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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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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口口声声说不管,任她自己疗伤,可是最后汪子默还是未能免俗的说了一句,“要不然我们给她找点事干,让她忙起来,也许就没空去伤春悲秋了。”

“她已经有画廊的工作要忙了,你还嫌不够?”看着前一秒钟抱怨父母们当年说放手但还不是悄悄在派人在身边的汪子默,下一秒钟自己又做了同样行为,翠屏只觉得好笑。

不过她也觉得汪子默说的有道理,能找出一些事来让子璇分心是最好不过的,可是又担心她会因为工作太多而累到。

实际上,汪子璇并不是整天无所事事的大小姐,除了跟画会的人聚会,帮忙处理画会的日常工作之外,她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做。汪子璇工作,就是在一家画廊当总经理。

因为汪子默跟画廊打交道的次数非常频繁,次数多了就容易处理纠纷,他又不是一个善于打理这些日常纠纷的人,常常为此而感觉心烦。那个时候汪子璇刚毕业,在家也没什么事,看到他这样子,z兄妹俩一合计,索性就开了一家画廊。

这兄妹俩开画廊,比一般人有优势的多,让其它家画廊烦恼的货源问题在这里根本就不存在。首先汪子默本人就小有名气,高产且高质,每个月画几幅供自己店里出售还是不成问题的。其次就是他人缘好,关系广,在画坛颇有地位,认识不少画坛名宿,由他上门去拜访,总能像那些性格怪癖的画家们约到其它人很难约到的画作。有这一堆名家助阵,想要招涞顾客就容易多了,至少招牌够亮。

因为一开始办画廊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赚钱,汪子默也想在这里以画会友,所以即使遇到不出名的画家来卖画,汪子默也不会诚心克扣人,给的价钱都很公道。这样一来,不少新人都会来他这里,或者卖画,或者要求寄卖。至于那些屡屡被其它画廊拒之门外的新锐作家,更是把他这里当做了最后的救命稻草。而汪子默也大方,只要是觉得有亮点的画,都通通不吝啬价钱的收了。

这样一来,除了画坛名宿之外,画廊里的话又多了很多新鲜气息。那些大胆的画作通常会引起业内画评人士的或赞美或抨击,但不管怎么样,只要那些人吵起来,就免不了在报纸上你来我往的发表文章,他们吵的越凶,就越免费为画廊做了广告。

汪子默是个画痴,只对画感兴趣,也只擅长这些东西,所以他每个月负责交画,收画,约画之后,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妹妹打理了,完全是甩手掌柜。而汪子璇也的确是厉害,活泼开朗又有商业头脑的她,天生就是干这块儿的料,八面玲珑的把处处都关照的很好,一去二来让画廊在业界名声鹊起的同时,也赚了不少钱。

兄妹俩经营画廊的事情,并没有怎么跟外人说,大家都知道汪子璇去画廊上班,也只当她是玩玩,很少有人知道她本来就是其中的老板之一,翠屏也是最近来了汪家之后才知晓的。

汪子璇是老板,很多事情只要吩咐下面人去做就行了,不用时时刻刻都守在办公室里,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很清闲。可翠屏总觉得能当经理的话那肩上的担子也不轻,再给她找事做,万一把人累坏了怎么办。

“没事的,画廊的生意清闲的很,这一行都是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一个月有一两桩大生意就已经很不错了,不用耗费多少精力的。”汪子默对汪子璇的能力很有信心,“子璇本来就对画廊并不是很感兴趣,当初只是为了帮我才做的。现在画廊的业务都已经上了轨道,不需要操太多的心,她应该找到一份她发自内心喜欢的工作才是。”

“那她发自内心的喜欢什么?”翠屏觉得这种问题,汪子默应该会比较了解吧。谁知道汪子默想了半天都想不出个所以然,“她好像对什么都感兴趣,看不出有哪项是特别的。”

这倒也是。汪子璇是性格外向有乐天,这种人貌似对什么都感兴趣,但是你真要说她喜欢什么,还一时半会儿的挑不出来。

汪子默专门去跟子璇谈了一晚上,没有提及她为什么不开心的事,只是问问说最近看她挺空闲的,不知道有没有兴趣去找点有趣的事情做。汪子璇被他说的话勾的也换工作起了兴趣,可是同样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于是这一计划便暂时搁浅了。

