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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树欲静而风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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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于姗姗投其所好穿的是一件青花瓷的旗袍。周发看到于姗姗身穿旗袍,眼睛一亮。

他极为喜欢女人穿旗袍。

端庄优雅,一袭旗袍把于姗姗傲人的身段勾勒的让人移不开眼,尤其是男人,更为甚者是喜欢穿旗袍的男人,那个男人是周发。

周发喜欢女人穿旗袍是有渊源的。

于姗姗走近周发身旁时,周发执起于姗姗的手说了一句,“你很漂亮”。话完,一个吻轻盈的落在了于姗姗的手背上。

于姗姗碍于生意要谈,硬是忍着没有把手抽出。

于姗姗不傻,虽然经脸游走于风月场所。

男人和女人之间该发生的一切,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都可以让其发生,但是在最后一步,她会很好的保护自己。

在母亲的身上,她学到了太多的教训。

那一晚于姗姗的酒没有少喝,也没有办法少喝。脸颊喝得霞光晕染的整张脸,娇艳的很。

于姗姗身边跟着是男助理小张,还有一个女助理小王。

这两人和周发跟去的人酒一杯杯喝着,从一开始这两人敬酒,周发就没有给过面子。

他何须给两个助理面子。

是不需要的。

周文谁敬酒都不喝,只和于姗姗敬的酒。

于姗姗已是有些微醺了,手半撑着半边脸颊。

周发点了一根烟,烟雾缓缓攀升,一圈圈的烟圈在指尖消散开。周发眼眸半眯看于姗姗,美,确是很美。

但是美不是让他动心的唯一条件,于姗姗的眉眼间有那么几分神韵和他离世的妻子很像。

这才是让他心里有了触动的最大原因所在。

当年周发的妻子是和他吃苦过来的,那时候周发还未做生意起家,身上是没有什么钱的。可是妻子怀孕了,妻子家里人是不允许她嫁给他。因为那时候的周发很穷,没有钱。买不起市中心的大房子,买不起名车,给不了妻子好的生活。

那时候,周发的亲人只剩下一个老母亲,自己弟弟做了上门女婿和他关系极淡,身怕他会去向他借钱,家里老母亲弟弟不管。不出钱,也不出孝心照料。

周发很气,打过自己的弟弟,狠狠的打过。

也就是那一架打散了多年的兄弟情义。换句话说,本就没有什么兄弟情。弟弟彼时口中的那些话,他一直都记得。

“我再也不想要这么穷下去了,你知道吗?我上学人人都是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我用的是什么,你每个月给我的那点钱够买什么?爸爸走的早,你这个当大哥的怎么就把我和母亲照顾成了这样,是你无能,你不是我大哥,我不要你这样的大哥。”

周发的弟弟大学毕业后年做了有钱人家的上门女婿,天天宁愿受气,也不愿意过穷日子。生的一张好看的男人脸,却长了一颗不是人的心。

老婆家在吃穿用度上不曾亏待过周发的弟弟,但是每个月的零用钱可口的紧。

周发的弟弟从做了上门女婿后,一次没有给过家里钱,老母亲的生死好似与他无关。

打完那一架后,周发从此再未找过弟弟一次。

周发认识妻子开始,妻子就很尽兴的照顾家里老人。

周发听了,从不对这个大舅子发一点脾气,不管人说话多难听,不管妻子家里人怎么侮辱他,他都是笑脸相对。

妻子为了和他在一起,不惜和家里人决裂。

家里人说:“他没钱,没房子,每车,什么都没有,你跟他,你图什么、将来除了吃苦还是吃苦,依你的条件找个什么样的没有,你偏偏就喜欢这么个男人。他能给你什么。”

女儿被自己妈妈问的哑口无言。

但是她还是说:“我不什么都不要他的,我只要他对我好,房子,车子,票子,我都不稀罕,我爱的是他的那个人。”

母亲看着自己女儿一双白皙娇嫩的手不在如往日那般白皙了,都是做家务活给操持的。

心里疼。疼啊,这是自己的女儿。这跟了这样的一个男人,以后吃了吃苦,还有什么。

不同意,怎么都同意不了。

周发心疼自己妻子,在没有和妻子发生关系之前,他和她分过手。

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何苦去连累她。

她不该跟他过苦日子。

女孩很痴心,说什么都不分。

正是这份情让周发心里无比的动容。

他对妻子发过誓,“这辈子他一定会对她好一辈子,一辈子都不会辜负她。”

