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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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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闹!”

城主府上,皇甫天星又在发怒了,“军职何其神圣,岂能拿来当赌博的彩头?告诉杨万寿,这……这什么争霸赛的,老子不同意!”

“就是啊,太不像话了!”

义愤填膺地,马副统又递上几份传单,“得第一名的赏千夫长,得第二名的赏百夫长,啊,这不就是在卖官嘛?城主大人啊,那青羊候实在是太过分了,您要再不管,他……他就敢把团练使拿出来明码标价了!”

“传单都发到我统制司衙门了!”

与马副统约好一起来告杨万寿的,还有边防军的几位高级将领。也是有点做贼心虚啊,他们怕杨万寿把动静闹大了,万一引来兵部和巡检司的关注,届时再把自己做的那些子见不得人的勾搭给牵扯出来……

简直不敢往下想啊,这七嘴八舌地,将领们抱怨道,“受了这等诱惑,士兵们哪还有心思训练?大人您是不知道,光是病假条,探亲条,今儿我就收到六百多份!!!”

“防御司这边的情况也差不多,我也收着几百份。不光如此,今日进城的闲杂也比往常多了好几倍,且全是冲碣石镇去的!”

“亵渎君威,蔑视王法,大人,您不能再放纵他了!”

“呦呦呦,还上纲上线了,”高堂首座,有持拂尘的官宦听不下去了,“军营重地,小广告是怎么进去的?连发传单的都拦不住,哎呀呀……细思极恐呢!”

“上差……”

“哼,不就是几个编制嘛?芝麻粒的官屁儿能掀起什么风浪?即便有风浪,那也是你们无能!”好像封疆大吏也入不得他老人家的法眼,那宦官拿锉刀一边磨着手指甲,一边忘情地欣赏着,许久才说道,“侯爷淘气,却是有想法的好孩子,你们要包容他,爱护他,还得给他成长的空间。空间你懂么,皇甫天星?”

腹诽一声阉狗,皇甫城主憨憨地把头一点,“懂,方才是下官失态了!”

“唉,这就对咯,这事啊,你不但不能反对,还得大力地支持,支持你懂吗?”

“懂!”

晌午时分,有防御副使领着一队缇骑来到了碣石镇,在凤凰行宫,那副使将一副城主亲笔的‘赌王争霸赛’交至了杨万寿手中,“得知侯爷要办大赛,城主特令我等给您送来墨宝一副。侯爷,临行前城主有交待,他要我转告您,务必办好这场盛会,待胜负揭晓的时刻,他老人家要亲自给三甲颁奖授勋呢!”

“李将军慢走!”

将防御副使等人送出了御皇庭,杨万寿乐坏了,“明月你看见没,城主也支持我呢,哈哈哈,咦……清风呢?”

“给风华瞧病去了,”

侯爷要出门,为掩人耳目,明月便为他备了一套内白外青的布衣。梳理打扮的时候,她无语道,“那小子也不知犯了什么癔症,从清早到晌午,他一直蹲在茅房里。待发现他的时候,咦……好恶心的!”

“他在茅房里蹲了一早上?”

“嗯,拿勺子在挖屎,一边吃一边哭……”

“这又是为什么?”打了个寒颤,杨万寿毛骨悚然道,“家里又不是没吃的,他……他弄那玩意干嘛?”

“说要自创一套带味道的功夫!”

“魔怔了!”

与百里风华有了更深的接触,杨万寿明白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武痴,他之所以留在御皇庭,其主要原因是想随时地向清风讨教几招。为了在武道上更进一步,风华付出了比常人多百倍的汗水,可纵使这般,杨万寿也无法理解——

修行之道千千万,何必要走吃屎路线?

“居然和清风战了个平手!”

信步走到了坡子街,暗访的余暇,明月笑道,“风华这人……你要说他傻吧,他却能在狮吼功的基础上创新出白龙吟,你要说他不傻吧,他又能干出吃屎的事。唉,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了!”

“这是个纯粹的人,”忍着笑,杨万寿的嘴角微微一扬,“他要做天下第一刀,呵呵,已经跟我说过好多遍了!”

