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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文章风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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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文章风波

这个女生叫什么名字记不清了,毕竟她的长相没有什么优异的地方,可以说长得非常困难。实在令人不易留下什么印象,当然,我也不想留下印象。不止是她,整个1班的女生我都不想留下什么印象。

老大说:“我们班女性同胞的长相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轩明说:“我生活在侏罗纪的恐龙大世界中。”

于是我在校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

《走进侏罗纪》

女生,长像如果对不起观众,我们称之为龙,如果实在对不起观众,我们称之为猛龙。像那种又猛又爆又生虱子又乱撒尿的几乎得道成仙的龙,那就只有称之为神龙了。

一个班,如果养的龙太多,我们叫那是龙潭或龙穴,如果整个班尽是龙的天下,神龙和猛龙随处可见,我们管那叫侏罗纪公园,而我现在所处的1班,便是全世界公认的侏罗纪公园。无论是上古巨龙还是现今神龙都能在这里找到踪迹,所以,这里一直是考古和科研的重要基地。

由于众龙的杀伤力实在太强,班上的数学老师在与她们的恶战中不幸负伤,被迫离开战场,忍痛丢下我们这班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猛男与强大的龙族拼命。好在学校非常重视班上的情况,迅速派了一强人抵上,当我们得知那强人的姓名后,终于在黑暗之中找到一丝希望的曙光。那是一个响彻云霄的名字:无忌。就是《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那个名字。

倚天·屠龙!看看,多么具有威力的字眼,一听就知道他一定是一个能让龙族伏尸百万,血流成河的铁腕。于是班上每个男生都在脑里形成了这样一个画面:上课铃如丧钟般敲响,一个一脸横肉的大汉肩负一巨大的木箱,杀气冲天地走进教室,鹰一般锐利的目光一扫,全场便瞬间安静下来,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的到。狮子吼响起。一个雄浑的声音传入每个人的隔膜:“班长呢?起立!”班长愣了半天,缓缓起立,双腿颤得直摇。大汉鄙视了他一眼,挥手让他坐下,环视全班问我们:“班上有多少个男生?”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46个!”大汉猛得一拍桌子,掀开木箱的盖子,目眦尽裂地一声大喝:“这儿有47把屠龙刀,大家一人一把,班长把刀发下去,今天我们要来一场惊天动地的屠龙大战!”

随后,班上的男生一个个瞪着血红的眼睛跟着大汉喊着口号:“别阻碍我大义,我要倚天屠龙……”

声音掀起了屋顶,传向遥远的天际,当1班的教室门口血流成河时,里面有一个人在我自介绍:“我叫无忌……”,门外,一个牌子顺着血河漂向远方,上面写着:“屠龙中,请勿打扰!”

操场上,教导主任的口号也刺耳地传来:“我们要把蛇培养成龙!把龙培养成金龙!把金龙培养成神龙……”

——THEEND

这篇文章在校报上发表过后,在全校掀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仿佛各个角落都在议论这件事情,第二天,轩明急急忙忙拦住我,魂不守舍地把我拉出校外,说:“你小子快逃命去吧,班上的女生正要找你拼命呢,真不知道做什么不好,非要去写啥破文章,看着吧,等你死无全尸我上哪儿去找棺材啊!”

我在校外足足躲了三天,第四天回教室时,真的被人群殴,那一天,我什么也看不清,只是觉得眼前全是拳头和大头皮鞋,偶尔还飞来几支断粉笔,为了这篇文章,我在医院里躺了二十四天。不过,凡事都有它相对的一面,这篇文章也不光是给我带来了霉运,最起码的,它让我出了名,有一次逛街,无意中听见背后有两个文科才女对我指指点点。

“你看,那不是1班那个才子吗?就是写侏罗纪那个,听说他被班上的姐妹们狠踹暴打,扁得好惨啊!”

“是啊,他也挺可怜的,苏东坡苏大学士对现实严重不满写了那么多发泄的文章也只不过被贬官而已,而他只写了一篇,就被打进了医院。”

一席话让我满脸通红,瞬时觉得颜面无存,趁人没留意时钻进了一条小巷。一路上咬牙切齿恨不得嚼了那俩女的。越是想气就越大。正当我捶胸顿足时,一把寒光闪闪的刀抵住我的胸膛:“小子,要钱还是要命?”我抬头看看那男的,戴着耳环,染着白发,墨镜擦得锃亮,右手持刀,左手伸在我面前,食指和拇指一搓一搓的,那柄寒光闪闪的尖刀几乎抵在胸口的肉上……

他抢光了我全部的钱,连口袋里的三枚毛币都没放过,甚至我手中的半瓶冰红茶他也如数喝光。抢了我之后,他悠然走进一间网吧,再没有出来。

回到学校后,我向老大哭诉我被抢了,老大蹬地弹起老高,“啥?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抢我兄弟?今天我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是不知道花儿它为什么这样红!”

