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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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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指尖轻轻触及他的手,这才感觉到他的手冰冷,就像是被抽干了血液的死尸一样。

虽然已经是初冬,现在却是日当正午。

太阳虽然不如春天明媚,却还是很暖和的。

一个人在太阳底下晒了三四个时辰,就算是个死人,身上多少也该当有些温度。

他的手简直就像是刚从冰冷的河水里拿起来的一样,冰冷彻骨。

无论谁,若是出现这种状况,那只说明了一件事。

他一定有心事。

因为只有心里有事的人,才会是这个样子的,只有心里充满了恐惧,心在发冷的人,手也才会发冷。

但一个人到了这步田地,还会有什么心事?

他恐惧什么,担心什么?

柳青青看着他,眼波更温柔,仿佛也已经不能自己,默然半晌才柔声道:“我知道你是在为我担心,所以我一有了消息就赶紧赶回来了。”

孟轻寒背转身子,将背对着她,这才道:“你已经打探出王重生的消息了么?”

柳青青摇了摇头,嘴里叹着气,道:“谁也不知道王重生晚上睡在哪里,就算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敢说。”

沈双飞是个喜欢结交朋友的人,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王重生无疑也是个很喜欢朋友的人,他当然应该有很多的朋友。

柳青青道:“可是我打探出了另外一件事,他的朋友虽然很多,可是对头也有不少,其中最厉害的一个叫做李万成,这人是做生意的,城里每个人都知道,李万成已准备在下个月初一之前杀了王重生,而且好像很有把握。”

她用最少的话叙说了她进城的经过,因为她不希望他听起来太吃力。

孟轻寒皱眉道:“下个月初一?今天已经是二十九了。”

柳青青点点头道:“所以我心里就在想,如其去找他的朋友,还不如去找他的仇敌,因为这两天王重生的行踪,李万成一定知道得比谁都清楚。”

若是想要杀人,当然要将这个人的生活习性调查清楚,还要掌握这个人动向,这一点她显然很明白。

孟轻寒道:“这么说,你已经去找过李万成?”

柳青青垂下了头,白皙的脸颊忽然起了一抹红晕,道:“我没有,因为时间不允许。”

因为她担心他和孩子。

这句话她当然没有说出来,但他完全明白她的意思,可他装作没有听懂。

她微笑着接着道:“但是你可以去找他,而且还可以在大白天大摇大摆的去找他,用不着怕南宫熬他们知道,他们知道了说不定反而会更好。”

她笑得温柔而甜蜜,就像是一只刚刚偷吃了一罐子蜂蜜的小狐狸,却又带着点坏坏的意思。

孟轻寒看着她,忽然明白了她的意思,眼里也不觉的露出了赞赏之意,但他忽然想到一件事,不由得又皱起了眉头。

柳青青看着他,淡淡笑道:“你可是不愿意和这种人打交道?”

孟轻寒没有否认,李万成只不过是个生意人而已,就算他和王重生有过节,可那终归只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若是将他拖下水,他心又何安?

柳青青道:“可你一定不知道他是那种生意人。”

孟轻寒道:“我只知道生意人只有一种。”

柳青青道:“做生意是以赚钱为目的,这无可厚非,但生意人也有好坏。”

孟轻寒道:“他是哪种生意人?”

柳青青撇了撇嘴,满脸的不屑,道:“最不规矩的那种生意人,这城里一半的店铺都是他开的,只要是赚钱的行业,他都有涉足,我在城里转了一圈,一百家店铺最少有五十家是挂着‘李记’的招牌。”

孟轻寒道:“店铺开的多,并不能说明他做的就是没本钱买卖,只能说明他脑筋灵活,会做生意。”

柳青青道:“你当然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我却打听出了,早在十五年前,他本来的名字叫李老五,本有兄弟六人,祖上留给他们兄弟六人的本是一人一行,但在五年间,也就是十年前,这所有的店铺忽然间的就都变成了他一个人的。”

孟轻寒皱眉道:“难道他这几个兄弟将店铺都卖给了他?”

柳青青道:“当然不是,这城里人口繁多,有一家店铺就完全可以不用担心活计,这么赚钱的行业,谁会卖给别人,就算是亲兄弟,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出让。这只不过是因为他这五个兄弟都全部相续过世,进了棺材,留下的只是孤儿寡母。女人孩子当然不太适合管理店铺,所以最好的法子就是将这些店铺低价出售,最好当然就是卖给李万成,因为他出的价钱比别人要高上那么一点点,而且毕竟也算是自家人。肥水不流外人田,卖给自家人总比卖给别的人要好上许多。”

孟轻寒淡淡道:“他这五个兄弟是怎么死的?”

