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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诸碌山vs郑太阿,徐良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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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龙武庄的正堂大厅,没有被一刀劈成两半的丁晓光,正好端端的蹲在他父亲丁潢的身旁,为丁潢流血的左肩,涂抹上渔龙武庄秘制的金疮药。

丁潢也满脸的淡定,不像刚刚那样目眦欲裂、神情激愤。

沈妮蓉和渔龙武庄一群武功平平的庄客们,正在救治那些被侏儒男子打伤的丁家庄兵。

一身黑衣的侏儒男子,左手紧紧握着那把环首大刀,右手虎口迸裂。胸口塌陷,毙命躺死在鱼龙武庄的正堂之外。

一个斜背双剑的白衣少年,飘然而去。在白衣少年身边,有一绿裙少女,与其并肩御风而行。

“突厥九牙二品小圆满的高手,多好的试剑石啊,我还没使出两袖天龙呢,你怎么就把人一拳给杵死了啊?”

李淳风白了一眼身边的绿裙少女,她跟着自己从扬州一路到了这锦州,路上也算是一起经历了几次生死,自己也实在不好再像之前在扬州时,那样对她。

可这姑娘自从和自己熟了之后,也有点儿太不见外了吧?

刚刚自己在那个鬼刀魔童要刀劈活人的时候,从天而降,一指点开了他的环首大刀,把他的右手虎口震裂,逼得他准备使出压箱底儿的左手刀。

结果身边这位绿袍姑奶奶,不等自己的青牛白马,双剑出鞘,用两袖天龙来个帅气的收尾,就一拳把人家给杵死了。

好好的一出白衣剑仙斩魔童,愣是让她给演成了,绿裙拳爆杀人狂,你师父没教过你,行走江湖,抢人风头,犹如断人名利吗?

(李淳风和绿裙从扬州到锦州,一路上发生的事,属于番外剧情,想详细了解这段剧情的各位看官们,请收藏本书,持续关注《北凉王前传之一路向北》)

“嘻嘻,那个俊秀姐姐,没见识到李剑仙的绝世风采,真是可惜啊。”绿裙少女俏皮一笑,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儿。

有杀气!李淳风脖子一凉,鼻子里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醋味儿。

安平武庄那里,胖嘟嘟的少年商贾,依然活蹦乱跳,一副笑嘻嘻的样子,可他的后背早已冷汗淋漓。

刚刚有四个人从天而降,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这四个人里,他认识三个,那是三个来自漓阳武林的剑道圣地,吴家剑陵的高手。

当代剑首,第三备选‘吴’和她的录剑人‘赵钰邰’

还有吴家最年轻的剑阵大师吴启,那个抱着根桃花枝,看上去还不到十岁的男孩儿,应该是侍奉这三位的吴家仆役小厮。(=读音为:素,意为琢玉之人。)

人贵有自知之明,小胖子知道,十个自己也惹不起这三位。

胖子他为什么会认识这三个人?

身为突厥九牙之中,负责漓阳谍情的隐牙高手之一,漓阳武林那些有名有姓高手的体貌特征和画影图形,小胖子他老早就铭记于心了,

出门在外,凶的不死、恶的不死,专死那些不长眼的。

“在下诸碌山,父母是被掠抢到突厥的中原遗民,今年十九岁,因心宽体胖又被叫作碌球儿。”

“碌球儿,之前在突厥商司中任百金一职,因善于经营,有几分低买高卖的手段,在上个月被调到了突厥隐牙,出任百牙一职。”

“今日此间,是我上任后,接手的第一项差事,我诸碌山以心魔立誓,至今为止,诸某人没有害过一条漓阳性命,甚至,诸某在商司任职期间,还间接救过千百条漓阳游商的性命。。。”

人贵有自知之明,胖子知道,自己这二品的境界,有九成是自己靠着丹药和秘法堆上去的,欺负欺负刚才那个没什么上品功法和法宝神兵的三品武师,还绰绰有余。

可对上这三位用剑的祖宗?