妻子听了这样的话,总是笑,笑的脸上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很美。

这个梨涡在于姗姗的脸上,周发见了,忘不了,会想起妻子。会想起妻子那时候给自己吃苦的日子。

她跟他没有想过什么福,日子刚过顺一点,被检查出胃癌晚期。

周发听闻这个消息,是天塌下的感觉,天地昏暗了。

对,妻子就是他的天,妻子不在了,他要怎么活下去?

妻子的痛苦,周发见不得。

癌症是磨人的,很磨人,周发用尽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还是无法挽留住妻子。

她离开了,就那么永远的离开了他。

他记得,那时候她离开家里,和他一起来到S城的时候,什么苦她都吃。

两个人为了生计发愁过,00元两个人在S市生活了个月。没有人知道,他和妻子是怎么过来的。

那时候,母亲刚过世,心脑血管疾病,白天还好好的人,晚上一夜间就那么离开了他。

周发红了眼眶,流了泪。

如今他还是会时常想起那句,“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终是会眼眶泛红。

那个酒局下来。

周发给了话。

东欧度假村这个项目,他要入伙。

那晚上,周发没有为难于姗姗,他亲自驾车送的于姗姗回去。

一路上,于姗姗有些醉了,靠在副驾驶的车门上,手撑着半边脑袋,昏昏欲睡的感觉。

周发开车之余会看上那么一眼于姗姗。

会想起妻子。

会记得,那是在一个午后,他和妻子一起去郊外的农庄游玩。

那时开的车没有如今的好。

生意刚起步,出门谈事需要辆车代步,太差的不行,太好的他的经济还不允许。

妻子喜欢吃零食,他一边开车,她一边吃开心果,会剥好了喂到他的嘴边。

妻子也是这样一边用手撑着自己的脸靠在车门上睡着。

周发会把妻子拥过来,让她靠在他的肩上。

晚上路上车不多,他一个手打住方向盘开着车,佣妻子在怀,牵着她的手。

心里很幸福,很幸福,比生意上谈成了一大笔订单还要来的满足。

当下的车里,他见了这样的画面,眼眶不觉有些湿润了。

响起妻子在病床榻上离开前对他说的话。

“这一生,我只能陪你到这里了。”他至今还记得,妻子说这话时的样子,眉眼那么的温柔,脸上是她永远不会离开他的样子。

可她就在那一刻,离开了。

“忘了我吧!找一个好女人好好接着过日子。往后烟酒你要节制,烟害人,抽多了不好,酒是穿肠的毒药,为了婷婷,你要爱惜自己的身体。生意再忙,晚上也不要太晚回家,婷婷一个人在家,会害怕。找的那个人一定要是对婷婷好的,一定……”

话未说话,人已经去了。

周发妻子的病,医院里的医生护士都知道。

到了于姗姗的楼下。

周发没有叫醒还在睡的人。

他打开车门下车,抽了一根烟。

妻子离开后,不久就有人给他介绍人,他从来都是只有三个字,“不需要”。

一句不需要游说了经年。

于姗姗醒来,是在一个小时后。

她见自己在车里睡着了,身上盖着的是一件男人的衬衫。

于姗姗下车,对周发道了谢。

离开,客气保持着一抹疏离。

于姗姗从周发的眼睛里能看到很多东西,很多她无法理解的神情。

周发看着那个女人离开,一根烟完,驾车驶离。

妻子也喜欢旗袍。

那一晚,周发梦见了妻子。

凌晨4点醒来,再也无法入睡。

去了书房,翻看着和妻子在一起时的那些照片。

响起那个梦,梦里,妻子身着一袭当晚于姗姗身上的那件青花瓷旗袍装。

身段很美,一如当年的美。

她喊他的名字,她说:“这么多年苦了自己,该找个人好好照顾你,那个人出现了,好好珍惜她。”