我告诉老大抢我的人染着白头发,穿着黑T恤,脸戴墨镜,耳配铜环,还持有一把西瓜刀,现在还在××网吧里。

老大让我呆在教室里,自己出去叫了一大帮兄弟风风火火杀出了东校门。不多久,老大回来了,手里拿着那抢匪的墨镜,大义凛然地拍拍胸膛道:“豹子老虎我见多了,像那种花面狗熊我一拳要砸死一串。”看着老大1米85的个儿,我打心底地崇拜。

“他抢了我一百七十六块三。”

老大一听,忙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钱:“那小子的东西我全没收了,加倍地把钱给你抢了回来,还有,那双耳环不是铜,是纯金的,也被我没收了,你拿去,以后送给你老婆。呵呵,这墨镜挺有款式,就留给我好了。”

轩明知道后,告诉我们说那个家伙是个混混,早年参加隆会,已经在街上横行霸道很久,这次我们得罪了他,可能隆会要找我们的麻烦。对此,老大轻蔑一笑,“尽量让他们来吧,来多少人我就踩多少人。”轩明却非常慎重地说,“早在九十年初期隆会就已经创立,起初只吸收了一些堕落的学生,后来又有不少在社会上打滚的人加入进来,经十多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是县里最大的黑帮,拥有七八家猖点,还参与贩毒,政府里也有人保着,警察剿了好几次,每次都是抓了又放,放了又抓,没办法,隆会做事一向谨慎,警察局找不到证据,上边又有人催促施压,久而久之,警察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在隆会一向不杀人放火,倒也没有引起上边的注意,这也使得它能够存在到现在。”

听完后,老大做出不可一世的样子,“哼,隆会,也不过如此嘛。”不过,他说这句话时的底气明显没有先前足。

我问轩明他为什么知道这么多,轩明理了理头发笑道,“出来混嘛,不懂点基本知识怎么行?”

虽然轩明这么说,但我们都没有太在意,估计那隆会也不会为了一点小事跟我们计较。一个黑帮跟几个学生较劲,好像还没有出现过这种事。

话题还是先回到我的文章上来,也许是我的文章写得不错吧,学校的文学社竟然邀请我成为他们的特约作者,还让我参加全县各中学的作文大赛,我本不想答应,但他们开出的条件非常丰厚: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00元。只要我参加了,无论是否得奖都给100元。我想:是不是学校的才子都死光了要让我充数啊?但谁又会跟钱过意不去呢?为了那几百块钱,我豁出去了。答应他们后,我立即得到100元,但我必须在三天之内写好稿子,作文题目看起来很简单,写起来却很难。

题目是这样的:写一篇文章,要求加入悬疑、推理、神话、幽默、爱情、道德、逻辑、工作、夸张等元素,字数不得低于1000字。

我拿着稿纸在教室里苦想了一下午,竟一无所获,感觉这玩意儿不怎么难,却怎么也没有个头绪,急躁之下差点撕了稿纸。轩明看见之后,夺走我的稿纸,说:“上次挨打没挨够是不是,现在又写些东西讨打了?”

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轩明,他想了想,把纸还给我说:“这个嘛,还是可以支持的,不过,你想到写什么了吗?”我急得把头发搓了个稀乱,恳求道,“实在不好写哎,要不你帮我?”轩明看了看题目,直摇头,“这事儿,可能不行。”于是我说:“只要你写出来了得奖的钱全归你。”他依然是摇头,可嘴里却说,“我会尽力而为。”

第二天,轩明瞪着个黑眼圈交给我两页纸,打着哈欠说,“喏,写好了,拿去吧。”我云里雾里地接过来,看看他的眼睛,简直就像戴了一副天然墨镜,估计昨夜奋战了一个通宵,真不知道那厮在想什么,嘴里在推辞,动作却这么迅速,实在令人汗颜,不过,这么难整的作文他竟然也能写得出,不得不令人佩服。

这一天,轩明什么事也没做,就趴在桌上大补了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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