柳青青想了想,道:“据闻是得了一种奇怪的先天病,连最好的郎中都查不出病因。只知道头天还活得好好的人,但到了第二天早上,家人起床一看,却都已经变成了冰冷的尸体,但李万成却一点事也没有,一直活得好好的。”

孟轻寒道:“难道没有人怀疑这其中有鬼?是李万成做的手脚?”

柳青青道:“当然也有人暗地里怀疑是他做的手脚,但却无人能够证实这一点,没有证据的事,就算别人怀疑,又能拿他怎么样?城里当然也有些流言,但这些流言他当然全部一概否认,而且他有的是银子,官府里上下打点,有了官府撑腰,又还有谁胆敢多说一个字?”

孟轻寒没有再说一个字,这已经是用不着多解释的事。

世家大族,本来就多生孽子,兄弟多了,分家难免不匀,这就为兄弟间埋伏下了祸根。

这世上的人,本来就是以成功为判断一个人价值的标准,银子无疑就是为体现这种价值而存在的。

更何况这世上很多的人,为了钱财本来就是可以不择手段,随时都准备出卖别人的,因为财富对他而言,远比这世上其它所有东西加起来还要贵重得多。

柳青青道:“我还打听到城里最热闹的地方不是一品香,而是太白楼,这酒楼就是李万成的家业,他每天都去,只要没别的事情,几乎从早到晚都是呆在这酒楼里。”

天黑了以后,孟轻寒就将柳青青和孩子留在那乱葬岗上,留在那阴森、荒凉、黑暗、恐怖的荒坟间。

他将她们留在那里,是不是真的能够放心?

当然不是的,因为他一定要为她们安排好,让她们能够平安的活下去,因为他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够永远的陪着她们,他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为了生存,为了让她们活下去,他只有这样去做,这期间,绝无可能有让他更多的选择。

他一定要尽力为她们争取到更多机会,为她们谋取到每个人都应有生存的权利。

只要他不死,他一定要全心全意的照顾好她们。

只要能让她们活下去,他就一定要全心全意的去争取。

西风萧杀,天地沉寂。

他的心情也就好比那沉甸甸的天色,沉重得无以复加。

他握着他的刀,慢慢的走下山坡,忽然想到了沈双飞,想到最后分别时候,沈双飞那干涩的咳嗽声和他那血红的剑。

在这无人的山坡上,在这寂静的夜里,越是不该想的事,反而越容易想起来。

所以他不光想起了沈双飞,还想起了萧雨衣,想起在七彩山庄他们离别时,萧雨衣凝视着他的眼波。

他们之间虽然发生过小小的摩擦,并且闹得很不愉快,可谁也无法否认,他们之间确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又想起了魏凤鸣,想起了他临死时那不甘的眼神。

虽然他嘴里从来也不肯承认他们是他朋友,可是在他心里,他们不光是他朋友,也是他并肩作战的兄弟。

现在的这个时候,他们是在那里?

是在天之涯,还是在海之角?

他不知道。

他甚至都不知道他们是死是活。

他只知道,无论如何,他也要找到他们,就算是死,他也一定要找到他们的尸体,为他们报仇雪恨。

他紧紧握着他的刀,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他也不能让他们白白牺牲。

每个城里都有一两家贵得离谱的酒楼,酒楼里卖的并不一定就只是酒,但生意却往往特别的好。

因为花钱摆派头本来就是大多数人都有的通病之一。

坐在价钱特别贵的酒楼里喝酒吃饭,只要是个人,多多少少就会神气很多,觉得自己多多少少总算是个人物了。

这其实也难怪,就算是一只狗,坐在宫殿里,也会觉得自己要比流浪的狗要神气得多。

生命本来就分了三五六等,人和其他动物也没有什么分别,只要稍微有点意识思维的就莫不遵守这个不平等原则。

这个城里最出名的酒楼就是‘太白楼’。

太白楼是个高尚而又气派的地方,装修得很是华丽,用具都是红木做成的,极是考究。

所以,你若是不花钱,想在这里坐坐,一定会有人不同意。

但到这里来喝酒的,却大多都是些高尚而又有气派的客人。

这些人自然不会吝惜一点点银子。

虽然这里的酒也和别的地方一样,酒味也没什么不同,可这里的定价,却比城里其他地方贵了一倍。

可是,来这里喝酒的人都不在乎,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奢侈的本身就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李万成就站在楼上雕花的栏杆旁,看着脚下来来往往的客人,从心里就觉得满意。

最生意要想做的红火,最要紧的当然就是迎合客人,投客人之所好,这就需要揣摩客人的心理,明白客人之所想。

就这一点来说,李万成是成功的,他也确实从未让别人失望过。

李万成身高不满五尺,如果不是站在楼上,而是楼下,至少要比别人矮上一个头,所以客人们从来也不曾见过他下楼。

但就算他有时走下楼来,也无人胆敢直视,因为人们对于成功的人士,总是会抱有一种敬畏的心理。

何况只要他一走下楼来,身边就围绕着一群护卫,根本就不给人近身的机会,更何况来这里的人大多都是来炫耀自己财富,并不是来找麻烦的,所以,就算别人知道他是个侏儒,也无人胆敢嘲笑他。

平时大多数情况下,他手里都会托着一只水晶杯。

‘葡萄美酒夜光杯’,杯里装着的当然就是葡萄美酒。

他一向很懂得享受生活!

