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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139、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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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是上班的第三天,我没有请示严总,下午提前一个小时让大家下班,匆匆还跟我贫嘴:“大过节的,你就该煮一锅汤圆慰劳我们。我知道你会包汤圆。”

“我是办公室主任,不是伙食团团长!”我老实不客气地赶他走,“更不是饲养员!”

大家一起笑,阿德的笑声格外洪亮:“小孟拐着弯骂人,厉害的是从来不带脏字。”

“那就算没得吃,节日福利总该有吧?”匆匆不甘心,“我听宽哥说过,以前港乐逢年过节都有福利发放,以后这边会一样待遇。”

“谁说的你找谁要去呀,反正我不知道这茬。”我坚决否认。

“你以为我不敢吗?不就找宽哥要个节日福利嘛,他总不至于咬我。”

“肯定不至于!”我严肃地说,“他会宣称自己是回民。”

众人哄笑声中,前后脚下楼去,只一会儿功夫,办公室里的人就走得干干净净。

锁上门,我打开电视,就坐在沙发上发呆,电视上演些什么,浑然不觉。

众人面前,我会言笑自若,任谁都看不出我的真实内心,打小练出来的基本功还没废。

我骄傲地不去理睬那部电话机,如果拔几个号码会损伤他的手指头,那我也不甘心做同样事情。

冷淡冷漠冷清,只要他冷着我,我就不会贴过去。再五内俱焚,我也不会抓狂,更不会歇斯底里。也许,这就是我未来的一层预演,对于天意,我无力抗御。

八点钟我煮好汤圆,仔细数了两遍,确实只有十三只,一只不多一只不少,其中有不少被我煮破了皮,豆沙馅心漏得一锅都是,汤头浑浊成泥色,糯米粉皮有气无力地漂浮在里头,垂危般瘫软。

我吞咽着这一小锅更近似于浆糊的杂烩,以前我的手艺没有这么差,我搽的汤圆个个都圆滚滚的,皮薄馅大,煮熟后浮在清汤里,纯白粉嫩,惹人馋涎。

洗碗洗锅时我听到电话在响,铃声混在电视剧对白里,自然地交织成一片,十分和谐。我甩了甩手,也不关小电视音量,接了电话起来,断断续续听到他在说,再过两天他父母要走了,他在家里过节,陪女儿陪父母,要我自己保重。

我一字一句地在脑海里补充完整他的话:还有,要陪老婆,这才是全须全影的,盍家团聚。

他父母来了之后,我也曾问过,要不要去看望两位老人家,可他先是说急着去清迈,回来再拜见也一样,可回来后就再没提过这茬儿。我应该想得到的:他妈妈只记得宝贝孙女跟郝雨辰,正主儿现身,我这个赝品当然失去了价值。

我接着去洗锅子抹灶台,抹到一半,手脚越来越迟钝,最后竟然停住了,然后,开始悄无声息地落泪,我连抽噎都不许自己出声,两汪清泪就这么长流着。

身心疲倦欲死,眼前的每一个物件,我都想尖叫着扔出去,就只为听个响动;这样的寂寞夜里,我克制着忍受着,我的理智制约着我所有行为,可我的感情却在急速膨胀,胀裂开我的寸寸肌肤,沿着血管经脉,丝丝缕缕地将寒冷如刀的“弃子”二字,刻划进骨头里。

激烈,燃烧到尽的那种感情,并不能保证长久,太过执著固执的人生,并不是一种好的生存方式——未及伤人,先伤自身。

这一切我都懂了,但是懂的代价,却是这般惨痛。

我想,这大概就叫做,凌迟。

***

再次见到严总的那一天,是我生日,算算时间,与上一回相聚,中间只隔了五天,时间并不长;只是,如果拿恋人之间的单独相聚作为衡量标准的话,我们应该有半个月没有独处过了。

因而,这种独处,让我不惯——他也不惯,我体会得出。

他居然还记得这天是我生日,这简直让我受宠若惊。原以为,他会忘记,更大的可能性是,他从来就未曾知道过。

一早起来,我就细细地化了妆,当然是淡妆,只有口红选的是桃红色,便比往常多出一份艳丽。我挑了件红色毛衣外套,配白色长裤。

同事们进门来看到我,都涎着脸问:“今天什么日子?打扮这么漂亮,有约会?”