看她一天闷在家里不出去的样子,翠屏于是经常做一些小玩意儿来哄她开心,什么新鲜的吃食啊,小点心啊,饼干布丁,要不然就是一些很漂亮的绣花香囊手帕之类的东西。

翠屏的绣工一直不错,当初整天出去摆摊子没有功夫弄这些费心思的小活计,现在在汪家清闲多了,便经常把手头的碎布什么的都利用了起来,没事练练手艺。她原本扎实的基本功再加上后世的审美眼光,做出的一些小饰品连走在这个年代潮流顶端的汪子璇也大呼赞叹。

这天,翠屏闲来无事,便把她刚帮子璇改好的旗袍拿去给她试。子璇平时多喜欢穿洋装,总觉得穿旗袍太土气,所以对这种衣服鄙视的不得了,但是交际应酬的某些场合往往又少不了,所以箱子里还是有几件。翠屏见她每次穿上去都不开心,于是拿了一件她最不喜欢去帮她改了试试看。

“哇,这是我原来那件吗?”子璇看到她拿在手里的衣服时,吃惊的一下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乐陶陶的换了去镜子面前照来照去,惊讶的不得了。

原本过长的下摆被翠屏刚好裁到了膝盖处,露出子璇修长完美的小腿,而宽松的上身也被翠屏改的合身了许多,肩膀领口胸部重新被改过,重新捏了腰线,将她身材的各个优点全部凸显出来。至于上面本来过于繁杂土气的花啊鸟啊流苏啊之类的东西则是全部被翠屏拆掉,然后巧妙的用素色绣线明暗交织的镂出花纹,看上去素雅中又显的新潮。

“这是玫瑰花?”子璇摸着胸口的那处绣花,爱不释手的舍不得脱下来。

“是啊。我想你肯定嫌牡丹的土气,所以就照着书房里的画册帮你绣了玫瑰,怎么样,喜欢吗?”

“喜欢,喜欢的不得了。”子璇不厌其烦的一遍遍在镜子前面照来照去,她喜欢红色,喜欢很华丽的衣服,所以才会做了这件旗袍。但是拿回来试穿了几次之后,立马把它打进冷宫里再也不穿了。

没办法,虽然这件衣服是做工是一等一的好,可是就是老气的不得了,穿在身上感觉跟个老太太一样。而那些高叉的或者是太过艳丽的,穿起来虽然不像老太太,但又像轻浮的舞女,根本上不了台面,容易让人怀疑起她的职业。

翠屏改过的衣服,她穿在身上只觉得比原来那件的效果要年轻了十几岁,很性感却又不显得低俗,衬的整个人像一支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估计等会儿穿上高跟鞋,化一个妆,效果肯定会更好。

杜芊芊是很适合穿旗袍之类传统服装的女孩子,眉若春山,眼若秋水,眼波流转楚楚动人的样子,颇有一份古典韵味,活像是仕女图中走下来的人。子璇觉得自己穿上旗袍的效果就比芊芊差远了,不是太俗就是太艳,活像专门为衬托出她的清新可人一样。是女人都是爱美的,就算汪子璇再大度也不例外,所以只要杜芊芊在身边的话,她永远都是一身洋装。

可是现在,汪子璇在镜子面前转了一个圈,有几分骄傲的看着自己的身影,想下一次等杜芊芊来了,就穿这一身站在她旁边,让他们知道一下什么□□兰秋菊,各有其芳。

这件衣服她可以花了好大力气去改的,如果她不喜欢,那可就浪费自己一番苦心了。翠屏看着子璇爱不释手的样子,自己心里也有几分自得,心想着凭自己这半个多世纪前的手艺和半个多世纪后的眼光相结合下的产品,还搞不定她一个“古人”才怪。

汪子璇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又看,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打了个响指,扑过去拉着翠屏的手说,“翠屏,我想好我要做什么了!”

“什么?”翠屏被她这猛然来的兴奋搞的一头雾水。

“你手艺这么好,做厨娘实在是太浪费人才了。”

“?”翠屏不解。

“我们一起来开店吧,开一家属于我们自己的成衣店!”

“啊?”翠屏莫名其妙的被汪子璇这么拉着入伙,一起创业,惊讶的嘴巴都可以塞下一个鸡蛋了。

汪子璇一握拳,信心满满的说,“我最近一直在想,我对什么感兴趣,可想来想去,发现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买衣服,打扮自己,在这上面无论多么辛苦,花多少心思都不觉得累。我对我的眼光很有信心,我每次搭配着穿出去的衣服总会引起别人的效仿,掀起不小的风潮。哥不是说让我找一项自己最喜欢的事情去做么,我觉得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所以,我们一起来开家服装店吧。我相信以我们两个人的眼光,绝对能在杭州城的服装界开辟一番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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