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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吃人魔王黄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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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根据后来的记载,黄巢这家伙,好像还有点儿心理变态,早年间考科举,屡试不第,后来就写了一首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尽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街尽戴黄金甲。

后来那个著名的大烂片满城尽带黄金甲的片名,就是脱胎自这首诗,这首诗听上去到时有些气势,颇有一方枭雄睥睨天下的豪迈激越,但是说实话,黄巢这家伙的形象,远远没有这首诗里面描写的这么高大。

首先这家伙根本就不是治国的材料,早年在他起义初期的时候,那真是势如破竹,但是这家伙每次攻陷一地,从来都不知道颁布政令稳定局势,就是带着人各种抢各种杀,虽然转战大江南北,踏足的地方很多,但是却就是留不下自己的根据地。

最令人发指的,是这家伙在缺少军粮的时候,就直接把当地的老百姓驱赶起来,随军出征,一边走一边杀,杀了之后就当军粮吃。

就连当时的黄巢军中的人,都他妈已经吃人肉吃红眼了,甚至都他妈吃成精了,所谓人肉军粮,那就叫两脚羊,老人呢,肉太老不好咬,得大火炖煮,那就叫做饶把火,小孩儿呢,肉质鲜美,比他妈的什么牛羊好吃多了,那就叫做不羡羊。

这样的军队,自然是不得民心的,而且他们所到之处,连根拔起,根本就不给当地老百姓活路,原本支持他们的下层百姓后来纷纷改为支持官军,因为这帮家伙,根本就是一帮蝗虫。

不过相传黄巢兵败之前退出长安,曾经派人把自己多年来掠夺来的财宝运往中原一代进行藏匿,根据传说,当时运送黄金财宝的黄巢的手下为了保密,甚至将方圆十里内的百姓全部屠杀殆尽,财宝,外加这里满坑满谷的死尸,加上这上面的大齐两个字,要知道,黄巢当年自立为王的时候,国号不就是大齐吗?

这么说来,难道说这里就是当年黄巢当年藏匿黄金财宝的地方,如果是的话,这个发现如果让世人知道,一定会引起一番轰动,而且当年黄巢劫掠过来的财宝数不胜数,据说多达四分之一的当时唐王朝的国库储备,别说这些东西的研究价值,光是融了黄金拿去卖,也能换不少外汇了。

不过我们现在处境艰难,就算是发现了又能则么样,这样下去,搞不好很快我们自己就会随着这个秘密一起死在这里,到时候恐怕就搞笑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四爷转手就把金条交给了赵东雅:“东雅,你先拿好,咱们还是先考虑一下怎么出去吧。”

说完,四爷就跟我们一起在这个小空间里面来回寻找起来,向前走了不远,我们忽然发现,就在这个石室旁边的洞口处,居然出现了一道石门。

这个发现让我们所有人兴奋了许久,如果说这个地方出现金条,还没有办法证明这里是人工开凿的话,那么这一道石门就很能说明情况了,这里是人工开凿的!

有人工开凿的地方,就说明这地方肯定有出口,这么长时间出生入死,我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这活命的希望就好像是女人自拍照里的乳沟,想办法拼命挤一挤,肯定是会有的。

想到这里,我们几个人当即不多废话,就在考虑着如何推开石门,但是还不等动手,赵东雅又提出了一个令人细思极恐的细节。

“先别急着推开这东西。”赵东雅说道:“如果说这里是一个用来储藏珍宝的地方,那么珍宝到底在哪里?以黄巢这个人的性格,这件事情一旦做了,就一定会做的很绝,要么就是日后他率领大军回来取出珍宝重新逐鹿天下,要么就是直接把这批珍宝放在这里,让它们永远不再重见天日。

不管是那种情况,对于那些闯进这里的人来说,黄巢肯定会想办法让这些人死无葬身之地,刚才我们已经见识了石缝外面的那个大蜥蜴,谁知道这石门后面是通道什么地方,万一里面关着十几只大蜥蜴,咱们这是干嘛呢!”