暮色里。

北城山,眉山公寓山脚下。

一众黑衣男子西装革履,各个身手不乏。领命听受差遣。

“兵分三路,吴斌你带人分别在东西南三个方位全力搜索,剩下的人全部给我去东边。死要见尸,活要见人,她受了伤,跑不了多远,一路上肯定会留下血迹。都给我打起精神,搜仔细了,谁要让我知道,谁让她给我跑了,我决不轻饶。”一身黑衣着装的男人严厉冷声指挥着面前的这帮各个身材魁梧的黑衣人。

“东哥,这北城山可是S市城江科的地盘,今晚我们这么兴师动众的大举搜索找人,万一要是惊动了江科,那我们可谁都逃不了罪责。”站立为首的黑衣男人,俯首在慕城东的耳旁小心提醒着。

“怕什么?黑龙会三爷当家,我们身后有他老人家在,谁敢动我们分毫,搜。”慕城东的声音。

“是。”一帮西装革履的黑衣男子即刻分散开前往东西南三个方位,一瞬功夫,全然不见了踪影。

“我看你今晚往哪里跑,中了我一枪,我还就不信,你会一点血迹都不留下。”慕城东面露阴狠之色。

暮色里,一女子左手臂上中了一枪,伤口鲜血直流。她右手里执着一把精致的女士手枪。

背靠一棵参天大树。枪里已经剩下最后一发子弹。她身着一袭夜行衣,海藻的长发扎成了马尾。左手紧紧捂住伤口,手上都是血,指缝里血迹一次次涌出。一张白皙的精致容颜带着强忍疼痛的神色,秀眉紧蹙,被一蝴蝶面具所遮掩。手臂中的这一枪,子弹打进很深,每走一步,都带着刺骨的痛。

听着外面慕城东的话,她抬眸望了一眼这偌大的北城山。

要想不被找到,她只有犯险隐藏北城山。大门口警卫众多,那里她是进不去的。

她现在唯一的入口就只能是北城山的后门,那里守卫的人肯定不会像大门这边人手众多。

想法落定,她忍着痛,一路小心急速游走至后门附近,几个轻跃的翻转,上了大榕树。

再从榕树进到里面的那颗古树,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北城山。

这要是换了寻常人是很难做到这点的。

因为大榕树和古树之间相差甚远,必须很好的空中连翻,动作保持极轻,才能轻盈落于古树而不被人所发觉。

一阵风穿梭而过,树叶哗哗作响。

北城山的后门有两个警卫蹲守在,一个警卫好似有所察觉。“你出去看看,好像有什么不对。”其中一个警卫手持一根警棍出来,站在古树下四下张望。

周婷隐身于古树上,时值黑夜,纵使明晃晃的灯光照着,下面人也很难看清古树上的情形。古树甚大,地面与古树之间的距离有些远。

明晃晃的路灯下,警卫抬头看了看,没有任何不对。周婷在树上连带着呼吸都是极为小心谨慎的。可不幸的是她手臂上的血滴了一滴下去,正好滴在了警卫的白色衬衣肩膀的位置。

就在这时,她明显感觉有什么东西缠绕在她的腿间。低眸垂视,心脏险隙停止跳动。一条青蛇盘绕在她的小腿上。

周婷屏住呼吸,想办法,把那条蛇给弄了,丢了下去。正好掉在了下面警卫的脖子上。

顿时好一番咋呼声肆意响起。

周婷见下面的人乱作一团,赶紧离开,她开始往北城山上而行,一路小心翼翼,步伐极快。

北城山的大别墅三楼浴室。

浴缸里,一个身材健硕的男人,是江科,正悠然自得的泡着澡。

“啪嗒”一声。

门里门外的人各自都把手中的枪对准了彼此。

“扣扣……”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先生,您睡了吗?刚我们在北城山后门口的古树上发现了血迹,疑是有人混了进来。”

江科的眼很深的看着拿着枪指着他的女人。

“我知道了,我这里没事。”江科的眼睛没有离开过周婷,他话对门口前来禀报的人说。

“是。”外面人领命离开。

“你是什么人?知道这里是哪里吗?”江科问面前拿枪指着他的周婷。

“我不是小偷,也不会对你,也不想对你怎么样?外面有人找我,可否行个方便,让我呆到天亮,你放心,天亮我会自行离开,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江科收了枪,深邃的眸子看周婷好一会。

同时,周婷也收了枪道:“谢谢!”

