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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赵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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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夏城南,项羽深深回望一眼城头刘邦,脸上满是不甘心。

郎中骑兵出现在了他的侧翼,而鸿沟东岸烟尘四起,很明显是有大军逼近。

项羽心里很清楚,汉军后方没有一支军队是从属于他的。

那么来的,必然是刘邦的援军。

不过和身边显得慌乱的楚军士兵不同,喜欢刀尖之上行走的项羽,心里在盘算着反打的可能。

按照这一时期的通讯手段,诸如这种从不同地域赶来的援军,彼此之间必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指挥。

到时候他们分批投入战场的时候,就给了项羽集中攻击一点,撕裂汉军整条战线的机会。

所以项羽驻马原地,虎视眈眈,直到汉军营垒中,响起尖锐刺耳的鸣金之声。

一瞬间,黑压压漫出营垒的汉军士兵,如同退潮般迅速后撤,再度回到了修整一新的营寨之中。

汉军之中,不仅有模块化战棚,就连鹿角栅栏等物,也根据需求不同,分成了若干个型号。

标准化生产的好处,就在于只需要找到相对应的编号,就可以直接替换掉损坏的部分。

通过这几年的荥阳保卫战,汉军已经习惯了严格按照操作指南,来修理和搭建防御性工事。

见到汉军撤退,项羽沉默良久后,只能无奈叹息一声,随即也下令收兵。

很明显,刘邦现在并没有和他决战的想法,而且汉军援军已经到来,这时候再度攻城,不单单是士气低迷,而且也完全没有胜算。

此前楚军攻城死战的底气,在于自己和汉军兵力相当,且汉军并没有太坚固的城防。

现如今汉军城防并没有变化,但援军到来,兵力对比上必然发生变化。

不知彼而战,是兵家大忌。

随着楚军退去,一旁严阵以待的灌婴,也随即慢慢向阳夏城靠拢。

接连数日的攻城战,最终以双方罢兵而告终。

但谁都知道,此时的和平是短暂的,也许在转瞬之间,一场决定天下大势的决战就将爆发。

日暮降临,残阳如血。

但在汉军营垒之中,杀猪宰羊,一片欢腾之声。

不管怎么说,他们今天都属于胜利的一方。

等待了许久的援军,此刻也已经会师。

尤其是刘盈韩信带来的东线军团,此前到来的不过是不到三分之一的先头部队,真正的主力部队,就在这一两天之内就能到达。

这可是,三十万人的大兵团啊!

一想到再加上吕国和韩国的军队,总兵力将突破五十万,所有的汉军士兵即便是没有喝酒,也同样出现了些微的眩晕。

胜利,就在眼前!

嗯,刘盈这边在汇合了彭越的十万人之后,就果断分兵,派遣了部分军队南下,全面接管此前被灌婴卢绾等人打下的西楚郡县。

也许不能在短时间内将这些地方的人力财力收为己用,但如果项羽也用不了,那就是大胜利!

敌人减少一分,就相当于是自己变相增加一分。

反正说是几十万的军队,但受限于战场大小,其实投入作战的战兵可能就只有五分之一或是不到一半,剩下的只能是用来保障后勤的辅兵。

而在一些坑爹的地形下,甚至于前方只有一人作战,但却需要后方十人为之提供保障。

只是刘邦作为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top5军事指挥官,此刻他选择和楚军决战的地点,就是位于鸿沟东岸的阳夏固陵一线。

有了这条人工运河,即便是汉军总兵力有了五六十万,后勤的压力其实也并不大。

毕竟无论古今,后勤保障的难点,不在于物资的储量,而在于道路的情况。

所以班公湖对峙的双方,一边就吃着火锅唱着歌,另一边就只能凄凄惨惨戚戚了……

嗯,垓下,也同样位于鸿沟这条贯通南北的运河水系之中。

基于这种情况,知晓历史走向的刘盈,提前做出安排,免得后续发生一些麻烦的事情。

不过此刻穿梭在一片欢腾的汉军中的刘盈,一门心思做起了猎肠人……

先秦之时,受限于生产力,以及很多香料并没有被人所熟知,杀猪宰羊之后,内脏都是弃之不食的。

毕竟,动物内脏的味道处理不好了,确实很恶心。

但最关键的,还是地广人稀,不缺肉食,所以也就不愿意去费这个劲。

这并非是何不食肉糜。

有记载的最早大范围食用内脏的记录,是在宋朝这种看上去富,但其实普通人穷的叮当响的年月。

贫穷,导致了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食用的部位。

而且所谓欧美人不吃内脏的说法,也同样是一种谣言。

漂亮国曾经有一本畅销书,名为《罗勒太太的费城食谱》,里面不仅详细教授了如何食用心肝腰子等内脏器官做菜的方法,就连‘焯水’、‘过滤血沫’以及‘积累老卤’这些被营销号标榜为中餐不传之秘的做法,也同样一应俱全!

