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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杀猪英雄,阿呆传说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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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了小雷音寺,顺带还收拾了一个不知道什么来历佛的分身,庄周此行可谓功德圆满,虽然颇为讨厌和尚,但庄周身为皇帝,却和昆仑星的土产皇帝不一样,还知道讲人权,不会因为人的信仰剥夺人的生命,他做的,不过是把这股力量向外引导,给了小雷音寺一个府的封邑,与此相对的是汉国主权管辖下的土地增加了一个府,何乐而不为。

上下同欲者胜,其实不过是利益均沾罢了,把所有的好处都收归国有,收归皇帝,这样的国家是有极限的,所以汉武、隋炀等人,虽然武功赫赫,却都是耗空了国力,倒霉的隋炀帝更是因此把整个家业都给败光了,而把民众的欲望和国家的欲望统一起来的,即便是荷兰、英国这样的小国,也能成为世界霸主。

且说庄周干下弑佛壮举,虽然疲惫,心中却是极为兴奋,一路飞行,越飞越高,有离地焰光旗护体,九天罡风也吹不动元婴分毫,终于穿越了大气层来到外空间。

日光,月光,星辰光,从四面奔涌而来,被吸纳进体内。

宇宙浩瀚,无穷能量,和元婴结成一体,脚下星球,一片湛蓝,头顶星空,幽暗深邃,在这黑与蓝之间,奔涌的是巨大无形的能量。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置身于如此浩瀚的场景,对心灵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巨大,庄周仰天长笑,“我明白了,原来如此。”

炼神还虚,困扰了多少修者,但一旦想明白,却是极为简单,造物奥妙,万物相生相长,重铸道体,既是造物手段,将元身内部能量维持在一种完美的平衡之中,而这又必须借助元神的精确控制。

迟迟不能进入还虚,不是自己不勇猛精进,偷懒耍滑,而是自己体内功法刚好相互矛盾,彼此冲突,不能维持平衡,自然也不能突破这个境界。

神族功法讲究的肉身元神合一,最后形成一体,我既是力量,力量既是我,以此而得不朽,不死不灭,而道门却是元神肉身分离,等到元神足够强大,便能真神离体飞升,最后重铸道体。

在分神这一关上,两者刚好截然相反,要想有所突破,就必须摆脱原来身体的限制。

庄周从九天之外直落而下,运起神念,搜索四周,寻找合适的肉身。

横死者,病死者,只要死的时间不超过二十四个时辰都可以,年纪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庄周神念不断的分析对比,终于找到一家,却是一个小山村,有人掉河里刚被人救上岸,已是呼吸断绝,庄周略一看,确定那人已死,便将身形收敛,只是一纵,元婴顺着脉轮直入紫府,便占了这具躯壳。

这具身体残存就要消散的感觉立刻缠绕上来,尽是些恐惧、绝望的负面情绪,庄周只是岿然不动,将这些都看着幻象,那些意识不能进入庄周元婴,过了一会便纷纷散去。

庄周运起神识默察体内,发现这具身体虽然经脉都没有打通,却是极为宽大,远胜常人,不由心中又是一喜,虽然不过是暂时借用这具肉身,等到分神成就便要回归本体,但这肉身经脉粗大,便剩了许多铸基的力气,对将来的修炼大有好处。

当下睁开眼来,旁边几个人见到庄周醒来,便高兴的说道,“醒了醒了,阿呆醒过来了。”

庄周一愣,那人见到阿呆的样子,便扑上来,“阿呆,你怎么了,该不会被水一淹,把以前的事情都忘了吧。”

庄周正在奇怪自己附身的这具肉身,怎么也是这么一个名字,当下茫然的点了点头,旁边几个大婶顿时大急,七嘴八舌的对庄周讲起各种事情来,显然是想唤醒他过去的记忆,庄周略一归纳,才大致了解了自己附身的这具肉身生前是个什么角色,大致来说,这具身体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被人抛弃,丢在山里,靠着吃狼奶才活了下来,差点就成了传说中的狼孩,然后稍大一点,他就被村里一个上山打猎的老头捡了回来,只是老大了还不会说话,脑袋也有些笨,老头看他有些呆,就取了个阿呆的名字,过了七八年,老头双腿一蹬,挂了,阿呆就又成了衣食无着的野孩子,万幸的是这孩子虽然有点呆,但力气远胜常人,能帮村里人做许多活,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利用价值,加上当地民风还算纯朴,大家看他可怜,时不时的给点吃的也就活下来了。

