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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脉络和写作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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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网络文学的概念

在我看来,网络文学的本质是网络时代的文学

也就是说文学在新时代的发展

这里面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个,网文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

它的出现是和中国文学的发展脉络、中国近现代一百多年的社会有直接的关系

第二个,网文是未来文坛的主流

不能适应网络时代的作家,都会逐渐被淘汰,会落伍

我在河北省作协曾经讲过一堂课,叫《网络文学进化论》

里面讲了文学的脉络和沿袭

我这里说网络文学这四个字

包括我写的网络文学新人指南,其实都是一种特指的称谓

也就是网络时期的新文学的意思

这个概念,是网络文学可以屹立于文学世界的基础

也可以破除网络文学垃圾论和网络文学天才论这两种无知者的言论

如果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网络之前的旧文学时代的最高峰的话

那么他也代表着落幕

其实大家想一下就明白了

当莫言、贾平凹他们已经挥不动笔的时候,文坛的主力军来自于哪里?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根基,并不妄自菲薄

这是我讲的第一个意思

这一节比较简单,但是很重要,叫正名。

就这方面,给大家10分钟的时间。

第二:讲作品写什么和作者的进阶

出一道题

大家能不能讲一下,原始社会里,原始人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是怎样传递信息的?

大家抓住了核心

其实就是两点

第一点是种族延续

第二点是娱乐

从第一点里面衍生出来的是教育

教育的核心是避险

大家从上一节可以了解到:一切文学的本质无非是两种:教育和娱乐

那么对于作家来说,也就是分出来两条线

一条偏向于教书育人,一条偏向于娱乐,这两条没有什么好坏、高低之分

举个例子来说,我们现在的很多社科书

比如《职场计中计》

其实是偏向于教育人的,让人避害趋利的

其实就是教育一脉的

再比如《杜拉拉升职记》,其实是偏向于娱乐的,但是也带着一定的职场教育作用,对吧?

那么对作家来说!作家分为:两个境界,四个层次

第一个境界是什么呢?

第一,写自己

这个境界包括三个层次的作者。

第一种层次:略懂一点文学写作技巧的新作者,对教育和娱乐两条线并不清楚,只是有一点点的写作冲动,我要写,我要表达我的内心,我要向世界呼喊,证明我的存在。

第二种层次:已经很明白自己的定位,到底是写教育还是娱乐线,并且具有成熟的写作经验,能熟练的运用各种写作手法,对套路异常清晰。

第三种层次:开始形成自己的写作理论和独特的个人风格,即便不是畅销书作者,也会拥有一批铁杆的粉丝。

这是第一个境界“写自己”的三个层次的作者,大家可以对照一下,自己处于哪个层次。

这三个层次其实基本上覆盖了100%的写作者。写自己的意思,最通俗的说法,其实就是网文里的代入感,也就是作者投射了自己的人生阅历、经验、想法去表达一个世界,一个事件,一个人。

第二个境界,是什么样的呢?

这个境界不好描述,我尝试着给大家说一下

冷眼旁观与热情参与的结合

我举三本书的例子

第一本是《阿Q正传》

第二本是《百年孤独》

第三本是《生死疲劳》

这三本书,没一本让人有代入感的,而且特别荒诞,但是都有三个最基本的内容在里面。

这里我就直接进入作品的写作了哈,不另外分节了,其实作品和作者本来就结合的很紧密

这三个内容是什么呢?

或者说最高明的作家写的是什么内容?用的是什么风格?

第一个:写世界

第二个:写事件

第三个:写个人

拿《阿Q正传》来说,整个故事是荒诞的,但又是现实的。

世界这个词,在不同的小说里有不同的指代,有点像环境,但又比环境宽泛,比如说玄幻小说里的异界、都市小说里的现实、历史小说里的古代世界、科幻小说里的未来世界。

阿Q正传写的是一个什么世界呢?

在鲁迅那个时候是都市小说的现实,在我们看来是历史小说的过去。

第二个,写事件,写典型事件。

在这本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时代的变革性事件,

大家记得是什么么?

是大革命,是清亡民兴,在这个时代里,一个阿Q这样的人是怎样生活的。他具有典型性格,这种典型性格甚至是民族性的体现,代表了几亿中国人骨子里的东西。

懦弱、欺软怕硬。

又自欺欺人。

看着荒诞,但是具有很强的批判现实的作用,这就是大师级的手法,能把荒诞和现实结合在一起。看着好玩,又让人反省的痛彻骨髓。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完美的结合了教育和娱乐,同时又超过了第一境界的第三个阶段,进入了第二个境界。

那《百年孤独》呢?

这本书NB的大发了,魔幻现实主义的鼻祖和代表

马尔克斯拿过诺贝尔文学奖,还影响了一大批作家,包括莫言

这本书是没有代入感的

没有阅读的快感,没有爽点

但是为什么NB?

因为已经超越了《阿Q正传》

从写作手法和写作技巧上,高人一等

但是在写世界,写事件,写个人上,是基本同档次的,手法也是一样荒诞和现实相结合。

你看着像真的,又肯定不是真的

人长了猴子尾巴,你说可以叫返祖现象,但是谁都知道那是虚构的

哥伦比亚70年的历史,浓缩在一本不足30万字的书里面

莫言的《生死疲劳》

主角“我”,变成了一头驴

写的是什么世界?

49年以后,驴眼看人,荒诞不经

但是高密乡(莫言虚构的一个地方)

里发生的各种事,却是农村里经常发生的

看着可笑、可气、可佈

原来,我们是这样的人

我讲这些,对大家来说,很可能一辈子也用不到,大家也不要好高骛远

写作也是有门槛,讲天赋的,你不要去轻易尝试写第二境界的书

因为你第一境界都没经过呢

就像一个小孩子,还不会爬,就让他们去参加100米跑,还要怪他们拿不了世界冠军

本篇是我在#血酬兄弟会#的交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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