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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剧本-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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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加载中……】

【剧本《嫁衣》加载完成。】

【背景介绍:大学毕业以后的的你,回到了自己老家,依靠自己的技术开了一家自己的服装店。】

【主线任务:获取嫁衣,并且存活下来。】

“小棉啊,小棉,我给你带饭来了。”

慕言知晓了,在这个剧本内,她的名字叫做卢锦绵。那个叫她小名的人,是她的母亲简秀花。

她的背景为单亲家庭,自幼父亲就去世了,是母亲依靠着一手针线活将她姐弟二人拉扯长大的。她之所以选择服装设计专业,也是受到了母亲的影响。

其实她学的也不算服装设计专业,剧本内的时间是2001年,这年头服装设计还是十分冷门的东西。因为大多数人都在琢磨怎么吃饱饭,哪里会去关注穿什么好看。

当时的服装设计好事美术的分类之一,还不到设立专业的地步。

即使如此,卢锦绵也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这条路,靠着母亲在这一方打下的名声。如今她的小店,也能支撑起整个家庭的开销了。

虽然她也曾经想过去大城市发展,奈何单亲家庭,并不富裕不敢去城市拼搏。就她家那点家底,如果不是老天有眼,能够迅速的打开名声的话,就只是徒耗家财而已。

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提着一个搪瓷的保温壶走进了店里,来到了老旧的木质柜台前,见卢锦绵手里的针线还未放下,满脸笑容的说到:

“小绵啊,休息一下吧,慢工才能出细活。我们这些做手艺的,绣出一块好布来,就能顶的上别人卖千百件衣服了。”

“好的妈,你等下,我收个尾。”

慕言将线在指尖绕了一圈,按在了布上,灵巧的将针穿过线圈,拉紧之后拿起一边的剪刀,贴着布料将线剪断。

把布叠好之后,针线和剪刀都放进柜台边挂着的竹篮里。

做完这一切之后,慕言才接过柜台上的保温壶,问到:“妈,今天吃什么?”

简秀花身上围裙还未拖,一看就是饭菜刚出锅就给女儿送来了。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脸上的皱纹都被笑容挤在了一起。

她的右手食指上,带着一个暗黄色的顶针,上面布满了坑坑洼洼的痕迹。那是当年,她和他丈夫的定情信物,纯金的,老人一直带着。

“今天中午将就着吃点裤带面,晚上妈做你最爱吃的红烧肉。”

老人之所以这么开心,是因为今天是他儿子从省城的学校回来的日子。

慕言揭开了盖子,闻着香辣的哨子味胃口大开。

“我知道了妈,你也回去吃吧,面放久了就融了。”

“知道了,什么时候轮到你来对妈说教了,我走了啊!”

简秀花挥着手走出了店门口,身影虽然消失了,但是笑声犹在。

慕言皱着眉头看着保温壶里的面,还有上面漂浮着的一层红油。

她是南方人,不太喜欢吃面,也不喜欢吃辣。

大开柜台下的抽屉,慕言拿出一个被子和一双筷子,先去后面厕所的水龙头下面接了一杯凉水才回到柜台前。

夹起一片大拇指宽的面条,犹豫了一会才放进嘴里,吸溜了一口面条。或许是身体记忆住了这份味道,慕言到没有觉得太难受,就是感觉嘴里火辣辣的,赶紧喝了一口凉水。

一顿饭下来,慕言捂着鼓鼓的肚子,一点都不想动。她肚子里的,有一大半都是凉水。

剧本不会让她吃这些东西吃到剧本结束吧!

缓了好久,慕言才清洗了碗筷和保温壶,拿过布来继续工作。她这样工作一天,不算买衣服的钱,也能有个四十块钱的收入。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慕言也收拾了一下手头上的活,这块布还差一点就能绣好。卢锦绵已经干了两天,只要完工,就能换120块钱,慕言打算拿回去在赶一下。

不过现在,她要去接弟弟了。

这里虽然是镇上,可是根本没有路灯,太阳一落山,基本宣告一天的买卖结束了。

将布放在篮子里,拿上保温壶,慕言关上了店铺的大门,仔细的上了锁,朝着车站走去。

说是车站,就只有一个候车牌,其余什么都没有。

除了慕言,还有很多和她一样,等着自己儿女回来的老人,他们亲切的和慕言打着招呼。

“锦棉啊,你也来接你弟弟啊!”一位老妇人朝着慕言说到。

“是啊二婶。”

老妇人看到了慕言篮子里的布,关心的说到:“你妈那个眼睛啊,就是年轻的时候用的太狠,现在一到晚上就看不见。你可得爱惜着点,你好歹是大学毕业的状元,别把眼睛搞坏了,我听人说啊,吃萝卜对眼睛有好吃,明天我给你送点过去。刚收起来的,水灵着呐!生吃都行,又香又脆。”

