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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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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我算计得很准,平板电脑次日上午就到货了。同事归来上班,我终于从一个人死磕中解脱出来。中午我跑了趟联通营业厅办了上网卡开通上网的套餐预交了一年的费用,回宿舍自己先试了一把,大概了解了一下功能,还行,应该是够用的。

我给暮雨发信息说要给他个东西。

暮雨问是什么东西,

我说现在保密,要他晚上过来找我我才拿给他。

暮雨说,本来就是打算今晚找我的。

下班的路上,吴越打我手机,他知道我旅游回来了,非要拉着我出去吃饭,我说不行,必须改天,今天跟对象约好了。吴越很气不过,他说,“安然,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以前向来都是妞儿给哥们让路,自从换了现在这个对象,哥们就得事事靠后排了,这我心里不平衡啊……”最后还撂下话来,“安然,我限你一周之内把你对象带来给我过目,不然跟你绝交。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儿的妞,能让你变得这么没人性!”

我说行,同时加了一句,“震不死你!”

吴越,我最好的哥们,从相识到现在除了跟暮雨这事儿,我干的所有事情都没有瞒过他,即便是瞒着我爹妈都不会瞒着他,我们都对彼此的毛病和龌龊心思了如指掌,却仍把对方当成最信得过的人。我总要把暮雨介绍给身边的亲人朋友的,如果介绍,那必然是从他开始。

我猜想他或者会讶异,会震惊,会不理解,但是,他不会从中阻拦,因为他了解我贪财又固执,就像我了解他花心又自大。

我回到宿舍就给暮雨打电话,他说换件衣服就过来。我就站在门口边跟冯师傅聊天边等他,他出现的时候我觉得眼前一亮,心跳都越过一拍。

白兰格子的短袖衬衫,灰蓝色的牛仔短裤,很简单的搭配,朴素清新得像个学生,最大的变化在于,他剪头发了,是我印象里认识他以来他剪得最短的一次。头顶上的黑发毛茸茸地树立着,鬓角整齐,额前有些稍长的碎发自然地偏向右边眉峰,沉静的气质里忽然多了些洒脱不羁,看上去竟然有点活泼亲切。

我忍不住过去揉了一把,“啥时候剪得头发?”

暮雨回答:“昨天晚上。天太热了,就让人家给剪短了点儿……还行么?”他看着我问道。

行,怎么会不行,特别硬朗、特别精神。

我还没开口呢,冯师傅先说话了,暮雨来过两次,他也算是认得。冯师傅说,安然,我就说了你别老得瑟,还得有人比你更帅,你还不信,现在服了吧?

“服了,服了……”我诚恳地点头,却比听见别人赞自己更得意,我看上的人,能差得了吗?

来客登记之后,我带着暮雨上楼。

进门我先开了空调,才转过身就被暮雨揽进怀里,一声不吭地却用了好大的力气,胳膊被他勒得生疼,呼吸都有些困难,不过,我一点儿也不希望他松手。是的,我跟他一样热切,热切地想要抓紧对方。

我偏过头去吻着他短短的鬓发和润凉的耳朵,明知如此却还是问他,“想我了吧!”

他稍稍放开我,一只手捧起我的脸,眼神浓浓的全是思恋,声音低沉近乎叹息:“想得不行……”

‘不行’俩字直接没入我的唇齿间,之后便是揉碎了所有思考和神智的亲吻,一路纠缠着,从门边拖到床上。

思念就是一只蛀虫,在一颗心里留下深深浅浅的空洞,而能填补这空洞的只有另一个人的思念。

所以暮雨的热情极大的安慰了我焦躁的心,无论是略带疼痛的齿印,还是融化皮肤的体温,还是断断续续的甜蜜言语。

暮雨自然是说不出来什么漂亮的情话,他的表达总是简单而直接,那是韩暮雨式的甜言蜜语,实实在在,全无花哨。暮雨所有的甜言蜜语里,个人最喜欢的莫过于他叫我的名字,安然,安然,他习惯把‘然’字尾音稍微拖长,然后听到耳朵里便是说不出的甜腻缠绵。如果像现在这样他一边吻我一边低声喊着我的名字,我就只能彻彻底底地凌乱。

他衬衣的扣子被我扯开三个,而我身上肥大的t恤更是形同虚设,他的手从全无遮拦的下摆伸进去,摸索过后背每一寸皮肤。我迷恋于他的迷乱,还有那些沉寂在波澜不惊之下的面对我时才会有的暗涌。我伏在他胸口,投入地回应他每一下亲吻抚摸,想把自己跟他粘在一起,永远都不要分开。

手指穿过他短短的头发,我眯起眼睛装模作样地质问他,“没事儿收拾这么帅干嘛?在大街上一走肯定是无数小姑娘回头吧!”