“嗯,若有个好师傅,他肯定不会是现在的样子,”有点惋惜,又很是敬佩,明月由衷赞叹道,“他这个白银二全是自己瞎琢磨出来的。侯爷,您看他才来几天啊,清风都快被他逼疯了。”

“金刀门不好吗?”杨万寿不解,那好歹也是个帮派啊,若没有靠得住的师傅,风华怎可能年纪轻轻地就当了副掌门?

“哪有什么金刀门,”明月边走边笑,“我查过了,金刀门上下就两个人,一个是他师傅,一个就是百里风华了,他二人包揽了掌门与副掌门,常年在洛河码头上扛大包!如果我猜的没错,他这一身的腱子肉,怕是扛包扛出来的!”

“原来是苦力啊……”

“侯爷,”

于人潮如织的坡子街上,明月发现一个围了许多人的杂货摊。在那摊位前,又有一位穿绫罗摇纸扇的富家公子正挤在人群里在给身边的小丫鬟选挂饰。他二人神情专注,忘乎所以,全然没察觉其身后多了一只小黑手!

朗朗乾坤,那贼人的胆子未免也太大了,气愤不过,明月小声道,“当这么多人的面他就敢行窃,侯爷,这贼人实在是嚣张了!”

“嗯,就跟从自己兜里取东西似的,完全不顾及他人的目光!”也是没见过这般招摇的小偷啊,想到碣石镇也算自己的地盘,杨万寿双拳一握,“走,跟我抓贼去!”

快步来到杂货摊前,与贼人隔了十米左右,杨万寿爆喝道,“喂,你干什么呢?”

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吼,把杂货摊前的游人都震住了。回首见到有贼正在掏自己的背包,那富公子的丫鬟当即就后退了三四步。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很是诧异地,那贼扭头瞥了杨万寿一眼,惊叹:擦,居然敢坏老子的事!

见得手不成,小贼悻悻地把头一低,这既不告饶也不逃窜的,就好像行窃的不是自己,他推开挡道的游人,抬腿边走。

都是不愿惹事的人啊,见行窃的冲自己走来,挡道的纷纷闪至一旁。突然遭遇了这一幕,杨万寿反而窘了,瞬间,他便有了一丝‘是不是我做错了’的恍惚。

目送小贼远去,杨万寿百感交集,他有点失落,也有点愤怒。正当他懊悔不该这么怂的时候,那丫鬟走了过来,“多谢公子仗义相助,小女子感激不尽!”

“姑娘客气了,”冲丫鬟回了个礼,杨万寿的心底稍稍有了些暖意,出于善意,他叮嘱道,“街上人多,你们要多加小心啊。”

说罢,杨万寿回头就去寻明月,可令他诧异的是,在人群里扫了四五圈,那明月竟不知何故地消失了。怔怔呆立了几秒,小伙决定离去,就这么走了三十多米,那丫鬟却又追了上来,“公子,公子……您请留步!”

堵在杨万寿身前,丫鬟羞涩地涨红了脸,她攥着一枚银铃铛,不由分说地就塞进了好心人的手中,“公子,这个送您,我家公子要我再谢谢您。”

想到那个穿绫罗,摇纸扇的公子,杨万寿不禁抬眼去望,在四目相对中,富家公子冲杨万寿微微一笑。只是客套地笑了笑,那公子转瞬又望向了别处,好像在躲避什么,又像是娇羞的女儿姿态,杨万寿没有多想,于无法推辞中,他只得收下银铃。

也不知怎么的就走到了一处茶楼前,望着‘百年同泰’的牌匾,杨万寿的脑海里,那富家公子的影子竟挥散不去了。点了一壶雨前雀舌,又要了一盘九香瓜子,杨万寿坐在角落,边喝边想:他长的可真英俊啊,只是冲我笑了一下,我就感觉跟雨后见了彩虹似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赏心悦目?

“去……”

当杨万寿还回味着那抹浅笑的时候,有两个光头你一言我一语地走了近来。好像把杨万寿当碍眼的杂碎了,其中一个五大三粗的把桌子轻轻一敲,叫了声‘去’后便极是自然地坐了下来。

杨万寿一惊,见眼前这两人满脸横肉地好像不是什么善茬,于本能中他站了起来,可就当他端起茶壶准备离去的时候,小伙又莫名其妙地坐了回去。

“我先来的,”指着空荡荡的茶馆二楼,杨万寿平静道,“那边不是有好多空桌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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