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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纹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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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事件过后一个月,我接了一单和这事儿有点关联的单子。关联点在于,这单生意里的一个人,身上同样有纹身,而且是不太一般的纹身。

纹身,在现代通常都是为了装酷。身上带花,会显得自己比较有个性,而且,在道上混的身上不带点图案,好像也不像那么回事儿。但要细说起来,纹身也不是随便搞的,里面多少还有些说头。曾经,我向一位纹身师傅打听过这里面的一些说道,他简单和我说了一段顺口溜——

纹佛保命勇向前;

求财都纹关二爷;

流氓纹个蛇盘剑;

骷髅杀人不眨眼;

淫贼脚下踩玫瑰;

毒妇胸前盘蛇蝎;

五毒俱全保平安;

行走江湖义为先。

而在这一段顺口溜中,纹身师傅还特意给我讲解了当中的第一句,他说:

“纹佛保命勇向前”这里面的佛,通常指的是不动明王。不动明王,坐盘石坐,呈童子形。顶上有七髻,辫发垂于左肩,左眼细闭,下齿啮上唇,现忿怒相,背负猛火,右手持利剑,左手持罥索,作断烦恼之姿。在诸天神佛当中,不动明王是奉大日如来教令,示现愤怒之姿降服一切恶魔之大威势明王。故,在道上混,经常需要打打杀杀的人,就会把不动明王纹在身上,借明王的愤怒之姿以降服一切“妖魔鬼怪”。

不过,不动明王像也不是所有混在道上的人都敢纹在身上的。相传,由于不动明王太过刚猛,身背不动明王像的人,如果命数够硬,纵是闯入龙潭虎穴也会毫发无伤的走出来;但如果命数不够硬,早早晚晚会被人砍得七七八八,横尸街头。所以,也就有了“背不动”这一说法。

而我这一单生意里涉及到的纹身图案,就是一尊不动明王像。

生意的匣子是黑龙江省E市人,名叫马德禄,三十出头,长得高大魁梧,一脸横肉,是E市一家废品回收站的二老板。他要我做掉的人,叫马长军,是这家废品税收站的大老板,更是他马德禄的亲叔叔。马德禄给他叔叔马长军开出的价格,是二十二万。

收了定金,我就给王宇去了消息,让她着眼。而王宇的调查结果,让我多少有点后悔。后悔的原因在于,我觉得马德禄给我的价格,有点开低了。我之所以认为价格低了,是因为马长军不是个好惹的人。

马长军,现年不到五十岁,外号“飞毛腿”,代表的意思是马长军跑的快。给马长军起诨号的人,并不是他自己,也不是道上人,而是曾经抓过马长军的那群警察。

三十年前的马长军,是黑龙江省F市的一介无业游民。他立身于江湖的手段,靠的是入室抢劫。上到集体供销社,下到农村小院,大到彩电冰箱,小到鸡鸭鹅狗,凡事他马长军看上眼的,他都乐于去抢一把。他的足迹也遍布了F市的所有大街小巷。而且,当时的马长军又有些年轻气盛的味道,做事从不知收敛。所以,在他疯狂作案的同时,也惹得当地警方对他恨之入骨,巴不得赶紧把他抓起来关上个十年八年的。为了抓马长军,F市的警察动不动就出动上百人,对其进行“围剿”。最狠的一次,更是出动了上百警员外加两百多名民兵,给马长军来了一个大包围。

那一次的大包围,据说是警察提前得到了线报,说马长军要到E市下辖的一个村子里去作案,于是,警察就联系了当地的民兵连,抽调了两百多民兵,打起了马长军的埋伏,只等马长军出现,他们就现身抓人。不过,饶是动作如此之大,还是没能抓住马长军。原因是,那次数百人的设伏,出了两个小问题。

第一个出问题的地方是,警察在布控的时候并不想惊扰到村民,所以把所有警力和民兵,全都安排在了村外;

第二个出问题的地方是,警察在布控之前,只通知了村里的干部,而村民却对抓捕马长军的行动一无所知。

也正是因为这两个疏漏,数百警察、民兵在村外溜溜的蹲了半宿,马长军还是顺利的在村里干了一票。直到马长军抢劫成功,受害人在村里高声呼救,警察和民兵才意识到自己的布控可能有点问题。

原来,警察在开始调动人员进行布控埋伏的时候,是黄昏。他们这么做的原因是马长军习惯在深夜犯案。可实际情况是,马长军虽然的的确确是在深夜犯案,但他进村的时间却是下午。也就是说,马长军在村里抢劫,警察则领着民兵,蹲在村外的大野地里,溜溜的在村外给马长军放了半宿的哨儿。直到马长军跑了,受害人惊魂甫定,开始大声呼救的时候,警察这边才算是反应过来。