等到长大,阿呆的力气更是大的不可思议,村人敬畏他的力量,倒也没人欺负他,只是脑袋实在简单的过分,别人说什么都信,这次也不知道听了谁的话,说河里有一种金娃娃,吃了就能力气变大十倍,当下傻乎乎的跑来抓鱼,这才出了这档子事。

没有亲戚朋友,那就是没有什么挂碍了,好,以前有些呆,那就不用担心自己以后表现太异常了,就说自己被水一淹忽然就明白了,好,这里是个小乡村,关系比较简单,那就有大量时间来修行了,好,庄周刚开始还担心这具身体社会关系太多,这时却是放心了许多。

当下伸手推开几个在耳边喋喋不休的大婶,“好了,我都想起来了,有点头晕,想回家休息,有事以后再说吧。”

几个大婶见了不由面面相觑,这娃以前可是个闷声葫芦啊,什么时候说话这么有条理了,不过几个大婶也没往心里去,当下就有人领了阿呆回家,不过是间四面通风,采光良好的茅草房,看来这里就是阿呆住的地方了。

“阿呆哥,谢谢你没和姨她们说,那金娃娃的事情是我吹牛的,我对不起你。”正在感叹古代农民生活的庄周,忽然听到那陪自己来的这么说,不由一愣,这才反应过来,八成这就是那位鼓动自己的肉身去河里捞鱼的人了,他可不知道就这么一个玩笑就已经报销了一条人命,这时还满是庆幸,庄周当下挥了挥手,“没事,我没啥事,你回去吧,这件事别放在心上了。”

“阿呆哥,你开窍了。”那人愣了半天,忽然大声叫道。

庄周随意的点了点头,那人欢呼一声跑了,庄周笑了笑便进了房。

修炼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不过是云烟一般的幻觉。

可惜,庄周马上就后悔了。

这样一个小山村,加起来也就几十户人家,阿呆掉到河里差点淹死,过了好长时间才醒过来,结果连脑袋也开窍了,这种事情在庄周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种种的荒诞事情看多了,再见到比较罕见的,也就只是觉得有些有趣而已,但这小山村却是古板的可以,虽然说死而复生的老一辈传下来的故事中也常有,但出在自己村里就不得了了。

村里的几个资格老点的老头,都围在了庄周身边问长问短,一个劲的追问是不是身体还有不适,其中一个还说起当年老刘头托他照看阿呆的事,旁边几个老头都是一脸羡慕的看着他,庄周不由暗骂,还照看呢,早干嘛去了,但还不能不恭恭敬敬的听着。

外面更是围了几十号人,把房子遮的水泄不通,这是年纪轻些还没那个资格进来的人,庄周在这个小山村简直成了明星,连出去一趟都有人跟在后面围观,这种狂热,令庄周简直以为自己又回地球了,原来追星并不分时代啊,对行为比较出众的人膜拜,似乎是人的一种天性。

这种气氛一直持续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这才渐渐的安静下来,但庄周这才发现一个问题,阿呆存的那点粮食快被自己吃光了。

虽然庄周早就过了辟谷的阶段,但这具身体却还是肉体凡胎,连经脉都没有打通,还是要吃饭的,而且显然庄周附身的这具肉体饭量还挺大,一顿吃下里,米缸里就能浅下去一层,过了半月,米缸就见底了。

问了一下那日给自己道歉的家伙,庄周彻底傻眼了,那点粮食竟然是全年的粮食,再要等新粮,就要到秋天粮食收上来了,也就是说庄周把后面几个月的粮食都给吃完了,偷偷的从家里给庄周匀了几斤米,那人家底也空了,而且据他所说,全村也没有多少粮食了,大家都是将白米掺杂了其他东西里,哪有像庄周这样整餐都吃白米的,庄周这次总算明白春荒的意思了。