呵呵,如果再敢动手的话,那还不如直接服毒自尽,死得痛快一些。

幸亏自己一直牢守着只赚钱,不杀人的这条底线,为今天这样的状况,留了一招后手。

“饶你一回,逃命去罢。”

吴启打断了絮絮叨叨、没完没了的诸碌山。

“那个。。。。。。在下其实是想托庇于吴家剑陵。”

别看诸碌山在突厥职位不高,可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为人丈义,又善于钻营,舍得花钱。

所以他知道不少突厥的秘辛。突厥七王子病重失势,他们这伙人,是奉大铸师张梁之命,来接应五王子返回突厥的。

看眼前这三位,就知道五王子的身份,十有八九是暴露了,此刻估计也是凶多吉少。

那这天大地大,除了吴家剑陵,还真没有几个能让他碌球儿安身保命的容身之所了。

看这几位还是挺好说话的,正好投入他们麾下,虽然自己武功一般,但说到赚钱和讨人欢喜的手段,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了的。

“你可我知吴家剑陵的规矩。”

吴知道这个胖子是为了保命才想躲进吴家剑陵,可他刚刚敢以心魔起誓,说明他说自己在突厥救过千百漓阳人性命的事情,不是谎话,就打算给这个善良的胖子,一个活命的机会。

“突厥王庭天狼秘剑的剑谱和修炼秘法,可作碌球儿进门之礼。”

当初,诸碌山在一伙坟耗子的手上,收了批古物,天狼秘剑的剑谱和修练秘法就刻在其中一只转经筒的内壁上。

当时,如果他把那只转经筒交给突厥王族,必定能换来高官厚禄,可这胖子愣是忍下了那份诱惑,把东西私留了下来。

预防万一时,好用它做求庇于某几个能保得他性命安全之所的敲门砖,居安思危,不过如此。

“天狼秘剑,礼倒是够了。。。。。。”吴启在旁边插话道。

“在下知道欲拜入吴家剑陵,还需至少能接下吴家子弟三招。”

“这位吴家的小兄弟,眼有灵光、剑气内敛、风姿绰约,他日成为漓阳天下的新剑神也未尝没有可能。”

“在下想请你这位吴家剑陵的未来剑神,指点在下一二。”

诸碌山果断的选择了那个抱着根桃花枝小孩儿做对手。

他之所以那么丧心病狂的夸赞郑太阿,其因有三;

第一,剑冠吴和剑阵天才吴启是亲姐弟,而这二人看郑太阿的目光中都多有宠溺怜惜,那这个孩子应该是两人的亲人晚辈,而不会是那种返老还童的老神仙。

第二,吴家剑道天才虽多,但吴家有族规,未获吴家剑道真传者,不得佩剑。这孩子只是手执一根桃花枝,身上没有佩剑,说明他还未得吴家剑道真传。

三,是他自己心里有数,四人中,郑太阿年纪最小,就算自己倒霉,真遇到个能败自己于三招之内,妖孽无双的少年奇才。

但之前自己那么不要脸面的阿谀奉承,把你都吹捧成未来漓阳天下的吴家剑陵的新剑神了,你好意思不让诸某人撑过三招吗?

好意思!

号称‘在一算三’的诸碌山,这一次真的看走了眼。

多年以后,诸碌山每每想到此事,都会狠抽自己一巴掌,然后骂自己一句“该,让你嘴贱。”

傅家坡很意外,他没想到自己在有生之年,竟然能见到吴家剑陵的当代剑首,这位剑首还和颜悦色的给了自己一瓶吴家内门的化瘀养气丹。

你说那只是备选剑首?呵呵,备选剑首,不也是剑首吗?

吴启也很意外,他没想到这次出门,能遇到一个这么有趣的小胖子。也许可以考虑让他跟在自己身边,那样今后在吴家的日子,就不会那么枯燥无趣了。

吴更是意外,她没想到这个叫诸碌山的胖子,竟能把一直心如止水,古井无波的郑太阿气得咬牙又瞪眼。

生气好啊,小孩子整天暮气沉沉的多是无趣。

诸碌山,意外得想要哭死!

他没想到,那个拿桃花枝的小孩儿,竟然比自己还要丧心病狂!

自己之前好一顿拍马溜须,都快把他夸上天去了,可他一交手就是天地同寿、殊途同归,这样同归于尽的杀招。

要不是他‘碌球儿’前几年在商司捞的油水够足,攒下了几手保命的底牌,今天光是阴沟翻船不说,弄不好,这二百多斤肉,都得扔在这里。

郑太阿不意外,他早就猜到,这个胖子肯定会把自己当成一个软柿子,选自己来和他过招。

如果他没有那么卖力的吹捧那个不管自己父母死活的吴家剑陵,自己就放点儿水,让他撑过三招了。可这胖子对吴家剑陵,好一顿丧心病狂的神夸不说,竟然还敢把自己说成是吴家未来的新剑神,简直死不足惜!

我姓郑,叫郑太阿!

吴家剑陵?

