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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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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谈开之后感情发展容易多了,本来芙兰对普罗米修斯的印象就不坏,说到底她还是喜欢被疼爱的感觉,而普罗米修斯恰好给了她这种感觉。

芙兰知道自己并不聪明,连记忆力变好也是托灵力的福,她的布局能力只有普通人的水平,想不出太深的计谋,也无法一一分辨身边的人对她到底是真心抑或假意,她只能在相处过一段时间之后凭感觉找出对她好的人。

虽说投资信任必然要承担背叛的风险,但如果连这一步也不敢跨出,才真是注定孤独一生。

芙兰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有话留着以后再说,我不喜欢被人当戏看。”

普罗米修斯看看眼前的木栾子树,再瞄瞄奔腾不息的血之大瀑布,前者变成树可以不必理会,后者如果没记错的话是火焰之河的一部分,火焰之河的河神莱格桑似乎是冥府里出名的大嘴公,八卦起来比女人更加滔滔不绝,看到什么都喜欢添油加醋广而告之,大家才不喜欢在火焰之河附近散步。

明塔抖了抖树枝表示抗议,她变成树就已经够倒霉了,只能扎根在原地,一天天下来再好的美景总会腻烦,更别提每天24小时对着冥府阴沉黑暗的天空和血之大瀑布永远不变的风景,人生简直寂寞如雪!好不容易赶上一场好戏在树下上演,狗血什么的她也将就了,可是这俩不厚道的居然不满足一下她那正在燃烧的八卦之心!吼!小气!小气鬼!!!

芙兰的良心尚且剩下一点,这次明塔变成树,或多或少有她的原因在里面,毕竟是她提议明塔向宙斯骗取春神的神职,才有后来的揭发。

看在老乡的份上,芙兰很想帮明塔解开诅咒,可惜普罗米修斯说他也无能为力,宙斯这次下了血本,不宰掉他是解不开诅咒的。

衡量一下自己的实力,芙兰决定让良心去cos浮云。

她只是一个“小小”的花精罢了,在没有外挂的前提下压根不是宙斯的对手,更别说宙斯身边时常有这个那个的神,奥林帕斯不是好闯的,宙斯也不是随便能杀的,明塔还是交给哈迪斯去解救吧,她不能抢了冥王陛下表现爱情的机会。

冥府里唯一有生命的树木的确显眼,但起码没有冥神会跟一棵树过不去,何况塔尔塔罗斯让一棵树在冥土里生存下来,此举代表他认同木栾子的存在,明塔还是哈迪斯目前最爱且唯一的情人,就更没谁会没事找事对明塔不利,明塔目前的状态还算安全,只等诅咒解除便是。

因此,芙兰认为帮不上忙之后,毫不犹豫地决定和普罗米修斯离开。姑娘她赶时间,早点让尚轩恢复,她也能早点安心,才有心情考虑其它的事。

普罗米修斯是无所谓,明塔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虽然他也很想抽死宙斯,但总要看清现实才行,布局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暂时没这个空。

再让宙斯蹦q些时候,得好好策划一下,既然芙兰那么喜欢吃神,下次如果有机会回来,就想个法子把奥林帕斯变成粮仓吧。

在身后看着他们相携离去的明塔欲哭无泪,不带这样欺负人的!

现在哈迪斯带着一票人马跑去打圣战,珀尔塞福涅拉着一帮冥神勤恳办公,塔尔塔罗斯正被该亚缠着,只剩下芙兰能偶尔陪她说几句话,普大神一来就把人给拐跑了。明塔可以预见,在攻陷奥林帕斯之前她会无聊到发疯的!

有异性没人性是不对的!你走了就只剩下莱格桑在这,那个长舌男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尤其爱讲冷笑话,一整天在树下巴拉巴拉个没完,抵得上严重的精神攻击行为!我不要啊!!!

你快回来,我一人承受不来!你快回来,生命因你而精彩!你快回来,把我的思念带回来,别让我的心空如大海!!!

遗憾的是明塔灵魂的呐喊并没有传到芙兰耳朵里,她携着包袱毫不犹豫地跟普罗米修斯一起前往新世界。

并不是所有神都具有穿越的能耐,即便掌握异世界通道的普罗米修斯,要通过世界之间的障壁,也是需要耗费极大的神力,一般情况下没有神愿意这么浪费自己的力量。然而凭借芙兰所持有的暮轮,普罗米修斯可以毫不费力地跟她一起穿越。

跟上一次一样,芙兰刚刚踏上全新的土地,身后的异世界通道随即消失,要离开这个世界又必须重新找出路。

想到这里,芙兰忍不住看向身侧的普罗米修斯,这位仁兄的消息灵通应该只限于原世界吧?异世界的事靠他真的成吗?

刚刚转过头,芙兰突然看见一道能量惊人的白光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向他们的方向冲过来。

照那速度,想躲已经来不及了,芙兰只能震惊地睁大眼睛。自她穿越以来一直被保护得很好,没有经历过哪怕是一场水准相当的战斗,每次都是靠着各种天时地利占尽便宜,所以一旦真的出现什么紧急情况,她的脑子完全反应不过来。

那道光束不至于要了她的命,可是万一被打中,会很疼的吧?