一般这种时候,整个小山村就是最难熬的时候,只能远远的百八十里地的出去找光景好点的借粮,如果连能借粮的地方也没有,那就更惨了,肯定是大的天灾,连逃荒的地方都没有,山下的人还往山里逃呢,山里的人就只好靠山吃山,自求多福吧。

前次在昆仑山的时候,庄周是一个人居住,而且随身携带了烟霞丹鼎,里面的物资充沛的令人发指,自然不会有没饭吃的顾虑,可这次庄周是元婴出游,随身只携带了芒果和离地焰光旗,除此之外真是两手空空了,至于回去,庄周更是想都没想过,因为没饭吃而回家,这种事情说出去都会被人笑死,千里遥感,本体鼓励了一把,庄周的这个元婴就只好自力更生了,努力吧,要吃饭,就种田,想吃肉,就打猎,又到芒果发威的时候了,庄周一边念叨,一边出去逛了一圈,回来的时候肩膀上已经抗了一头几百斤重的大野猪,看来芒果果然是自己的好兄弟啊,除了面对那种念力形成的非人类效果比较差,芒果目前还没有让庄周失望过,尤其是用来杀猪,简直是驾轻就熟,看来芒果在庄周手中有沦落为杀猪刀的趋势。

这次杀猪英雄阿呆得到了全村人的欢迎,除了溺水不死的传奇经历外,阿呆又得了一个山村救星的称号,声望进一步提高,显然对也快断粮的小山村的来说,杀猪英雄直接就等同于救世主的地位。

原来这才是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啊,看着众人围着自己随手斩杀的那只野猪又唱又跳,庄周感慨之余,却也渐渐的融入这种欢快的气氛,如果是以前,他必然会觉得这野猪是他一个人打回来的,自然只能他一个人吃,其他人要吃,那是不对的,除非是他主动给予,但这次野猪一抗回来,各家各户自动的就拿出了家里的各种工具,五六个棒小伙一起动手,很快就把整头猪收拾出来了,然后那个年纪最大的老头做主,便将整头野猪给分了。

庄周却没有半点觉得不自然,半个月的山村生活让他开始明白了,许多看似合理的市场经济规则,比如等价交换,在这种场合是行不通的,在小农经济时代,各家各户虽然是自给自足,但是个体的力量太过弱小,总是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时候就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没吃了就向周围的人借点,等到条件好了再还,就靠这种邻居、亲戚等有点关系的人的赞助,战胜个人不能面对的困难,有喜事的时候各家各户都送点礼,不但是礼节,更是因为一场这样的喜事下来,就能让一个家庭破产,必须得有其他人支持,许多份的贺礼集中起来,就能办成平日做不到的大事,然后这家人又在以后的时间,陆续的把这些贺礼还回去,因为喜事不会集中在一个时间内举行,所以这其实就是一种长期的集资借贷。

而且由于各家之间情况不同,各家也总有些比较富裕,其他的比较贫穷,这时候富裕的帮助贫穷的就是一种理所当然,贫穷的接受富裕的人家帮助也是一种理所当然,这个时候一方付出的比得到的多,显然等价交换就更行不通了。

但也正是这种看似不等价的行为,却孕育出了良好的乡风,一种向善的风气,一种约定俗成的力量,统治着乡村,如果有人违背了这种风俗,就会受到舆论的批评,严重的甚至会毁掉自己的前程。

换言之,庄周打了一只野猪,其他村里人把野猪给分了,是绝对有理由的,而由年纪最大的老头主持,也是理所当然的,庄周本人反而没有多少话事权,因为庄周的这具身体是吃百家粮长大的,自然就要回报,当然如果以后庄周每天都拖回一头野猪,连续一段时间后,由于吃多了庄周打的野猪肉,庄周在村里的威信也就自然提高了,等过了几年,也许主持分猪肉的就是庄周了。

那时如果别人打了野猪回来,庄周也可以上去,拿着刀给各家各户分肉,这种分肉的权力是很大的,直接就代表了在生活中的地位,所以,由于,庄周这具身体以前的二傻子身份,目前是和他无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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