从他们把我父亲革除门墙、不管他的生死安危之时开始,自己就和吴家没有半点关系了。

整个吴家,除了千里奔驰,去救自己一家三口的吴姐姐是个好人之外,就连吴启和赵钰邰,也仅仅只能算半个好人而已。

郑太阿又非常意外,他没想到,这个捅了自己心尖儿、肺管儿的小胖子,竟然能在自己全力出手的情况下,凭着几张符和一些机巧道具,撑过了三招。

看他那如丧考妣的心疼劲儿,就知道那些符和机巧道具必然价值不菲。

哼,胖子,别以为进了吴家剑陵的门,就万事大吉了。不把你切磋到倾家荡产,咱们就不算完。

吴家剑陵的录剑人赵钰邰,没有任何意外,只要小姐开心就好。这世间,唯有小姐最重要。

最后再说勇字营,此刻勇字营里的战斗,早就已经结束了。

林虎角和陆续集兄弟俩实在不敢想像,那个之前收拾自己兄弟二人和勇字营五十精锐老卒,不费吹灰之力的白衣公子,竟然被一个老人单手吊颈,活活给掐死了!

那个风度翩翩、出手狠辣的白衣公子,在临死前和老人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你是漓阳三品白龙卫?”白衣公子有些忌惮的问道。

“明知故问。”老人面无表情的说道。

“你姓魏?”白衣公子暗忖自己千万别遇上那个煞星。

“不是。”老人花白的眉毛,挑了一下,看来他是认识白衣公子口中那个姓魏的人。

“姓刘?”白衣公子心里暗暗祈祷,既然不是姓魏的,那就最好也不要是姓刘的。

“不是。”这一次老人的眉头皱了许久,显然对姓刘的,他应该更加熟悉。

“很好,只要你不姓刘,也不姓魏,我就不怕了。”

白衣公子听说老人既不姓刘,也不姓魏,一颗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我姓徐。”老人迈步走向白衣公子。

“你是那个徐。。。。。。?”

白衣公子听到老人说他姓徐,整个人如遭雷击一样的抖个不停。

“对,就是你心里想的那个徐。”老人点了点头。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老人缓步走到了白衣公子的身前,单手吊颈,活活掐死了对方。

自始至终,那个白衣公子都没有反抗,非是不能,实是不敢。因为,不反抗可以死的痛快些。

林虎角和陆续集简直都看傻了,那个掐死白衣公子的老人,竟然是徐的义父徐良。

白衣公子可是货真价实的二品大圆满高手啊!

徐良不是功力全失了吗?

怎么轻轻松松就把那么厉害的白衣公子给掐死了?

还有他身上穿的漓阳王朝三品白龙鱼服和腰间挂着的二品紫鱼袋是怎么回事?

“你们很意外是不是?”

“本已功力全失的我,为什么会有屠二品如狗的武功、三品白龙鱼服、二品金鱼袋?”

徐良看都没看林虎角和陆续集,转身向勇字营外走去,他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的说着话。

“这些本就是曾经属于我的,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拿回来了。”

“可现在却拿回来了,不对,是换回来的,用徐的命、用我和徐,十六年的父子亲情换回来的。”

徐良越走越慢,他的腰也弯得越来越低,就像当初在温家酒楼时,为了求那位贵人饶过徐一命,他把整张脸都贴在了地上,可最后依然没能保下徐。

“也许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回到这里了,临走之前,很想找个人说说话,所以才和你们说了这些。”

“如果。。。。。。如果徐没死,你俩就帮我,给他传句话,告诉他,我写了一封信,放在了我和他初次相遇的地方。”

说完这些话之后,徐良停了一会儿,又继续向勇字营的门外走去。

林虎角和陆续集眼中的徐良,背影佝偻,步履蹒跚,他走的很慢、很慢,仿佛一边走,一边在回忆着一段难以割舍感情。

可能他觉得,只要自己走得慢一些,就能在那段回忆中,多停留一些时间。

当徐良走出勇字营的时候,他佝偻的腰背已经挺立如刀。

蹒跚的步履也变得坚定沉稳。

他走得很快,快到可以追上他曾经遗失的荣耀,快到可以忘记,他今日抛弃的一切。

松林里,昏迷不醒的伏省身边,站着一个人,一个手握双刀,满身杀气的人,一个不知道自己是人,还是鬼的人。

这个人就是曾经在突厥杜宇营,和伏省一起受训,在狼群之中,奋不顾身,救过伏省性命,在伏省心中不是亲兄、却胜似亲兄的伏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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