赵东雅这么一说,我当下就犹豫了,不过四爷看上去还是很坚决的样子:“不会,这后面应该不会有什么活物,你们看,石门上面的边角,都已经带上包浆了,这种包浆跟我们平时戴首饰产生的包浆不一样,是长年累月在这里摆放形成的。

也就是说,这扇石门已经超过上千年没有打开了,这样的话……别说大蜥蜴了,就算是他娘的木乃伊,放在里面也该化成土了,当然我就是这么一说。

关键问题是,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别的退路了,总不能出去跟那大蜥蜴再玩儿吧。”

四爷说的有道理,我看了一眼赵东雅,对着赵东雅点了点头,她咬着牙,终于说道:“行了,那就赌一赌吧,反正我们从船上掉进水里的时候,就已经算是死人了,现在得到的,全是后来赚回来的。”

四爷点点头,四处看了看,就把眼睛放在了赵东雅腰包上:“东雅,要不然先把那根金条拿出来用用?”

把金条当撬杠用,这种土豪做法,我们这辈子也算是头一回体验了,不过说实话,金条虽然贵重,但是毕竟质地太软,不如撬杠好用,等到老半天过后,金条都弯了将近三十度的时候,这一道石门却依旧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急了,走到前面使劲推了一把,石门当然是毫无动静,不过我却感觉到,石门上面似乎沾着什么东西,伸手一摸跟旁边一样,也是磷粉。

我长叹一声,转过身去就看到赵东雅和四爷两个人无奈的表情,我深吸一口气:“看来咱们今天是没有办法通过这道石门了,要是刚才那支步枪还在就好了,石块儿虽然厚重,但是确实硬度高强度差,哪怕给我一把小凿子,就能一点一点的给他弄个大窟窿。

只可惜,咱们现在连个小凿子都没有。”

我正说着,就发现赵东雅的表情有点奇怪,我当下一惊:“东雅,你想什么呢,外面那只大蜥蜴现在不知道还在不在哪儿,你要是回去找步枪,说不定都回不来。”

“那倒也是不一定啊。”赵东雅说:“刚才我们被水冲进来的时候,过了老半天那大蜥蜴也没有动咱们,它也没有那么厉害,我就出去捡了枪就跑回来这不就行了。”

听到赵东雅这么说,四爷也楞了一下,伸着手就塞进自己的风衣里面,颤颤巍巍的从里面掏出一个东西,赵东雅看到这东西之后大喜,也更加坚定了要去找回那把冲锋枪的决定。

四爷掏出来的,是一个弹夹,就是他们如水之前,保镖阿光交给他的。

没办法,眼看这两个人已经决定了,我咬着牙:“我去,东雅你腿上有伤,就算是冒险也该我去,而且我现在跑的肯定比你快,我要是去比你安全得多。”

赵东雅还想跟我争一下,但是毕竟她腿上的伤不允许她这样,我走到刚才进来的地方,吸了一口气,就想要走进去,但是还没等我腿上迈开步子,忽然之间,从黑黢黢的缝隙里里面,一条红色的,凉凉的软软的东西,忽然之间就伸出来撞在我的脸上。

我感觉到,这玩意儿带着一股子腥味儿,恶心到了极点,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东西不是别的,竟然就是那只大蜥蜴的舌头!

妈的这大家伙怎么爬进来的,四爷和赵东雅也明白过来,惊叫一声:“山子,赶紧退回来!”

好在这家伙攻击人之前,总是喜欢吐信子,要不然我傻兮兮的撞到墙上的石头缝隙里面,那还不是直接就让人家张嘴干掉了。

我退回来,三个人靠着另一侧的墙壁,就发现大蜥蜴有往里挤进来了不少,刚才只能是吐信子的时候被我们看见,现在我们已经能够看见他覆盖着鳞片的鼻子了。

这样一来,恐怕这家伙用不了几分钟就能爬进来,如果冲锋枪还在我们手上那还好说,但是现在我们手上屁都没有,总不能他娘的拿金条去捅这个家伙吧。

想来想去,四爷忽然大喊一声:“没办法了,你们俩赶紧过来。”

四爷一边说,一遍脱掉自己身上的风衣:“赶紧进来,咱们仨都不胖,挤一挤应该差不多。”

我愣了一下,就觉得四爷是不是已经让吓傻了,这大蜥蜴要是爬进来,我们分分钟就能没命,躲在风衣下面能怎么样,但是我刚刚下意识的的身手摸了一下四爷的风衣,顿时就明白四爷的打算了。

或许是这么长时间一起合作,我们相互之间已经算是有了默契,四爷的风衣摸上去硬硬的,我顿时意识到,这里面加了一层石棉层,可以用来防火。

而我们周围的石壁上,铺满了磷粉,现在正在用缓慢的速度燃烧着,刚才进来的时候,我们小心翼翼的没有让这里出现一点火星,如果这个时候点着这里,应付着大怪物,应该是足够了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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