“是吗?二婶,你给我家送点,我家孩子好像有点近视了,看东西老是眯着眼睛。贼眉鼠眼的,可不敢这样下去了,来钱先给你,明天你让二哥跑一趟,我家的鱼你拿两条回去给孩子补补脑。”

一名体态丰满的妇人拉着二婶胳膊,撩起衣服,从裤子里侧的包里拿出了几张皱巴巴的票子,加起来才十块左右。

二婶推脱着:“小淑子,你这是干啥,收起来,你家的鱼不要钱啊。”

二婶用肩膀撞了一下她,调笑到:“给我条最大的,我回去熬鱼头汤。”

周围的人齐齐的笑了起来。

汽车的轰鸣声从远处传来,众人伸长了脖子,看着一辆破旧的大巴在泥路上颠簸摇晃着开来。

“来了,来了。”

大巴来到眼前,带起一阵尘土,慕言屏住了呼吸,用手在鼻前扇着。

站在大巴的旁边,她就能感受到从大巴上传来的那股热浪,这里里省城太远了,每天只有一班车。这里离上个车站足足有三十多公里,这车中途都没停过,车身都发烫了。

(好想取名叫芦*苇,要忍住。)

“芦苇,这边这边。”

慕言招呼着自己在剧本中的弟弟,带他走近之后,细细的打量了一番,点点头说到:“还行,没瘦,没用生活费去上网什么的吧!要是让我知道了,我饶不了你。”

芦苇从慕言手中接过篮子,委屈到:“我哪敢啊!”

“城里上网贵吗?”

“不贵,才五毛……”

芦苇呆呆的看着自己老姐,被慕言一把搂住肩头。

“回家吧,妈做了红烧肉。”

“不是姐,你不怪我吗?”芦苇好奇到。

慕言白了他一眼。

“得了吧,姐去省城上高中的时候,你还在和胖子一起偷刘大爷家的柿子呐。顺便告诉你,我那时候上网是一毛钱一个小时。”

“真的吗?”

两姐弟有说有笑的回到了家里。

作为虽不是农村,却胜似农村的偏僻小镇,卢锦绵可不是什么乖孩子。十三岁之前,一直追着隔壁孙小龙揍,十三岁之后……之后孙小龙就习惯被卢锦绵揍了。

“妈,我们回来了。”

一进门口慕言就闻到了扑鼻的香味,芦苇拿着篮子进了客厅,先将篮子放到了柜子上,人后回到自己房间把书包放下。

慕言则提着保温壶进入了厨房,将宝物壶摆到了方碗筷的架子上。转身来到灶台前,简秀花站起身来,和慕言交还了一下位置。

慕言拿起一点干柴丢进灶膛里,拉起了风箱。

《笔仙》中的经验加上卢锦绵的记忆,慕言已经能够完美的驾驭农村的土灶了。

“妈,锅里炖什么啊,这么香?”

“小龙送来的猪蹄,你说他这些年老往咱家送东西,他到底图个啥?”

简秀花揭开锅盖,眯起眼睛吹了两口气,之后让开一点身子,让灯光照进锅里,这才借着灯光查看了一下汤的成色。

慕言听出了简秀花话里有些不满的味道:“着什么急啊!”

简秀花拿起大勺子敲了敲锅沿。

“人家大学就等了你四年了,你上大学的时候,我和你弟弟可没少受人家的照顾。我就等着你大学毕业之后就结婚,我好早点抱孙子养老,你倒好,又晾了人家一年。”

“小龙那点陪不上你,你不就是个大学毕业吗?可是人家现在是村里的养羊大户,一个月的收入顶你一年了。”

慕言无奈答应到:“好好,等芦苇考上大学我就嫁人,行了吧!”

简秀花重重的把锅盖盖上了,显然不同意。

“你们结婚管小苇什么事,他不用你操心,我看啊,今年年底就是个不错的日子。”

“会不会太急了一点。”慕言问到。

她倒是不担心什么时候结婚,反正她也待不到那个时候。

“急什么?你都二十五了,你看看二丫头,小学和你一个班的,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大的那个现在都能帮家里打酱油买菜了,你再看看你,说起来的就来气。”

“好好,年底就嫁行了吧!”慕言无奈答应到。

“真的,说好了的,你可不能反悔。”

慕言呆呆的看着一脸欣喜的,像是一只偷鸡成功的黄鼠狼一样的母亲,觉得自己这个专业名牌大学表演系毕业的人,好像被人给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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