预料中地伤痛并没有出现,千钧一发之际只见普罗米修斯挥挥手,威力强劲的光束就像泡沫一样消散在空气中,连带不远处的几只怪物也惨叫一声,灰飞烟灭。

待芙兰细看,才发现普罗米修斯斗篷之下,穿了一套保护住全身的战铠,铠甲上精细的花纹淡化了冷硬的严肃,没有笨重的感觉,反而恰到好处地衬托出他匀称的体魄,配上他浓密柔软的长发与温婉可亲的姿容,越发使得本该战铠森然凛冽的冷光显得温和,很有几分儒将、智将的风采,俊挺得叫人几乎移不开眼睛。

这是啥米情况?

芙兰头上挂满问号,表示理解不能。

“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有必要这么惊讶吗?”普罗米修斯笑笑地拉了一下斗篷,好像看穿了芙兰的疑惑,说:“这是我的神衣,初到陌生的地界,不知危险何时会出现,须得充分做足防护。”

“原来是神衣……不对!你怎么有神衣?也不是,你的力量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在我之上?!

普罗米修斯思忖片刻,眉间的褶皱充满知性:“你似乎对我有什么误解。我的确不如其他提坦神一般壮硕,可是天生相貌如此,我也没办法。我的父母亲都是十二提坦神之一,我继承古老的神力,纵然不如神王强大,起码是提坦神,上级神明的一员,神力即便再差也不会比从神和下级神逊色,岂会惧怕几个怪物?以前我还教过人类与野兽战斗和捕猎,自身没有基础可不行。”

貌似是有那么一回事,刚出现的人类什么都不懂,各项技艺全是由这位十项全能的大神手把手教育,人类又不是全然的素食主义者,他们要吃肉,天上的鸟、水里的鱼、森林中的野兽,普罗米修斯肯定要教他们捕猎,教他们与猛兽搏斗换取生存空间……

依普罗米修斯的严谨性格,他掌握一门手艺绝对不仅仅只有表皮,肯定要精益求精,既然拿得出手来教人,他本身对那些技巧的运用肯定有宗师级的水准。换言之,普罗米修斯是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能上战场、会放牛羊、文成武就、举世无双的大神!!

芙兰颤巍巍地指着他,大声问:“你这么强,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干嘛对着宙斯派去的追兵一副任由宰割的模样?!”你欺骗群众!我上当了!被忽悠了啊!

普罗米修斯优雅而温厚的神态宛如春日的阳光,温和而不刺眼,低沉略带沙哑的声线给人一种稳重可靠的感觉,令人不由地想要信任他:“第一次见面让你看见我最狼狈的模样,是我失礼了。那时我刚刚从高加索山下来,三万年的折磨使我虚弱无比,宙斯的追兵随即到来,根本不给我恢复的时间。因此不要怀疑,我没有欺骗你,你在我最危险的时刻确实救下了我的性命,我是自愿与你订立契约的。”

“……我以为你讨厌暴力,才会帮宙斯把提坦神关进塔尔塔罗斯。”

“我是讨厌暴力,但不要忘记我同样是提坦神的一员。职责所在,我偏重‘智’的发展,却也必须保持‘力’不会太差,否则一旦过于弱小,是无法在一群提坦巨神中安然无恙生存下来的。哼,那群野蛮的家伙,哪天一不小心被生吃了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就像可怜的匝格瑞俄斯。”

听了他的解释,芙兰的心情总算好了点。暗自庆幸好在她没想过钻契约的空子去杀普罗米修斯,否则指不定她现在还能不能在这里站着,不过这也不能怪她啊,是普罗米修斯的相貌和性情太有欺骗性,何况他教人类那么多东西,谁会去注意那一点细枝末节啊啊啊!

总的来说,芙兰还是灰常郁闷,同时又有些庆幸,普罗米修斯有自保的能力就不会拖她后腿,是个好现象。

“算了,先弄清楚这个世界的情况吧。”芙兰觉得她道行还不够,应该随时保持淡定才对。

普罗米修斯看了看不时闪过雷电的黑暗天空和远方奇异的景色,说:“如果我没猜错,这里应该是魔界,刚才那些怪模怪样的是一种叫‘妖怪’的东西,可是发出光束的是一种叫‘虚’的生物,它本该存在于虚圈,而且照它发出的虚闪能量估算,有可能是大虚瓦史托德,我想它大概是黑腔开错地方了……”

“慢着!你知道这里?”惊疑的目光在普罗米修斯身上扫了好几遍,试图弄清楚他的构造。

“作为智慧神,总要多知道一点事才行。曾经前往异世界旅行的神不多,也不少,带回了一些有趣的事当谈资。”

“……”老兄啊,你的情报到底是哪里来的?你这马甲里装的到底是百度还是谷歌?!你的存在就是为了打击人呐!!!

貌似碰上普罗米修斯,她想保持淡定越来越难了。话又说回来,虚圈这名词有点耳熟,再说魔界里不该是恶魔吗,咋成了妖怪的巢穴?你会不会记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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