我打哈哈,随口就胡掰:“当然啦,我准备参加选美比赛。我是天生丽质,平时不打扮都够漂亮的了,那是怕亮瞎你们的眼,影响你们工作……”

他们都鄙视我:“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

前两天我刚病了一场,发烧发了一整天,白天还好些,强撑着只是面带潮红,晚上却烧到超过了四十度。除了胃药跟板蓝根冲剂,我妈给我带来的药,我基本上都没动过,退烧药更是从来不吃;我给自己灌了大量开水,昏昏沉沉中,拿毛巾包着冰块,物理降温,折腾了一整夜,才终于把体温降了下来。

我虚弱地躺在床上,咬着枕巾垂垂欲死,我的宿命,就是打落牙齿和血吞。

这病,一大半是心病,我食不甘味,卧不甘寝,整日里胡思乱想。

但我不会自戕,除非死能够改变世界的顽劣,改变人心的叵测,那么死还算有价值;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用死亡做抗争,除非,无意义的赖活,还抵不上轰轰烈烈的慷慨赴难。

鸿毛泰山,本不是我们小人物的话题。我只求在我故去的那一刻,心灵是清白的,为人一世是清白的,对天对地,都是清白的。

为自己活胜于为自己死,我不改此衷。

我要学会看淡那些痴来痴去的梦,看淡那些若有若无的情,过去,只是一根线,牵牵绊绊,而不必结成一张网,缠缠结结。

我想,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隔了那么些日子,千万里路往回看,我会学会欢喜:人是活着的。

***

这天早上,严总依旧没有出现。中午时分,我还在犹豫要不要给小眉打电话,约她晚上一起去吃饭庆贺生辰;我犹豫的原因,是不想小眉为我担心,因为在她看来,按着我往常的性子,这一天定会“抛弃”她而与男朋友单独庆祝。

小眉是周日那天才回来的,她一到家就给我打电话,邀请我去她那儿,她好久没见我了,要好生盘问一番这别后光景。听闻我说已经开始上班,她就鄙屑道:“星期天嗳……”

“小姐,我们都多放了十天好不好,你还计较这个星期天,你当老板还差不多。”手握听筒,我闲闲说来。

“切,就知道你只会为你那个说话,早晚一样变地主。”她对我说辞表示不满。

至于她最关心的我这新年的过法,我则是含混带过,只说在这儿过年没有她形容的那么冷清,我是大餐也吃过,烟花也看过,街上热闹也凑过,一切尚好,就是她还欠我一个新年祝福,“大年初一,就你没理我!”我嘟嘴。

“阿志老家根本没信号,那个破地方,打个电话都要走三里地,真搞不懂他爷爷干嘛还住村子里。”小眉对中国人固有的乡土难离,她向来没有这种执念。“他父母还不到六十,也不愿意住到城里来,说什么不习惯,有什么不习惯的?他们连煤气炉都不会用,还在烧柴禾。”小眉跟我一直抱怨。

严总的父母就可以跟着他去国外玩,携孙带媳,一家子其乐融融。这每一家,都有每一家的过法。

只是我不会把这些说给小眉听,纵然我觉得委屈,我甚至羡慕她可以跟赵德志回乡下。

最终我还是决定给小眉打电话,以往每年,我们都是一起庆祝的生日,只要身处同一个城市里,哪怕要穿城而来,哪怕身边亲人朋友都不缺,我们俩都要一起分享成长的这一刻。

我这成长,只怕更接近于老朽。我消极地想,才满二十二岁,就开始体味黯淡了么?

妈妈一早就打了电话给我,当她说出“生日快乐”这四个字时,我突然很想哭。

走近话机旁,手指刚触摸到听筒,似乎心有灵犀,它就响起,我接电话的神速肯定把对方吓了一跳,直到我说了两遍“你好,旭日公司。”,才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分外迟疑:“沅沅?”

办公室里这会子没有人,可我还是心虚地四处张望,我听到他跟我说,晚上来接我去吃饭。我心里有气,不想让他以为,我所有的时间都只是为了等待他的召唤,便嘴硬道:“今晚不行,我约了小眉。”

我仿佛看到他在皱眉,“小眉哪天都可以见。这样,一会儿四点钟,我到楼下接你,你直接下来。”

他态度强硬,语气不忿,我还没来得及再次拒绝,只缓得一缓,他放柔了声音道:“沅沅,你过生日,就我们俩一起,好不好?”

这已经很久没有用这种温柔的腔调跟我说话了,我心下一软,说:“好。”

这才打电话给小眉,告诉她周末找她聚;她是水晶心肝玻璃人儿,不揭破我的潜台词,只说:“你高兴就好。狗长尾巴尖儿的好日子,愿你心想事成。”

这个好姐妹,知道什么时间该趋前,什么时间要退后,我很是感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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