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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暴雨中的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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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镇。

在绝望之中,握有力量的是一群骑士。

小白与猎豹佣兵团。

这是这个骑士组织的名号。

“哗啦啦。”

“轰隆隆。”

电闪雷鸣中,豆大的雨滴落下,仿佛要将屋顶打穿一样。

一座大别墅外,有两位骑士在隐秘的地方监事情况,另外有六位骑士在别墅内休息。

小白与猎豹佣兵团是最近刚成立的,为首的是一位独眼女骑士,人称猎豹骑士的中级骑士。

他们本是一个庞大的佣兵团组织的成员,但是新党与贵族们爆发了战争,贵族与平民的立场变得鲜明了起来。

这帮人既不愿意帮助贵族,进攻平民骑士。同样也不想要帮助平民骑士,去屠杀那些无辜的贵族。

所以他们逃离了所属佣兵团,建立了现在的佣兵团,并选择了地图上很偏僻的这座小镇上落脚。

打算等贵族与新党分出了胜负之后,再出门活动。

这个决定很英明,但是却偏偏遇到了现在的事情。

别墅大厅内,六位骑士团成员沉默的坐在椅子上,一位身材火辣,穿着清凉的美丽成熟女子坐在为首的位置上。

这位女子真的非常美丽,只是左眼上带着的黑色眼罩,破坏了这份美感,让她看起来很凶。

这就是团长,猎豹骑士。

坐在她左手边的就是小白,肌肤如白菜一样的白,身姿娇小,很嫩很嫩的一位萝莉少女。

别看小白年纪很轻,却也是货真价实的女骑士。

其他四位佣兵骑士则正常多了,都是非常精干的佣兵。

“团长。巫师之所以让人畏惧,那是因为他们有很多我们难以对付的手段。虽然我们的人数众多,对方看起来也不是太强大的巫师。但如果正面交战,风险太大了。为了这一镇子与我们毫无关系的人们,我们没必要冒险。”

大厅内的气氛有点凝重,因为猎豹骑士与小白骑士都坚持留在镇子内,而其他骑士打算撤走。

一位佣兵站了起来,对猎豹骑士说道。

小白骑士的眼眸顿时有些黯然,现在强敌就在镇子外边窥视,而他们这边却先要内讧了。

“你们觉得我们与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猎豹骑士独眼中绽放出了无比气魄的光芒。

毫无疑问,她是这里的最强者,统帅整个佣兵团的人。

她的气势顿时让开口的佣兵有点支撑不住,不由低下头去。

“不管是普通人,还是骑士都是人类,人类就应该守望相助。我们都是平民出身,在这一点上,我们难道不应该更加同情饱受巫师死亡威胁的平民吗?”

猎豹骑士质问道。

让在场的四位骑士都心虚的低下了头。

“当然,我不过是一名佣兵而已,我也没有权利命令你们。如果你们谁觉得这时候要逃命,那就走吧。”

猎豹骑士又说道。

“走就走。”有人在压力面前会觉得羞愤,而有人却是不一样,一位骑士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他走出了大厅,摔门而去。

“我才不愿意为一帮不相干的人去送死。”

这位骑士离去前大声说道。

紧接着,又有三位骑士离开了别墅,迎接了暴雨。包括两位在外警戒的骑士。这样一来,小白与猎豹佣兵团的成员,只剩下了四位。

猎豹骑士沉默了一会,然后看了仅剩下的两位佣兵,说道:“谢谢你们,豪格,曼斯。”

豪格,中级骑士。

他的头发已经一半白,一半金,是一位年长的骑士,但是他的眼神仍然非常犀利,也拥有十分健壮魁梧的身躯。

曼斯,初级骑士。

一位年纪轻轻的小伙子,他相貌十分普通,看起来有点憨厚。

“团长先生,您所拥有的高尚品质,让我动容。而我又没有家人儿女,没有牵挂的地方,战死也无所谓。既然如此,为何不选择追随您,为数千无辜的百姓去战斗呢?”

豪格骑士看起来很精干的佣兵,粗人,但此刻却是右手抚胸,身上绽放出的闪亮光芒,如此璀璨。

“我也没有家人了,他们死于一场魔兽动乱,就像是现在的瘟疫镇。我现在在想如果当时能有人站出来保护他们的话,那该有多好。”

曼斯有些悲伤的说道。

“我非常荣幸能与二位先生一起战斗。”小白骑士站了起来,深深的对着二位骑士弯下了腰。

四人佣兵团的士气非常高昂。

…………….

“阿尔贝,快点跑。前方有一座村庄。”两位表演家在雷电暴雨施虐的大地上奔跑。

不愧是狂风斗气使用者,幸格骑士虽然是个跛子,但是跑的非常快。他发现了前方有一座村庄。

“你的左脚不是有不可逆转的伤势吗?”路德跑的也很快,就像是超人一样,带起了一阵风。

但是不如幸格骑士快。

大地骑士还是不能与狂风骑士比速度的。

两个人前后到达了这座村庄,然后有一点沉默。村庄的很多房屋已经被破坏了,没有人声。

只有白骨,人的骨头,动物的骨头。

“不管是贵族还是新党都不会去屠杀一座村庄,看来是暗影议会的人做的。这帮为了追求力量,可以随意散布死亡的邪恶之徒。”幸格骑士说道,然后他寻找了一下,最终在一堆白骨之中蹲下,说道:“是食尸鬼吃掉了他们。这种怪物是魔法造物,分作两大类,力量食尸鬼,速度食尸鬼,它们依靠吞噬恐惧,绝望的灵魂,以及充沛的血肉获取力量。从咬痕上来看,我判断不出食尸鬼们有多强大,但至少没有超过我们的战力,精英中级骑士,阿尔贝先生。”

鉴于之前那一场可笑的表演战争,两位精英中级骑士,防御了三个小时,最终让那帮盗贼崩溃。

这太可笑了。

所以路上的时候,路德与幸格骑士两个人在一阵墨迹之后,向对方坦白了一部分。

以后咱打仗还是不要留一手了。

而两个人之所以会同行,那是因为幸格骑士的目的也是王都。

这一路上太危险了,两个人搭伙比较安全一点。

而幸格骑士之所以这么咬住“精英中级骑士,阿尔贝先生”不放,那就简单了。

路德看到了这位幸格骑士眼神之中的怒火。

这是一个跛子,一位贵族,一位装逼隐藏实力的狡猾家伙。

但却也是一位拥有高洁灵魂的骑士。

至于路德。

路德会惜命,但是他的道德也是在水准之上的。

路德第一次战斗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卫兵,他同情农奴,所以为庞贝家的农奴们安排了出路。

最重要的是,路德也判断在这地方胡作非为的邪恶巫师,对方的力量没有超出他能力范围。

因为这里是一个偏僻的地方,躲在这种地方搞事的人,肯定是实力不强的鼠辈。

“行吧,我们把这位巫师先生找出来。”

路德点头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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