但没办法,人家的食品工业化做的太好了。

肉类几乎都来自大型化的养殖场,集中化生产降低成本的同时,还大面积种植着用作饲料的玉米。

这样一来,肉类的价格大幅降低,也导致了分拣内脏出售变成了一件成本很高的事情。

当然了,漂亮国的肉类成本低,还因为有着大量诸如从墨西哥等地偷渡的非法移民作为廉价劳动力。

此刻跟在刘盈身后,十几辆板车上,堆满了大肠腰子这些味道很大的东西,至于心肝肺等味道相对较轻的,则简单处理后就可以食用了。

贯通城中的一条小溪下游,刘盈扁起袖子开始干了起来。

作为一个懒人,他将一群跟着他从关中到临淄,之后又从临淄到阳夏的庖厨全部叫了过来。

“看好了,我只做一次!”

哗哗的溪流中,刘盈将大肠翻过来,先是清洗黏液杂质,之后在所有人心疼的目光中,在大肠上撒上食盐和面粉,继续搓洗起来。

“就这样做,谁要是偷懒省步骤,我就让他连吃半个月的大肠脍!”

刘盈昂起头,目露凶光,却在人群中引发了一阵欢声笑语。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刘盈虽然对于这种生吃肉类的行为敬而远之,但不妨碍这一时期的人很是喜欢。

但大肠脍?

口味重也不是这么个重法啊!

刘盈教会他们如何清理大肠之后,起身离开,他还有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卤猪头!

这一时期除了祭天之外,猪头的吃法和普通肉一样。

劈开,白水炖煮。

暴殄天物!

于是面对着一字排开的猪头,刘盈用烧红的铁棍,开始烫毛。

虽说这时候的猪是黑猪,但其实只是毛黑,腿了毛之后皮肤的颜色还是很白的。

卤猪头所用的香料虽然不全,但诸如花椒桂皮八角草果等香料,其实也就足够了。

至于用作上色的酱油,要想做出来也很简单。

毕竟秦汉之时,延续了周朝的饮食文化,在‘酱’这一领域,有着很深刻的理解。

黄豆酱油,不难。

于是直径接近一丈的行军锅内,水花翻腾,异香扑鼻。

除了偶尔在火光映衬下,一两个死不瞑目的猪头眼中,闪过一抹诡异的光……

在刘盈忙忙碌碌的时候,和所有人都见了一面,唯独不见了刘盈的刘邦,有些按捺不住的到处寻找了起来。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虽说这句诗是形容情侣,但用作一个傲娇的老父亲身上,其实也很贴切。

于是,韩信灌婴张良等人,就跟着刘邦一起,踏上了寻找刘盈的道路。

直到,他们被风中飘来的奇异香味所吸引,见到了大锅内翻滚的猪头,以及站在一旁的刘盈。

此刻在面对着色泽诱人的卤肉,以及久别重逢的儿子时,刘邦果断选择了前者。

他从怀里摸出一把割肉小刀,准备先替大家尝尝咸淡……

刘盈一把攥住他的袖子,满脸嫌弃:“没熟呢!”

刘邦低下头,理不直气也壮:“为什么不早说?”

刘盈呆住,讷讷道:“你也没问啊?”

刘邦顿时来气,机关枪般说道:“我不问你就不说?就像是刚才一样,过来行了个礼就跑了?咱俩谁是爹?”

刘盈:“要不,我给父亲做个大肠脍就算做道歉?”

刘邦愣住,嘴角向上扬起:“大肠脍?你是不是又想吃乃公做的大耳刮子了?”

行吧,你厉害……刘盈默默向后退了一步,走进可以随时被张良救援的距离。

而张良也微微一笑,上前圆场。

“好香啊,可是放了什么特殊的东西?”

“花椒、良姜、甘草、八角……”

刘盈掰着指头如数家珍,末了一脸遗憾的说道:“可惜很多从南海郡进贡而来的香料没了,要不然味道还能更上一个台阶!”

嗯,这句话是他编的。

但刘邦上钩了。

“我记得你不是让陆贾去南海和赵佗议和通商了吗?怎么?没成功吗?”

刘盈点点头,旋即砸吧砸吧嘴说道:“成功是成功了,但这种东西赵佗定价太高了,而且这种垄断的东西,他也不愿意让价……”

刘邦吸了吸鼻子,眼神向南眺望,脸上神色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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