从马长军犯案抢劫,到受害人呼救,再到警察聚集围拢,前前后后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照例马长军根本也跑不远。警方也本着这个想法,开始以受害人家为圆心,开始向村外进行拉网式搜捕。黑夜里,不断有人发现马长军的踪迹,警方也迅速根据最新情况,不断的调整搜捕计划,调配人手对一个个可疑踪迹进行围堵搜查。但整整折腾了一夜,也没能抓住马长军的人。最终,所有参与办案的人员,也只能无奈的给马长军下了一个结论——

“这孙子跑的太快了。”

也由此,警方给马长军起了一个外号,就是“飞毛腿”。

但事实情况是,警察一直抓不到马长军,不单单因为马长军跑的足够快,更因为马长军够狡猾。

那天,警察调动了几百人对马长军进行围捕,却终究没能追上马长军的脚步,原因在于马长军压根儿就没跑。在犯案之后,马长军刚要离开现场,就听到外面人声鼎沸,情急之下,他就一转身回了受害人家里,一头钻进了受害人家的草垛子里藏了起来,在确定所有人都开始向村外追捕他之后,他更是倒在草垛子里,一觉睡到了大天亮才迈着方步离开的村子。但当时,那些警察并不知道。所有的细节,都是在马长军被抓之后才交代出来的。

而马长军被抓,则多少代有一点传奇色彩了。换句话说,那就是飞毛腿马长军,碰上天敌了。

在几次成功突破警察围剿之后,马长军的胆子越来越大,慢慢的,他开始不局限于午夜作案了。一天傍晚,他拎着一把尖刀就闯进了F市市郊的一家供销社,抢了几百块钱之后,迅速逃离了现场。在他踏出供销社大门的时候,刚巧一位五十来岁拎着酱油瓶子的老大爷正要进门。而这位大爷在和马长军擦肩而过之后,迎面就撞上了从供销社里跑出来呼救的一个小业务员。这大爷当场就小宇宙燃烧了,拎着酱油瓶子,一边喊人,一边甩开大步开始追马长军。很快,在老大爷的呼喊声中,一些正走在下班回家路上的小伙子,加入了追逐马长军的队伍当中。

说起来,在那个人性淳朴的年代,抓个小偷抢劫犯什么的,还真是容易一些。在现在这个利益当先社会之中,人人皆求自保,各个都怕惹祸上身。碰上抢劫的,你喊救命,全都躲远远的怕迸自己一身血,你喊失火,才会有人出来看热闹。想想都觉得可悲。

转回到当年的故事当中,一大票群众跟着老爷子追逐飞毛腿马长军,那叫一个壮观。可飞毛腿到底是飞毛腿,五六公里跑下来,身后几十人的队伍早就被跑趴下一大片了。独独那个拎着酱油瓶子的老爷子,还紧紧的追着马长军。

很快,马长军和老爷子俩人,一前一后跑出了市区,跑上了郊外的大野地。而这野地赛跑,也继城市五公里拉力赛之后,又来了一个十公里。

十公里开外,荒无人烟,马长军被老大爷撵得那叫一个憋气窝火。他心说这死老头子怎么就这么能跑呢?干甩也甩不掉。想着想着,马长军心里一火,也决定不跑了。反正身后就一个老头子,荒郊野外的放倒他反倒省事儿。

马长军想着,就这么干了。他一个急刹车停住了奔跑的脚步。接着抽出别在腰间的一把匕首,转身就准备给追上了的老爷子来一刀。可他没想到的是,转身的那一瞬间,他就是眼前一黑,直接就被一个酱油瓶子干脑门子上了。当场就是一个满脸花。

原来,那老爷子看到马长军一停,就知道马长军要跟他拼命。心念电转之间,他就直接把手里的酱油瓶子对准马长军的脑袋甩了过去。结果,一击即中,马长军当场倒地。

随后,老爷子把马长军扭送到附近一个镇上的派出所。比较有意思的是,这派出所的所长却满脸不好意思的跟老爷子说,这事儿他们管不了。理由是,他们是吉林省下辖的。而马长军属于在黑龙江省犯的事儿,要处理,得黑龙江警方来接手才行……

F市的确地处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交界处,但能在一次追捕当中被追得跑出了省界,飞毛腿马长军也算是创了记录了。但话说回来,马长军被打酱油的老大爷给抓了并不冤。因为那老大爷年轻时当过兵,身板好的很,而且,据老大爷自己说,他在当兵之前还参加过马拉松比赛,连续两年拿过省里的第一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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