江科没有说话,转身去了浴室,穿了一件浴袍出来,没有看周婷,步子直往卧室门口而去。

周婷垂眸看了一眼手臂上的枪伤,这子弹得赶紧取出来,不然伤口会很容易感染。

“你好!可以帮我准备一些东西吗?”周婷望着快要走到门口的男人道。

宋琳和于越在宋琳的老家和宋志明一起过的年。

三个人吃饭,宋志明做了一桌子的菜,于越陪宋志明喝着酒,宋琳在一旁笑着吃菜。

洋溢着一脸的幸福笑容。

放下酒杯,宋志明看向于越道:“我们家宋琳从小没有吃过什么苦,大小姐脾气惯了,以后的日子里,这过日子细水长流,她那点小脾气来了,你要多包容,多谅解。”

“伯父,您放心,这辈子,我认定了宋琳,一定会对她好的,您放心。”

这话宋志明很喜欢听,宋琳在一旁听了,一颗心甜甜。

这次回来过来,于越和宋琳都有和宋志明说,打算结婚的意思。

宋琳心愿很简单,就想着简简单单两个人领个证就行。

婚纱照,酒席,这些她不要。

于越说什么都不同意。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俩人先把结婚证领了。

后面补办婚礼。

新娘子该有的一切,于越说了,一样都不能少。

吃完年夜饭,于越主动收拾碗筷,宋志明不让,让他和宋琳要是觉得家里闷,可以出去外面散散步什么的。

宋琳笑着把于越拉了出去。

宋志明看着宋琳笑的那么开心,心里也很欣慰,真的欣慰。

想到当初,这丫头是铁了心要喜欢欧涵宇,他说什么她都不听。现在自己想通了,这才让他的心头大石落地。

宋琳带于越去了这附近,她小时候最喜欢去玩的一些地方,走了走。

两个人的手一直这样牵着,缓缓走着。

晚上的时候。

于越睡的客房,宋琳睡的自己房间。

夜深了。

宋琳睡不着,从自己房间偷溜出来跑进了于越的房间。

于越不知道,他不认床。但也睡不着,其一是心里想着宋琳,想着这个马上就是自己老婆的女人。其二可能也是因为宋志明并没有为难他。

比如说:“你现在没房子,没车子,没票子,拿什么来娶宋琳?”这样的话,宋志明没有说。

想着这次回去,两个人就可以领证结婚,心里格外的享受这么悸动。

乡下空气很好,到了晚上,不比城市里,大家睡的都早。

但是这是过年,这样普天同庆的节气里,这前半夜,怕是都无眠了,外面烟花璀璨绽放的声音一次次响起。

前面,他和宋琳也放了好一会的烟花。

于越和宋琳都没有看春晚的习惯,宋志明一个人看了会,没多久也回房了。

这是一栋层的小洋楼。

宋志明和宋琳的房间都在楼。

楼是客房。

宋琳进于越房间时,于越知道。

宋琳一上了床,就被于越拉下抱在了怀里。

外面暮光照进屋里。

于越看着怀里的人,嘴角有了一抹迷人柔和的笑意。

“怎么跑上来了?还穿这么少,冷不冷?”于越手摸着宋琳的一双小手凉凉的。

他把她的一双小手放在了心口捂着。

宋琳不喜欢这样两个手都被他拽着捂在心口。因为这样的姿势,手臂会有一些酸,在他的怀里不舒服。

于越说:“别动,乖,捂一会就好了。”

宋琳听了,脸上会笑。也就不动了。

“怎么手和脚都这么冷?”于越问,他把她的一双脚勾进了他的腿间捂着。

宋琳听了,不说话,昏暗里光影里,她在笑,感觉幸福。

从未有过的幸福。

“怎么不说话?嗯?”于越问。

“于越,这一生有你,我很幸福。”宋琳说着不觉眼眶有些湿润了。

手捂了一会很快就暖和了。

于越听了怀里女人的话,心里掀起了好一番涟漪。

“琳,这一生以后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有我陪在你的身边,我们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

这样的话,宋琳喜欢听。(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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