艾莎跟我说,来北京,千万别去那些被炒得火热,不管春夏还是秋冬、不管狂风还是暴雨、不管日出还是日落都排着老长老长队伍的饭馆去吃饭,那里肯定都是坑害游客的。

“你去大街上问问,十个北京人里,估计找不出一个去过那些店吃饭的。”艾莎俨然是个资深吃货的样子,比我这个只管埋头吃的,可是厉害的多得多。

“吃饭还得跟着当地人走。”艾莎和卢铭拉着我,在一家极其不起眼的胡同深处的小店前停了下来,“就像这儿,别看门面磕碜,吃完保准你念念不忘。”

我可不管吃饭的地儿门面如何,我只要是好吃的,统统都不要放过。我带着满嘴口水,甩开艾莎和卢铭的手,直往小店里面冲。

艾莎拿过菜单,点了烤鸭、爆肚、京酱肉丝还有炸灌肠,另外应我的要求点了一份炸酱面。

“张希希,北京的烤鸭可大着了,而且还是三吃的,你确定你吃得下那么多?”

“卢铭,你既然请我吃饭,就不要抠门了好不好。再说了,还有个人没来呢。”卢铭,你可别再国家首都给S市丢脸啊,怎么那么不大气呢。

“还有人?谁?”卢铭不可思议,“张希希,你不是一个人来的么?”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不用看都知道是黎麦齐打来的。

我指指手机和卢铭说,“人来了,你们等着。”

“张希希,你怎么找了这么个地方吃饭?”黎麦齐有些嫌弃。

我把艾莎的话原封不动地复述给他听,他却拆穿我说,“一听这话就知道不是你说的。”

我没好气地朝他翻白眼,“不想吃是不是,不想吃就滚蛋。”

“别啊,我还想请你吃饭呢。”

“想请姑奶奶吃饭的人多了去了,你得排队。”我不屑一顾。

我的话还在胡同的狭窄空间里飘荡,黎麦齐已经勾起我的手臂,把我拖进了饭店,“好啦,我中饭都没吃呢,饿死了。”

然而,他刚一进门,看到5米开外的艾莎和卢铭时,却定在了原地,一动不动。

我从他身边走过,轻轻拍了拍他,“怎么,饿得连这两步路都走不动了?”说完,便绕过黎麦齐,在艾莎和卢铭的对面坐下。

卢铭看见黎麦齐,明显掩饰不住自己的小兴奋了,朝我招招手。

“干嘛。”我没好气地问。

“张希希,你转向够快的啊,我说什么来着,还是黎麦齐跟你比较搭吧,你俩什么时候勾搭上的,怎么都不跟我汇报一声?”

我拿着擦桌子的餐巾纸往卢铭脸上扔,“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刚刚静止在原地的黎麦齐此时已经靠过来,淡淡地跟卢铭和艾莎打了个招呼,完全没有老乡见老乡的兴奋劲。

“麦齐,你怎么也来北京了?”卢铭虽然是向黎麦齐提问的,但却朝着我挤眉弄眼。我真后悔自己扔的是餐巾纸而不是砖头,卢铭这样的贱人,就应该直接拍死他才对。

“哦,我跟同学来北京参加一个建筑研讨会。”黎麦齐喝了一口水。

“那么巧?”卢铭摸着下巴挑眉毛,简直是不死不罢休。

“我和他是在火车站遇到的好吗。”我双手握拳,咬牙切齿。卢铭,你真应该感谢自己生在社会主义新社会。如果你长在美国或者旧社会,我早一枪崩了你了。

“确实很巧啊,你们俩还真有缘分。”不知道为什么,这话从艾莎嘴里说出来,总让我觉得怪怪的。

菜,一个接一个地上,卢铭和黎麦齐聊开了,又问服务员要了两瓶燕京啤酒。

“可惜丘齐还要考试,不然让他也来北京玩了。”听到卢铭提起黎丘齐,我不自觉地将手伸向背包深处的皮夹,那里还静静地躺着,黎丘齐送我的毕业礼物,那根我心心念念了很久的隔着皮夹那层厚厚的牛皮都仍然炙热烫手的天鹅项链。

黎麦齐见我不动筷子,给我包了一份片皮鸭放在碗里,“张希希,你怎么不吃,这不像你的风格啊。”

“你真当我是饭桶啊。”我没好气地同黎麦齐讲话,把他放在我碗里的片皮鸭又扔回了他的碗里。

黎麦齐一副碰到女神经病的表情,“你吃火药啦。”

卢铭和艾莎以为我和黎麦齐吵架了,还打算劝我们。孰不知,时至今日,提及黎丘齐这个人,甚至于这个名字,依然能够左右我全部的情绪。虽然我明白,我们之间已经以这根项链做了告别,成了落幕,可我仍然没有办法停止。喜欢他、爱着他,成了一种惯性,我被这种自发的却不受控制的情感牵着鼻子走,早已经失去自我。即使我被黎麦齐动摇了,即使黎麦齐让我尝到了怦然心动的微甜滋味,可我的心仍然在这场拉锯战里,给了黎丘齐绝对胜利的权利。于是,我把所有对自己的不满和痛恨,恶狠狠地扔给了黎麦齐。

因为你喜欢我,而我,恰恰又没有你喜欢我那么地喜欢你,我才有了如此胡作非为的权利。

好好的一顿饭,因为我没来由的抽风,草草地结束了。黎麦齐和卢铭送我们两个女生回R大休息之后也各自回了自己的住处。

R大的寝室结构,和我在一中时的很不一样。虽然也是四人一间,上铺睡觉下面是写字台,但他们三间寝室有个共用的客厅和厕所,这样可以免去千里迢迢去学校浴室排队洗澡的麻烦。

艾莎去洗澡了,我一个人蹲在地上收拾行李,三年的寄宿制生活让我对打包和拆包这样的技能简直信手捏来。

收拾完行李,艾莎还没从浴室出来。于是,我随手拿起了艾莎摆在写字台一角的那本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来看。

书,应该是被艾莎反复阅读了数遍的样子,封面的边角有些微微卷起,露出扉页右下角隐隐约约的黑色水笔字迹。

我把书打开,映入眼的是一行被写得工工整整的英文字体。

“To Ailsa,

Among thousands of people, you meet those you’ve met. Through thousands of years, with the boundlessness of time, you happen to meet them, neither earlier nor a bit too late. ”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我记得张爱玲也写过这样的句子,一句轻描淡写的“哦,你也在这里?”,包含了洞悉一切的了然和欣慰。在茫茫人海中、浮沉人世中、时光罅隙中,不偏不倚地遇见你,时间刚刚好。

我默念着Ailsa这个名字,显然,这应该就是艾莎的英文名。而这首表面淡然却思潮暗涌的情信,也应该就是写给艾莎的。

虽然扉页上的整首诗都写得相当工整,但落款却甚是潦草,我只能隐约辨认出最开头的那个字母“L”。只是,这笔迹绝对不是卢铭的,况且,卢铭那个大俗人,怎么可能那么浪漫。我望着这行字出了神,总觉得这个字迹我在哪里见过,只是,怎么都想不起来。我哑然失笑,艾莎的朋友,我又怎么可能会认识呢?

“希希,你在看什么?”

不知什么时候,艾莎已经站在我的身后,紧张地从我手中将书抽走,摆进了书架上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我没有再深入追究,这或许只是艾莎的一段会在偶然间想起的曼妙往事而已。我毕竟是卢铭的妹妹,她总不见得在自己男朋友的妹妹面前肆意谈论其他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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