他摇摇头,“没看见小姑娘,只想着你了。”

这话说的,太挑逗了。我心里美得晕乎乎的,表面上还一副愁眉紧锁:“你这么帅,我很不放心啊!”

暮雨捧起我的脸,仔细看过,认真地说:“我没有你好看。”

虽然所答非所问,我仍很得意,“不一样的啦,我们是不同类型的,小李说你是气质型。”

“那你呢?”他问。

“气人型。”

暮雨看我逗他,暗暗在我腰上拧了一把,我笑着挣扎,眼睛不经意瞟到了电脑桌上的包装盒,这才想起来我是把人叫过来拿东西的。

“喂,别闹了,有东西给你!”我想起身,刚撑起身体却又被那家伙拉回去,蛮横地锁在胸口,不说话也不放手。

温柔的枷锁,让人丝毫都不想挣脱,不想挣脱自己的贪恋,更不想挣脱他。我就着姿势在他脖子边轻轻咬了一口,“你这是……干嘛啊?”

暮雨仍是不吭声,脸埋进我颈窝里磨蹭两下,勾得我心里痒痒的。

最后他就这样一直把自己挂在我肩上,跟我拿了电脑,又跟我坐回床上。

我给他演示怎么开机怎么充电,怎么上网,各种程序还有游戏。他下巴放在我肩膀上,跟我一起对着说明书在屏幕上戳来戳去。显然,他很喜欢,眼角眉梢都带着跃跃欲试的兴趣,而且很快就操作自如。

开始我还担心他跟我磨叽,我甚至想好了各种理由说服他接受这台电脑,结果东西送得这么顺畅,顺畅的连我想说明这是迟到的生日礼物都有点无从开口。我觉得以他的性格肯定要问为什么送这个给他,结果人家根本就没提这茬儿。倒是我忍不住了,“暮雨,知道我为什么要送你这台平板电脑吗?”

他微微扬起嘴角,脸上现出一个幸福又柔软的表情,他攥着我的手指点开文档编辑,慢慢地敲出这么一句话:“因为爱我,因为想给我一切!”

“是吧?”他问道,声音落在耳朵里,像是某种迷惑心神的咒语。

“切,得瑟吧你!”我强撑着骄傲,不置可否。

暮雨很善于总结,他说的话常常一针见血。事实上,爱是我们之间最深的牵扯。无论是言语行为,还是别的,拂去表象上形形□□的借口,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因为爱你,所以给你,不管什么。

承认暮雨的话,那不是我性格,我的性格就是无时无处不在耍无赖。

我夺过电脑,在暮雨那句话下面加上俩字评语:“肉麻!!!”

“肉麻么?”暮雨问。

我点头。

他扳过我的脸,郑重地说,“不肉麻,就是这样的,我对你,也是一样的。”

我眨巴两下眼睛,忍不住笑出来,我说我知道,你说的对,我就是爱你,爱到寝食难安、神魂颠倒……

话还没有贫完,暮雨忽然覆上来的手在眼前铺开一层温热的黑暗,紧跟着便是缠绵深切的亲吻。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喜欢蒙住我的眼睛,也不明白本人那个傻笑的表情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总是能触动暮雨的某根神经,不过,那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他的吻,上瘾般的喜欢。

“暮雨,”我边陪他玩植物大战僵尸边问他,“我以前怎么没发觉你这么腻人的?”

他飞快地收获金币和太阳,似是不经心地回答:“我以前不这样。”

“哦?”我疑惑地回头,分神的代价就是我将一颗豌豆射手种在了僵尸身后。

他点了个坚果放在豌豆前,看着我,淡淡地说,“以前,没有人让我想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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