今天也不例外,李万成垂着眼睛站在这里,看着这些有气派的人,在他胯下走来走去,那种优越的感觉,总让他觉得自己永远是高高在上的,比别人高上一个头来。

他喜欢这种感觉,所以每天只要天一亮,他就会坐着华丽的马车,赶到这里,一直等到夜深人静,客人们都醉倒在他脚下时,他才肯坐上马车回家。

他本有兄弟六人,在这个城里本有四十六家店铺,但现在六兄弟剩下的只有他一个人,四十六家店铺变成了五十七家。

兄弟五个被他用一种很特别的方法处理了,当然,出手的并不是他,但他可以让别人去做。

他怕吃苦,但是个聪明人,这种事如果自己去做,难免会留下些痕迹,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别人动手,自己乐享其成。

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连古来贤王都是如此,更何况成者王侯败者贼,只要做的高明,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这句话他一向奉为座右铭。

他对自己的一切都很满意,虽然他身高连一个女人都不如,可是他家里有二十三房妻妾,每一个据说都是可以拧得出来水的大美人,随便走一个出来都可以迷倒一条街的人。

像这种人,他的生活当然是多姿多彩的,各式各样的刺激让他飘飘然,浑然不知是在人间还是在天上。

唯一让他觉得有点烦恼的就是城西的那个绰号‘铁胆孟尚’的王重生。

这个人是他天生的对头,打起架来不要命,喝起酒来不要命,就好像是铁打的,和猫一样有九条命。

可是李万成已经下定了决心,就算他真的是铁打的,也一样要将他打成肉泥。

只可惜他并没有绝对能成功的把握。

想到这件事,他总是觉得心里很烦,就好像是有人搬了一块大石头,压在他的心口一样的。

幸好就在这个时候,他等的人已经来了。

他等的这个人叫‘黑竹竿’,是个专门受雇杀人的刺客,是他花了三万两银子从江南请来的。

三万两银子并不少,能值得这么多银子的刺客并不多,但是李万成并不在乎,只要能达到目的,他宁可花更多的本钱。

黑竹竿当然也值得这么多银子,因为他杀人从未失手。

黑竹竿当然不是这个人本来的名字,他本来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因为根本就没有人认识他,就连他这圈子里的人,也不知道他究竟来自何方。

他做的本来就不是正大光明的事,他的职业是不允许他出名,太出名的人是做不好这分工作的,在他们这一行招摇和出风头也是不允许和犯忌的。

何况他要的并不是名声,他要的只是财富。

看到他的人,就知道他为什么会得来‘黑竹竿’这么一个外号了。

黑竹竿身高七尺六寸,身材廋削,面色漆黑,再加上一身黑色的衣服,站在那里果然如同一根黑色的竹竿一样。

他廋归廋,可是神情却有一股说不出的彪悍,一双彤彤有神的眼睛锐利如刀锋,扫在你身上,那种感觉就像是刀割一样。

他身上绝对没有一丝多余的脂肪,每一根肌肉都是完全协调的,紧绷绷的充斥着用不完的力量,显然是长期锻炼的结果。

他穿着衣服质的也很高贵,但是颜色却并不鲜艳,裁剪得却极是合身,因为他不允许有任何一点不必要的束缚影响他的出手。

他的态度冷静、沉着,走路的步伐始终不疾不徐,脸上也没有一丝表情。

黑竹竿并不是空手来的,他手里提着个蓝色的狭长包袱,走江湖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面包裹着的是他的武器。

但却没有人看得出他身上除了一个包裹外,其他地方是不是还有另外的武器。

像他们这种人做事,当然要出奇不意的好,若是轻易就被别人看穿,那么他也就不适合这一行。

李万成只不过看了一眼,就对他的一切觉得很是满意,这正是他要找的那种人。

黑竹竿已在楼下的角落里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大厅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楼上李万成正小口的缀着葡萄酒,他却没有抬起眼睛去看一眼。

因为他不能让人看出他和李万成之间的关系,他的行动必须绝对保密。

像他这种人,要想活得久一点,就必须保持身份的隐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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